第二章 行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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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欣然叮嘱鲁滨逊:“从现在开始,我便化名胡苏,身份是来自绢之国的‘魔界商人’,我们贩卖的美酒,就叫做胡苏酒,你呢,就是我的跟班,要称我为胡苏老爷,懂吗?”
“胡苏”是巨人文中常用的敬语,就是“忠厚可靠”、“刚正不阿”的意思,欣然化名胡苏,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自勉。
“知道了老爸,可是……那么好的胡苏酒卖给巨魔,实在太浪费了……我都没喝几口呢……”鲁滨逊嫉妒的瞅着货车。
欣然笑道:“傻孩子,别那么小心眼,我们苏家是贸易都市赫赫有名的商界魁首,身为苏家的人,可以食无肉,却不可不做买卖!况且我们此行也不是为了赚钱,主要目的是通过做生意和巨魔一族搞好关系,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
小巨魔恍然大悟,兴高采烈的拉着货车朝甘霖谷奔去,欣然坐在车上,意气风发的吹起了口哨。
路上碰见修建城墙的巨魔工人,欣然便丢一瓶酒、一块饼下去,挥手致意。酒瓶上印着胡苏老爷的名片,巨魔们喝了美酒,便等于结识了这位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魔界商人”,很大方的放他同行。即便有人疑心他从城堡来,但欣然的相貌绝非人类,不像“城堡恶霸”苏某某的党羽,而且身上散发出巨魔们最喜欢的薄荷香味,便天真的当他是朋友。
欣然与鲁滨逊来到甘霖谷外,卸下货车,取出一幅锣鼓。“胡苏老爷”敲锣,小巨魔打鼓,很快引来大群巨魔围观,议论纷纷。
“这两个陌生人是什么来路?”
“好像跑江湖的……”
“卖大力丸的!”
“不对,是耍杂技的!”
“看起来不像巨魔,也不像人类。”
“因为是混血嘛!打鼓的小孩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敲锣的少年人类血统更多些。”
直到欣然自报家门,才打消了群魔的疑惑。齐声问道:“你自称魔界商人,有什么好东西卖给我们吗?”
欣然笑而不答,拿起一瓶胡苏酒狠狠的摔在脚下。酒瓶碎裂,扑鼻的酒香充满山谷,有如一把把看不见的小钩子,扯住了巨魔们的鼻子。
“喔喔~~好香、好香!”
“怎会有如此醇香的美酒啊!”
“哇靠老大你真拽!这么珍贵的美酒也舍得摔?”
“废话少说,这酒怎么卖?”
欣然倨傲的说:“你们这般乡下人想来也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本老爷的胡苏酒!”
众人群情激愤,举着拳头嚷道,“你别小看人”、“开出价来再说”。
欣然笑道:“这样好了,我也不想赚穷人的钱,你们家里有什么珍惜罕见的玩意,或者晶石、机械果之类,若是老爷我看着喜欢,就可以估价换酒。”
群魔齐声叫好,一窝蜂的跑回山谷,取来压箱底的珍藏,前来换酒。举凡有经验的珍宝猎人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强大的魔兽,就越喜欢收集宝物来装饰洞穴,比如巨龙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大量金银财宝。巨魔也不例外,在杀死猎物后便把尸体上携带的道具、首饰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如果运气好,还会获得魔法道具。
即便是最勇敢的珍宝猎人,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入巨魔巢穴寻宝。欣然却开创了业界的奇迹,以商人的身份跟巨魔打交道,用不值多少钱的胡苏酒换取人家苦心搜集的宝物,兵不刃血的完成了多少财宝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巨魔们则认为拿无用的装饰品换来可口的美酒,是他们占了便宜,故而对欣然好感倍增。得了便宜还卖乖,“胡苏老爷”出手不凡,一举两得。
如此这般,欣然很快将四大桶美酒抛售一空,换来了一大堆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许多黑色金属矿石。
欣然认出是“精金”矿石,不由得喜形于色。精金质地坚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魔法金属,用精金制造的武器和铠甲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一车酒只要换到一块精金矿石就算赚翻了,他却换来了大半车,倘若让那些终生寻觅一小块精金而不可得的苦命珍宝猎人看见,一定会嫉妒得吐血。
鲁滨逊却不觉得那些黑糊糊的石头块有多珍贵,埋怨道:“老爸,那帮混球摆明了坑我们哩!这些破烂矿石甘霖谷随处可见,根本就不值钱,而且沉得吓死人,收来何用?”
欣然也不点破精金的价值,笑吟吟的说:“儿子你有所不知,我等经商,主要目的并非赚钱,看到自己提供的商品能满足顾客的需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乐,乃是从商者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我们胡苏家族高尚的商业精神啊!”
鲁滨逊深为信服,惭愧的说:“父亲所言极是,孩儿的思想境界还是不够高呀!”
欣然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境界不够高,可以慢慢的提高,这些石头也并不是没有用处,带回家去可以当做腌泡菜的压缸石。”
正说着话,一群健壮的母巨魔簇拥着一位拄着拐杖身材干瘦的巨魔老人走过来。鲁滨逊悄声告诉欣然,老人是甘霖谷的巨魔长老彭蓬蓬(拗口也没办法,人家就是叫这个名字……)。全族事务,彭蓬蓬一个人说了算,后面那些女人是他的妻妾,足有二十多位。欣然端详巨魔长老,惊异的发觉此人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智慧,远非其它愚鲁的巨魔能比。至于他身后那群奇形怪状的母巨魔,欣然看了一眼便恶心的移开视线。他很佩服巨魔长老妻妾的数量,却严重鄙视其质量。不过以巨魔的眼光来看,那些母巨魔说不定个个是大美人呢。
长老倨傲的朝欣然点了下头,问道:“你就是胡苏老爷?我可没听说过大汉之海有这么一号人物。”
欣然笑道:“我是从绢之国来的。”
长老哼了一声道:“绢之国大,还是甘霖谷大?”
欣然忍着笑说:“自然是甘霖谷更大。”
长老满意的笑道:“我想世上也不会有比甘霖谷更大的部落了,你的酒,拿来给我尝尝。”
欣然启开一瓶胡苏酒递给夜郎自大的巨魔长老。老人品了一口,眯着眼睛长长叹了口气:“好酒啊好酒!”挥手指挥妻妾将车上的胡苏酒全部搬回自家洞府,解下挂在杖头的破旧布包递给欣然,挑衅似的说:“这是酒钱,你收好了。”
鲁滨逊勃然色变,嚷道:“长老,你太过分了,这破玩意连一瓶酒也换不到!”
巨魔长老冷冷的瞄了他一眼,转而问欣然:“你怎么说?”
欣然微笑着收下布包,朝巨魔长老深施一礼,诚恳的说:“长老的慷慨,鄙人终生难忘。”
巨魔长老露出笑容,温和的说:“胡苏老爷的眼光也让我终生难忘,请善加使用干坤袋吧,它会使你行商旅途更加轻松。”说罢与欣然握手致意,告辞离去。
回家的路上,鲁滨逊纳闷的端详那只黑白布块拼凑起来的挎包,怎么也看不出它值钱在哪里,只好向欣然求教。
欣然回头笑道:“你把车上所有的精金矿装进包里。”
鲁滨逊狐疑的说:“包这么小,顶多装得下两块石头。”话虽如此,他还是顺从的把矿石一块接着一块的塞进挎包,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布包竟是个无底洞,装下一车的矿石也没有塞满的迹象。
“这只布袋是从东方绢之国流传而来的神奇魔导器,无论装下多少东西也不会满,重量亦不会增加,因此被称为‘干坤袋’,夸张的说,就是一只能装下天地干坤的布袋。”欣然解释道。
鲁滨逊深为叹服,这才明白为何巨魔长老为何会夸欣然眼力好。身为商人,没有辨别物品价值的眼力是没有前途的。
从这以后,“魔界商人”胡苏经常出入甘霖谷,给巨魔一族带来美味的胡苏酒和其它生活用品。
欣然考察了甘霖谷的状况,发现此地水质很差,再加上巨魔大多不讲卫生,普遍患有口腔疾病和皮肤病。巨魔们居住在谷中窑洞里,石板为床,枯草为被褥,夏日沙漠中蚊虫肆虐,他们也深受其苦。巨魔不怕流血受伤,却被小小的蚊子欺负得无可奈何,因为蚊虫的毒液含有酸性物质,一旦叮咬成疮便不易愈合。
欣然看在眼中,脑子里又冒出了鬼主意。他决定在甘霖谷着手进行一次伟大的改革,把文明的空气带到野蛮落后的巨魔部落。为此首先要从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入手,欣然效仿某位生前死后饱受争议的大人物的做法,把这次改革命名为“新生活运动”。与某大人物不同之处在于,欣然的“新生活运动”绝非做做样子,而是大刀阔斧的落力实行。
他先去了流放者行营,用胡苏酒作为报酬,雇佣流放者按照他提供的模型加工牙具。又用葵花籽提炼油膏,混入薄荷、酒草汁液和石英粉磨(沙漠里石英矿石随处可见),制成胡苏牌牙膏。牙具与牙膏,当然是卖给巨魔的,用来防止口腔疾病,免得一张嘴便臭气熏人。
欣然还用酒草蒸馏出酒精,混合薄荷香精、葵花香精,制成胡苏牌香水。初衷本来是防治蚊虫叮咬,没想到香水做得太成功,还没等卖给巨魔就被朱诺、尤丽亚、罗拉和娜娜哄抢一空,连皇家步行鸟三姊妹也闻香而动,硬从欣然手里讨去三大瓶胡苏香水,擦抹的每一根羽毛都香气袭人。
欣然前去巨魔行营出售胡苏牙膏和胡苏香水,结果广受好评,首先尝试的巨魔从此不受蚊虫与牙痛之苦,其余的族人也受到鼓励,竞相抢购胡苏系列产品,很快便供不应求了。欣然一面委托城堡中的女人们加紧制造香水、牙膏,同时教给巨魔用细沙洗澡,保持体表卫生,免得感染皮肤病。
欣然多次出入甘霖谷,博得了巨魔们的尊敬,同时也进一步深入到他们的生活圈子,结实了不少朋友。其中以巨魔长老彭蓬蓬的交情最深,每次来甘霖谷都要找他喝酒聊天。
这一日欣然正与长老坐在树荫下喝酒下棋,忽然听见山谷深处传来凄厉的吼叫声,回头一望,却不见有猛兽入侵。好奇的问长老,是什么怪物在吼叫。
长老知道欣然神通广大,暗想也许胡苏老爷能帮甘霖谷除掉那个祸害……于是把他到了山谷背后的沙坑前,指着深坑说:“怪物就在坑里。”
欣然低头一看,顿时恶心的汗毛倒竖。坑里满是蠕动的毒蛇,一头超级巨大的母巨魔被困在坑内,受毒蛇煎熬,发出痛苦的吼叫,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母巨魔也发现了欣然,昂起头颅,瞪着小灯笼般火红的怪眼与之对视,头上顶着一窝万头攒动的毒蛇,活象神话中的蛇发妖女。
欣然壮着胆子靠近坑缘,母巨魔突然伸出巨爪,似乎要把他拽下来一口吃掉。欣然吓得缩回头去,母巨魔失望的咆哮,甩动双爪将洞壁打得砂土飞扬,地面亦随之震颤。
欣然擦了把冷汗,狐疑的问长老:“这女怪物犯了什么罪,为何要把她囚在沙坑里受毒蛇缠身之刑?”
长老苦笑道:“她叫‘沙王’,是甘霖谷的噩梦,大家是因为太害怕她了才不得不把她囚在此处。”
“她……很厉害吗?”
“岂止厉害,简直疯狂!我们巨魔就算是很残忍的民族了,可也不像那头杂种–连自己的同胞都吃!”巨魔长老恨得咬牙切齿。
巨魔是比较特别的亚人类种族,雌性巨魔的比雄性巨魔更强壮。沙王是巨魔与霸巨人(是巨人中最贪婪最凶猛,同时也是头脑最简单的一族)的混血儿,比一般的母巨魔更强壮凶猛十倍,且性情好斗,动辄杀害同胞。甘霖谷中没有人是沙王的对手,一拥而上也未必能制服她,为了除掉心腹之患,巨魔们不得不动起了最不擅长的脑筋,合伙挖了这座大坑,埋入大量毒蛇,趁沙王熟睡时将之推入沙坑。
想不到她生命力强悍如斯,日夜身受毒蛇咬噬,至今仍未死。那些毒蛇也像是寄生在沙王的肉体里,以她的血肉为粮食,吃掉一块肉,她便长出一块肉。沙王也以毒蛇为食物,形成奇妙的共生状态。
巨魔长老唯恐沙王有朝一日冲出牢笼向族人报复,一直苦于无法杀死她,便向欣然求助,请他想个办法弄死沙王。
欣然略所思索,建议长老放火烧死沙王。
长老摇头苦笑道:“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可是谁也不敢生火啊。”
巨魔天生怕火,欣然却不怕,自告奋勇的替他们生了一堆火,告诉大家用篝火烤熟食物再吃,就不会闹肚子痛了。注意要经常给火堆添加柴禾,免得熄灭,到时候万一欣然不在,他们就只有吃生冷食物了。
巨魔们虚心受教,学着欣然的样子把火烧旺,又请他亲手把第一质火炬丢下沙坑,揭开了屠杀沙王的战役。
火炬落在沙王干燥的皮肤上,很快燃烧起来。沙王痛得直打滚,凄厉的哀嚎起来。巨魔们大喜过望,七手八脚的抱起柴火丢下沙坑,把火引旺。沙王置身火海,浑身上下火光冲天一片鲜红,毒蛇亦被烤得发了狂,拼命往她身体深处钻。欣然朝沙坑中偷眼一瞥,只见沙王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挺直腰杆昂首悲鸣,粗壮的长臂高举向天空,她是如此高大,以至于那双足有蒲扇大的爪子几乎触摸到了沙坑边缘。
欣然不由得担心起来,只要沙王奋力一跃,便可轻而易举的爬出沙坑。
然而母巨魔是不擅长跳跃的,沙王嘶鸣的半晌,头上忽然传来啵啵的脆响,只见一条蝮蛇自她耳中钻了出来,半截身子仍留在脑中。毒蛇吐着火红的信子,试图逃出火海,然而一触及烈火,它的信子就果真燃起了火,吱吱尖叫着缠绕在沙王粗壮的颈子上,痛苦的死去。沙王像摘耳环似的拽出蛇尸,奋力扔出沙坑,恰巧落在欣然脚上。吓得他掉头逃离沙坑,寻回仍在兜售商品的鲁滨逊,一溜烟的跑掉了。
离开甘霖谷好远,尚能听见沙王凄厉的尖啸。欣然手按心口,祈祷那可怕的母巨魔快点翘辫子。他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被吓到差点尿裤子。
欣然灰溜溜的逃回城堡,连续几天一闭眼就梦见身缠火蛇的女巨魔来找自己报仇,吓得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罗素等人对他反常的举止感到好奇,欣然也不解释,推说身子不太舒服。
如此闲居数日,被沙王吓破的胆子慢慢复原,欣然静极思动,再次兴起了去甘霖谷的念头。于是出去寻鲁滨逊置办商品,却见他与小杰坐在一处,正手捧书本高声朗诵。小杰念一句,鲁滨逊便跟着念一句。原来小杰正在教这位大侄子读书。
欣然旁听了片刻,差点笑得肠子打结。原来两人所用的课本正是他的少作《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这等艳情小说夜深人静独自翻阅都要脸红,一本正经的大声朗诵出来,“笑果”可想而知。幸亏没有外人在场,不然准会怀疑这里是疯人院。欣然转念一想,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进去问小杰,另外一本《寻梦记》是哪里来的。
小杰得意的告诉欣然,他又抄写了一本,送给鲁滨逊当课本。“鲁滨逊呢,再把这本书翻译成巨人文字,教我学说巨人语。”欣然笑道:“把巨人文翻译本拿来给我看。”小杰翻出一本比原版稍厚的抄写本给欣然。欣然草草翻阅了一下,发觉鲁滨逊的译笔稍有些罗嗦,而且许多词汇他理解的不对,比如书中男主角奉承某女小脚儿生的好看,比作“三寸金莲”。鲁滨逊翻译成某女的鞋面上绣了“三寸长的金莲花”,着实误会的好笑。
欣然亲自动手把翻译稿重新校订修改,自信能够完美的再现原着精髓,这才把译稿交给鲁滨逊,让他和小杰多抄写几份,另有用处。
两人拿了书稿立即着手抄写,数万字的长篇小说,抄起来当然不轻松,两个小家伙忙了三天抄出足有十份,找到欣然大诉其苦,说是手都累残了,再也不能动笔。
欣然化装成“魔界商人”胡苏,带上鲁滨逊和一车美酒,安然穿越巨魔城堡,来到流放者行营。以美酒为报酬,请巨人兄弟找一些比较有文化的流放犯替他抄写《寻梦记》。
巨人兄弟很快找到了数十名前苦修派教徒。这些老修士人人是大学问家,历史、文学、神学无不精通,因为长期在沙漠中修行,对巨人文也很了解。替欣然抄书,那真是大材小用。不过话说回来,苦修教士终生不近女色,何曾看过如此露骨的艳情描写,一边抄写一边大摇其头,高声祈祷,一个个羞得面红耳赤,好似一群公鸡。
巨人兄弟看他们抄得有趣,也捡起一本书稿翻了起来。一看之下不由得大惊失色,齐声问欣然:“怎会是巨人文?”
欣然笑道:“我要把这些书卖给巨魔,当然要翻译成巨人文啦。”
大哥“仁”拍着脑袋叹道:“苏少爷怎么不早说呢,既然是抄写巨人文,我们兄弟也可以帮忙啊!”四兄弟是沙漠巨人,对母语当然很精通。
欣然故意问他:“你小子识字吗?”他与仁、道、仆、能兄弟相处多日,交情已经到了互相打趣开玩笑的程度。
仁啐了一口唾沫,恨恨的说:“呸,别小看人!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兄弟在沙漠巨人里头,也是小有名气的秀才呢~”
欣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当下同意四兄弟一同抄写。欣然在流浪者行营混了一整天,除了跟巨人兄弟扯皮,就是喝酒,磕瓜子,教鲁滨逊下棋,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转眼日薄西山,众人已经抄出了近三百本书稿,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欣然丢掉最后一把瓜子皮,让小杰从货车上拿来可口的胡苏酒和美味的葵花饼慰劳大家。
“仁”在小广场上点起了篝火,最擅狩猎的小弟“能”提着燧石巨棒出去逛了一圈,弄回来一头野牛,参与抄写《寻梦记》的众人便围着篝火烤肉吃饼,享用美酒。欣然本来想给他们工钱,可是大家都说在这鬼地方钱没有屁用,于是便送了每人一瓶酒。众人开心极了,纷纷表示下次有抄书的活儿一定要来找他们。
晚宴散后,欣然让鲁滨逊把所有的抄本搬上货车,信手挑选了几本核查。发现译笔最棒的竟是巨人兄弟。原来修士们在翻译艳情描写时多少用了些曲笔,不那么直白。巨人兄弟虽然学问素养远不如流放修士,但胯下少了男根,翻译床戏时也不觉得害臊,照直对译就是,反而更为忠实原着。
到了甘霖谷外,欣然和鲁滨逊跳下货车,打发阿朱姊妹先行离去,像从前那样敲锣打鼓,引来巨魔围观。
如今“魔界商人”胡苏的名气已经深入人心,锣鼓声一响,甘霖谷的居民闻风而动,背起早已准备好矿石,携家带口的赶来交换。
不等欣然开口,便有好事之“魔”嬉皮笑脸的凑上来问:“胡苏老爷晚安,请问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等开眼界啊?”偷眼去瞄货车,发觉除了广受大家欢迎和期待的胡苏酒、葵花饼、胡索牙膏和香水之外,还有半车书,不晓得做什么用处。
欣然微微一笑,拿起一本书仍给他。
那巨魔狐疑的翻阅起来,看着看着便直了眼,发出“喔喔喔~~哦耶!哇靠!哇塞!好强!好萌!”一连串的怪叫。其余的巨魔也好奇的凑上前去围观,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劲儿的吞口水,胯下不约而同的支起了小帐篷。
也有看不出名堂的,迷惑的问同伴:“嘿、嘿!你丫看什么呢,给我讲讲行不?”
那人正看得入神,不耐烦的说:“别烦我,你自己看啊!”
“我不识字……”
“不识字就去学–滚开!”
“唔~~欺负人……”被同伴嘲笑的不幸巨魔,忧伤的走开了。
甘霖谷有五百巨魔,识字的不过三分之一,不过欣然带来的三百本巨人版《苏大头春宵寻梦记》很快抛售一空,许多不识字的巨魔也买了一本,等学会识字以后再看。如此算下来,欣然此行对提升巨魔一族的文化水准做出了莫大的贡献,要说用艳情小说来扫盲,实在比用枯燥的课本更有效。
后代历史学家考察圣骑士苏欣然的冒险生平,发现常有名为胡苏的神秘商人出没左右,向各种尚未开化的民族兜售“胡苏系列”商品和某著名艳情小说。此人的商业行为,直接影响了众多民族的文明进程。在他的大力推广下,《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被翻译成上百种文字,风靡中洲各地,就连地精、蜥蜴人、食人魔之辈,也把这本书当作启蒙读物。
久而久之,《寻梦记》的作者苏欣然,反而比作为圣骑士的苏欣然更加出名–苏骑士本人会不会发出“以末技得虚名”的感慨呢?不得而知。
在路上,欣然叮嘱鲁滨逊:“从现在开始,我便化名胡苏,身份是来自绢之国的‘魔界商人’,我们贩卖的美酒,就叫做胡苏酒,你呢,就是我的跟班,要称我为胡苏老爷,懂吗?”
“胡苏”是巨人文中常用的敬语,就是“忠厚可靠”、“刚正不阿”的意思,欣然化名胡苏,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自勉。
“知道了老爸,可是……那么好的胡苏酒卖给巨魔,实在太浪费了……我都没喝几口呢……”鲁滨逊嫉妒的瞅着货车。
欣然笑道:“傻孩子,别那么小心眼,我们苏家是贸易都市赫赫有名的商界魁首,身为苏家的人,可以食无肉,却不可不做买卖!况且我们此行也不是为了赚钱,主要目的是通过做生意和巨魔一族搞好关系,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
小巨魔恍然大悟,兴高采烈的拉着货车朝甘霖谷奔去,欣然坐在车上,意气风发的吹起了口哨。
路上碰见修建城墙的巨魔工人,欣然便丢一瓶酒、一块饼下去,挥手致意。酒瓶上印着胡苏老爷的名片,巨魔们喝了美酒,便等于结识了这位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魔界商人”,很大方的放他同行。即便有人疑心他从城堡来,但欣然的相貌绝非人类,不像“城堡恶霸”苏某某的党羽,而且身上散发出巨魔们最喜欢的薄荷香味,便天真的当他是朋友。
欣然与鲁滨逊来到甘霖谷外,卸下货车,取出一幅锣鼓。“胡苏老爷”敲锣,小巨魔打鼓,很快引来大群巨魔围观,议论纷纷。
“这两个陌生人是什么来路?”
“好像跑江湖的……”
“卖大力丸的!”
“不对,是耍杂技的!”
“看起来不像巨魔,也不像人类。”
“因为是混血嘛!打鼓的小孩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敲锣的少年人类血统更多些。”
直到欣然自报家门,才打消了群魔的疑惑。齐声问道:“你自称魔界商人,有什么好东西卖给我们吗?”
欣然笑而不答,拿起一瓶胡苏酒狠狠的摔在脚下。酒瓶碎裂,扑鼻的酒香充满山谷,有如一把把看不见的小钩子,扯住了巨魔们的鼻子。
“喔喔~~好香、好香!”
“怎会有如此醇香的美酒啊!”
“哇靠老大你真拽!这么珍贵的美酒也舍得摔?”
“废话少说,这酒怎么卖?”
欣然倨傲的说:“你们这般乡下人想来也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本老爷的胡苏酒!”
众人群情激愤,举着拳头嚷道,“你别小看人”、“开出价来再说”。
欣然笑道:“这样好了,我也不想赚穷人的钱,你们家里有什么珍惜罕见的玩意,或者晶石、机械果之类,若是老爷我看着喜欢,就可以估价换酒。”
群魔齐声叫好,一窝蜂的跑回山谷,取来压箱底的珍藏,前来换酒。举凡有经验的珍宝猎人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强大的魔兽,就越喜欢收集宝物来装饰洞穴,比如巨龙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大量金银财宝。巨魔也不例外,在杀死猎物后便把尸体上携带的道具、首饰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如果运气好,还会获得魔法道具。
即便是最勇敢的珍宝猎人,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入巨魔巢穴寻宝。欣然却开创了业界的奇迹,以商人的身份跟巨魔打交道,用不值多少钱的胡苏酒换取人家苦心搜集的宝物,兵不刃血的完成了多少财宝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巨魔们则认为拿无用的装饰品换来可口的美酒,是他们占了便宜,故而对欣然好感倍增。得了便宜还卖乖,“胡苏老爷”出手不凡,一举两得。
如此这般,欣然很快将四大桶美酒抛售一空,换来了一大堆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许多黑色金属矿石。
欣然认出是“精金”矿石,不由得喜形于色。精金质地坚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魔法金属,用精金制造的武器和铠甲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一车酒只要换到一块精金矿石就算赚翻了,他却换来了大半车,倘若让那些终生寻觅一小块精金而不可得的苦命珍宝猎人看见,一定会嫉妒得吐血。
鲁滨逊却不觉得那些黑糊糊的石头块有多珍贵,埋怨道:“老爸,那帮混球摆明了坑我们哩!这些破烂矿石甘霖谷随处可见,根本就不值钱,而且沉得吓死人,收来何用?”
欣然也不点破精金的价值,笑吟吟的说:“儿子你有所不知,我等经商,主要目的并非赚钱,看到自己提供的商品能满足顾客的需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乐,乃是从商者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我们胡苏家族高尚的商业精神啊!”
鲁滨逊深为信服,惭愧的说:“父亲所言极是,孩儿的思想境界还是不够高呀!”
欣然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境界不够高,可以慢慢的提高,这些石头也并不是没有用处,带回家去可以当做腌泡菜的压缸石。”
正说着话,一群健壮的母巨魔簇拥着一位拄着拐杖身材干瘦的巨魔老人走过来。鲁滨逊悄声告诉欣然,老人是甘霖谷的巨魔长老彭蓬蓬(拗口也没办法,人家就是叫这个名字……)。全族事务,彭蓬蓬一个人说了算,后面那些女人是他的妻妾,足有二十多位。欣然端详巨魔长老,惊异的发觉此人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智慧,远非其它愚鲁的巨魔能比。至于他身后那群奇形怪状的母巨魔,欣然看了一眼便恶心的移开视线。他很佩服巨魔长老妻妾的数量,却严重鄙视其质量。不过以巨魔的眼光来看,那些母巨魔说不定个个是大美人呢。
长老倨傲的朝欣然点了下头,问道:“你就是胡苏老爷?我可没听说过大汉之海有这么一号人物。”
欣然笑道:“我是从绢之国来的。”
长老哼了一声道:“绢之国大,还是甘霖谷大?”
欣然忍着笑说:“自然是甘霖谷更大。”
长老满意的笑道:“我想世上也不会有比甘霖谷更大的部落了,你的酒,拿来给我尝尝。”
欣然启开一瓶胡苏酒递给夜郎自大的巨魔长老。老人品了一口,眯着眼睛长长叹了口气:“好酒啊好酒!”挥手指挥妻妾将车上的胡苏酒全部搬回自家洞府,解下挂在杖头的破旧布包递给欣然,挑衅似的说:“这是酒钱,你收好了。”
鲁滨逊勃然色变,嚷道:“长老,你太过分了,这破玩意连一瓶酒也换不到!”
巨魔长老冷冷的瞄了他一眼,转而问欣然:“你怎么说?”
欣然微笑着收下布包,朝巨魔长老深施一礼,诚恳的说:“长老的慷慨,鄙人终生难忘。”
巨魔长老露出笑容,温和的说:“胡苏老爷的眼光也让我终生难忘,请善加使用干坤袋吧,它会使你行商旅途更加轻松。”说罢与欣然握手致意,告辞离去。
回家的路上,鲁滨逊纳闷的端详那只黑白布块拼凑起来的挎包,怎么也看不出它值钱在哪里,只好向欣然求教。
欣然回头笑道:“你把车上所有的精金矿装进包里。”
鲁滨逊狐疑的说:“包这么小,顶多装得下两块石头。”话虽如此,他还是顺从的把矿石一块接着一块的塞进挎包,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布包竟是个无底洞,装下一车的矿石也没有塞满的迹象。
“这只布袋是从东方绢之国流传而来的神奇魔导器,无论装下多少东西也不会满,重量亦不会增加,因此被称为‘干坤袋’,夸张的说,就是一只能装下天地干坤的布袋。”欣然解释道。
鲁滨逊深为叹服,这才明白为何巨魔长老为何会夸欣然眼力好。身为商人,没有辨别物品价值的眼力是没有前途的。
从这以后,“魔界商人”胡苏经常出入甘霖谷,给巨魔一族带来美味的胡苏酒和其它生活用品。
欣然考察了甘霖谷的状况,发现此地水质很差,再加上巨魔大多不讲卫生,普遍患有口腔疾病和皮肤病。巨魔们居住在谷中窑洞里,石板为床,枯草为被褥,夏日沙漠中蚊虫肆虐,他们也深受其苦。巨魔不怕流血受伤,却被小小的蚊子欺负得无可奈何,因为蚊虫的毒液含有酸性物质,一旦叮咬成疮便不易愈合。
欣然看在眼中,脑子里又冒出了鬼主意。他决定在甘霖谷着手进行一次伟大的改革,把文明的空气带到野蛮落后的巨魔部落。为此首先要从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入手,欣然效仿某位生前死后饱受争议的大人物的做法,把这次改革命名为“新生活运动”。与某大人物不同之处在于,欣然的“新生活运动”绝非做做样子,而是大刀阔斧的落力实行。
他先去了流放者行营,用胡苏酒作为报酬,雇佣流放者按照他提供的模型加工牙具。又用葵花籽提炼油膏,混入薄荷、酒草汁液和石英粉磨(沙漠里石英矿石随处可见),制成胡苏牌牙膏。牙具与牙膏,当然是卖给巨魔的,用来防止口腔疾病,免得一张嘴便臭气熏人。
欣然还用酒草蒸馏出酒精,混合薄荷香精、葵花香精,制成胡苏牌香水。初衷本来是防治蚊虫叮咬,没想到香水做得太成功,还没等卖给巨魔就被朱诺、尤丽亚、罗拉和娜娜哄抢一空,连皇家步行鸟三姊妹也闻香而动,硬从欣然手里讨去三大瓶胡苏香水,擦抹的每一根羽毛都香气袭人。
欣然前去巨魔行营出售胡苏牙膏和胡苏香水,结果广受好评,首先尝试的巨魔从此不受蚊虫与牙痛之苦,其余的族人也受到鼓励,竞相抢购胡苏系列产品,很快便供不应求了。欣然一面委托城堡中的女人们加紧制造香水、牙膏,同时教给巨魔用细沙洗澡,保持体表卫生,免得感染皮肤病。
欣然多次出入甘霖谷,博得了巨魔们的尊敬,同时也进一步深入到他们的生活圈子,结实了不少朋友。其中以巨魔长老彭蓬蓬的交情最深,每次来甘霖谷都要找他喝酒聊天。
这一日欣然正与长老坐在树荫下喝酒下棋,忽然听见山谷深处传来凄厉的吼叫声,回头一望,却不见有猛兽入侵。好奇的问长老,是什么怪物在吼叫。
长老知道欣然神通广大,暗想也许胡苏老爷能帮甘霖谷除掉那个祸害……于是把他到了山谷背后的沙坑前,指着深坑说:“怪物就在坑里。”
欣然低头一看,顿时恶心的汗毛倒竖。坑里满是蠕动的毒蛇,一头超级巨大的母巨魔被困在坑内,受毒蛇煎熬,发出痛苦的吼叫,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母巨魔也发现了欣然,昂起头颅,瞪着小灯笼般火红的怪眼与之对视,头上顶着一窝万头攒动的毒蛇,活象神话中的蛇发妖女。
欣然壮着胆子靠近坑缘,母巨魔突然伸出巨爪,似乎要把他拽下来一口吃掉。欣然吓得缩回头去,母巨魔失望的咆哮,甩动双爪将洞壁打得砂土飞扬,地面亦随之震颤。
欣然擦了把冷汗,狐疑的问长老:“这女怪物犯了什么罪,为何要把她囚在沙坑里受毒蛇缠身之刑?”
长老苦笑道:“她叫‘沙王’,是甘霖谷的噩梦,大家是因为太害怕她了才不得不把她囚在此处。”
“她……很厉害吗?”
“岂止厉害,简直疯狂!我们巨魔就算是很残忍的民族了,可也不像那头杂种–连自己的同胞都吃!”巨魔长老恨得咬牙切齿。
巨魔是比较特别的亚人类种族,雌性巨魔的比雄性巨魔更强壮。沙王是巨魔与霸巨人(是巨人中最贪婪最凶猛,同时也是头脑最简单的一族)的混血儿,比一般的母巨魔更强壮凶猛十倍,且性情好斗,动辄杀害同胞。甘霖谷中没有人是沙王的对手,一拥而上也未必能制服她,为了除掉心腹之患,巨魔们不得不动起了最不擅长的脑筋,合伙挖了这座大坑,埋入大量毒蛇,趁沙王熟睡时将之推入沙坑。
想不到她生命力强悍如斯,日夜身受毒蛇咬噬,至今仍未死。那些毒蛇也像是寄生在沙王的肉体里,以她的血肉为粮食,吃掉一块肉,她便长出一块肉。沙王也以毒蛇为食物,形成奇妙的共生状态。
巨魔长老唯恐沙王有朝一日冲出牢笼向族人报复,一直苦于无法杀死她,便向欣然求助,请他想个办法弄死沙王。
欣然略所思索,建议长老放火烧死沙王。
长老摇头苦笑道:“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可是谁也不敢生火啊。”
巨魔天生怕火,欣然却不怕,自告奋勇的替他们生了一堆火,告诉大家用篝火烤熟食物再吃,就不会闹肚子痛了。注意要经常给火堆添加柴禾,免得熄灭,到时候万一欣然不在,他们就只有吃生冷食物了。
巨魔们虚心受教,学着欣然的样子把火烧旺,又请他亲手把第一质火炬丢下沙坑,揭开了屠杀沙王的战役。
火炬落在沙王干燥的皮肤上,很快燃烧起来。沙王痛得直打滚,凄厉的哀嚎起来。巨魔们大喜过望,七手八脚的抱起柴火丢下沙坑,把火引旺。沙王置身火海,浑身上下火光冲天一片鲜红,毒蛇亦被烤得发了狂,拼命往她身体深处钻。欣然朝沙坑中偷眼一瞥,只见沙王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挺直腰杆昂首悲鸣,粗壮的长臂高举向天空,她是如此高大,以至于那双足有蒲扇大的爪子几乎触摸到了沙坑边缘。
欣然不由得担心起来,只要沙王奋力一跃,便可轻而易举的爬出沙坑。
然而母巨魔是不擅长跳跃的,沙王嘶鸣的半晌,头上忽然传来啵啵的脆响,只见一条蝮蛇自她耳中钻了出来,半截身子仍留在脑中。毒蛇吐着火红的信子,试图逃出火海,然而一触及烈火,它的信子就果真燃起了火,吱吱尖叫着缠绕在沙王粗壮的颈子上,痛苦的死去。沙王像摘耳环似的拽出蛇尸,奋力扔出沙坑,恰巧落在欣然脚上。吓得他掉头逃离沙坑,寻回仍在兜售商品的鲁滨逊,一溜烟的跑掉了。
离开甘霖谷好远,尚能听见沙王凄厉的尖啸。欣然手按心口,祈祷那可怕的母巨魔快点翘辫子。他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被吓到差点尿裤子。
欣然灰溜溜的逃回城堡,连续几天一闭眼就梦见身缠火蛇的女巨魔来找自己报仇,吓得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罗素等人对他反常的举止感到好奇,欣然也不解释,推说身子不太舒服。
如此闲居数日,被沙王吓破的胆子慢慢复原,欣然静极思动,再次兴起了去甘霖谷的念头。于是出去寻鲁滨逊置办商品,却见他与小杰坐在一处,正手捧书本高声朗诵。小杰念一句,鲁滨逊便跟着念一句。原来小杰正在教这位大侄子读书。
欣然旁听了片刻,差点笑得肠子打结。原来两人所用的课本正是他的少作《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这等艳情小说夜深人静独自翻阅都要脸红,一本正经的大声朗诵出来,“笑果”可想而知。幸亏没有外人在场,不然准会怀疑这里是疯人院。欣然转念一想,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进去问小杰,另外一本《寻梦记》是哪里来的。
小杰得意的告诉欣然,他又抄写了一本,送给鲁滨逊当课本。“鲁滨逊呢,再把这本书翻译成巨人文字,教我学说巨人语。”欣然笑道:“把巨人文翻译本拿来给我看。”小杰翻出一本比原版稍厚的抄写本给欣然。欣然草草翻阅了一下,发觉鲁滨逊的译笔稍有些罗嗦,而且许多词汇他理解的不对,比如书中男主角奉承某女小脚儿生的好看,比作“三寸金莲”。鲁滨逊翻译成某女的鞋面上绣了“三寸长的金莲花”,着实误会的好笑。
欣然亲自动手把翻译稿重新校订修改,自信能够完美的再现原着精髓,这才把译稿交给鲁滨逊,让他和小杰多抄写几份,另有用处。
两人拿了书稿立即着手抄写,数万字的长篇小说,抄起来当然不轻松,两个小家伙忙了三天抄出足有十份,找到欣然大诉其苦,说是手都累残了,再也不能动笔。
欣然化装成“魔界商人”胡苏,带上鲁滨逊和一车美酒,安然穿越巨魔城堡,来到流放者行营。以美酒为报酬,请巨人兄弟找一些比较有文化的流放犯替他抄写《寻梦记》。
巨人兄弟很快找到了数十名前苦修派教徒。这些老修士人人是大学问家,历史、文学、神学无不精通,因为长期在沙漠中修行,对巨人文也很了解。替欣然抄书,那真是大材小用。不过话说回来,苦修教士终生不近女色,何曾看过如此露骨的艳情描写,一边抄写一边大摇其头,高声祈祷,一个个羞得面红耳赤,好似一群公鸡。
巨人兄弟看他们抄得有趣,也捡起一本书稿翻了起来。一看之下不由得大惊失色,齐声问欣然:“怎会是巨人文?”
欣然笑道:“我要把这些书卖给巨魔,当然要翻译成巨人文啦。”
大哥“仁”拍着脑袋叹道:“苏少爷怎么不早说呢,既然是抄写巨人文,我们兄弟也可以帮忙啊!”四兄弟是沙漠巨人,对母语当然很精通。
欣然故意问他:“你小子识字吗?”他与仁、道、仆、能兄弟相处多日,交情已经到了互相打趣开玩笑的程度。
仁啐了一口唾沫,恨恨的说:“呸,别小看人!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兄弟在沙漠巨人里头,也是小有名气的秀才呢~”
欣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当下同意四兄弟一同抄写。欣然在流浪者行营混了一整天,除了跟巨人兄弟扯皮,就是喝酒,磕瓜子,教鲁滨逊下棋,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转眼日薄西山,众人已经抄出了近三百本书稿,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欣然丢掉最后一把瓜子皮,让小杰从货车上拿来可口的胡苏酒和美味的葵花饼慰劳大家。
“仁”在小广场上点起了篝火,最擅狩猎的小弟“能”提着燧石巨棒出去逛了一圈,弄回来一头野牛,参与抄写《寻梦记》的众人便围着篝火烤肉吃饼,享用美酒。欣然本来想给他们工钱,可是大家都说在这鬼地方钱没有屁用,于是便送了每人一瓶酒。众人开心极了,纷纷表示下次有抄书的活儿一定要来找他们。
晚宴散后,欣然让鲁滨逊把所有的抄本搬上货车,信手挑选了几本核查。发现译笔最棒的竟是巨人兄弟。原来修士们在翻译艳情描写时多少用了些曲笔,不那么直白。巨人兄弟虽然学问素养远不如流放修士,但胯下少了男根,翻译床戏时也不觉得害臊,照直对译就是,反而更为忠实原着。
到了甘霖谷外,欣然和鲁滨逊跳下货车,打发阿朱姊妹先行离去,像从前那样敲锣打鼓,引来巨魔围观。
如今“魔界商人”胡苏的名气已经深入人心,锣鼓声一响,甘霖谷的居民闻风而动,背起早已准备好矿石,携家带口的赶来交换。
不等欣然开口,便有好事之“魔”嬉皮笑脸的凑上来问:“胡苏老爷晚安,请问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等开眼界啊?”偷眼去瞄货车,发觉除了广受大家欢迎和期待的胡苏酒、葵花饼、胡索牙膏和香水之外,还有半车书,不晓得做什么用处。
欣然微微一笑,拿起一本书仍给他。
那巨魔狐疑的翻阅起来,看着看着便直了眼,发出“喔喔喔~~哦耶!哇靠!哇塞!好强!好萌!”一连串的怪叫。其余的巨魔也好奇的凑上前去围观,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劲儿的吞口水,胯下不约而同的支起了小帐篷。
也有看不出名堂的,迷惑的问同伴:“嘿、嘿!你丫看什么呢,给我讲讲行不?”
那人正看得入神,不耐烦的说:“别烦我,你自己看啊!”
“我不识字……”
“不识字就去学–滚开!”
“唔~~欺负人……”被同伴嘲笑的不幸巨魔,忧伤的走开了。
甘霖谷有五百巨魔,识字的不过三分之一,不过欣然带来的三百本巨人版《苏大头春宵寻梦记》很快抛售一空,许多不识字的巨魔也买了一本,等学会识字以后再看。如此算下来,欣然此行对提升巨魔一族的文化水准做出了莫大的贡献,要说用艳情小说来扫盲,实在比用枯燥的课本更有效。
后代历史学家考察圣骑士苏欣然的冒险生平,发现常有名为胡苏的神秘商人出没左右,向各种尚未开化的民族兜售“胡苏系列”商品和某著名艳情小说。此人的商业行为,直接影响了众多民族的文明进程。在他的大力推广下,《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被翻译成上百种文字,风靡中洲各地,就连地精、蜥蜴人、食人魔之辈,也把这本书当作启蒙读物。
久而久之,《寻梦记》的作者苏欣然,反而比作为圣骑士的苏欣然更加出名–苏骑士本人会不会发出“以末技得虚名”的感慨呢?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