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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瓜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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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海市,顾名思义,这是一座沿海城市,而且还是一座国际大都市,对外贸易非常发达,据去年统计,望海市的人口已经突破了一千万。

    秋风瑟瑟,枫林尽染。

    一阵属于早晨的清凉微风拂过,又吹落几片枯叶,望着清洁大叔远去的身影,略显调皮的在路边欢乐的跳动。

    此时正值上班的高峰期,马路上堵的是水泄不通,人行道上亦是络绎不绝,几乎人人手中都拿着一个白色朔料袋,里面装着的不是油饼就是包子,一边啃着早餐,一边埋头前行。

    但是有一个人例外!

    “小呀么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哪.......。”

    林乐一手拉着一个硕大的白色蛇皮袋扛在肩上,踏着鞋底已经是薄如纸的人字拖,哼着小曲,漫步在香雪路的人行道上,只见后面不断有人超越他,光从这步调上看,就显得他格格不入,明显就不在一个节奏上面。

    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林乐突然停止了哼唱,闲着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满脸怨气道:“这些城里人还真是没素质,竟然在这大街上吃早餐,也不考虑下我这没吃早餐的人的感受,哎呦,好饿呀,这究竟还有多远呀。”

    “烤地瓜,烧地瓜。”

    忽听左前方传来一阵叫喊。

    林乐一听这“地瓜”,只觉倍感亲切,寻声望去,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天桥下有着一个大叔站在一辆三轮车前叫卖着,三轮车上还放着一个由大油桶改造的火炉,伴随着大叔的叫卖,一股浓香慢悠悠的飘了过来。

    林乐吞咽了一口,左手往口袋里面一伸,掏了半天才掏出五角钱来,叹道:“都怪车站那些烤鸡腿的,把我的钱都给忽悠去了,我想我快饿死了。”

    所谓饿极思动,他又瞧了眼那卖地瓜的大叔,心念一动,快步走了过去。

    “小伙子,来个地瓜吧,我这地瓜可是昨天才从土里挖出来的,自己家种的,纯天然,不带农副产品,可好吃了。”

    大叔见林乐走了过来,立刻一脸亲切的吹嘘着。

    “纯天然的?”

    林乐瞧了眼烤炉上的地瓜,只见有些地瓜皮都微微裂开了,金黄色的地瓜肉真是诱人啊,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斜着眼望着那大叔,不屑道:“大叔,你还真把我这乡里人当城里人忽悠啊,我种了十几年的地瓜,外号就叫做地瓜小王子,这瓜好不好,我一看就知道。”说着他手往火炉上的地瓜一指,道:“就你这地瓜啊,看上去倒是还行,可是跟我的瓜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卖地瓜的大叔听得老大不满意了,这小子忒不会说话了,这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当下也没好气道:“小伙子,你不买也就算了,但也不要坏我生意呀,你说你的地瓜好,那倒是你拿出来瞧瞧。”

    “好,就让你瞧瞧我的地瓜。”

    林乐将肩上的白色蛇皮袋放了下来,右手往里面一伸,拿出一个地瓜,不,应该是一根才对。

    但见他手中的地瓜呈圆柱体状,小孩手腕一般粗,二十公分左右,上面尖尖,下面鼓起两团。

    “这---这是地瓜?”那大叔看得眼珠都快掉了下来,除了长度,真是太像了。

    “当然。”

    林乐一本正经道:“我这地瓜三年开花,三年结果,集天地之灵气孕育而生,号称地瓜界的金镶玉。”说到最后半句,这大拇指一竖,真是绘声绘色。

    那大叔被林乐给逗乐了,道:“什么地瓜界的金镶玉,我还人生果了,你可着劲的吹吧,我看你这地瓜也就是样子奇怪了一点。”

    “不信?”

    林乐神乎其神的说道:“那怎么就试试看,只要我将我的地瓜往你的地瓜中间一放,你的地瓜立刻就会黯淡失色。”

    这么厉害,说故事了!那大叔当然不信,赌气道:“我还就不信了,你放,你快放。”

    “好。”

    林乐将那“根”地瓜往火炉上一放。

    那大叔盯着看了一会,见一点动静都没有,道:“小伙子,你不是说我的地瓜会黯淡失色吗,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看来你的劣瓜太多,我的金镶玉双拳不敌四手,我得再加一个,你没意见吧?”

    话虽如此,但是林乐根本没有给大叔反应的时间,又从蛇皮袋里面拿出一个地瓜来,放在火炉上,这个地瓜就更加奇特了,好似两个茄子头尾相接,拼凑而成,活像一座山,中间一条泉水钩。

    这地瓜的样子真是太惹人遐想了,那大叔算是服气了,想笑却又不好意思笑,问道:“小伙子,你这地瓜是哪里弄来的?”

    虽然只是一个小贩,但毕竟做了这么年买卖,他心想要是他也弄来这些奇怪样子的地瓜,甭管好不好吃,一定会有人买。

    “昆仑山。”

    林乐微微一笑,左掌藏于身下下面,悄悄逼近火炉侧边的通风口,只见掌心突然一道红光流动,但眨眼间就消失了。

    隐隐听得呼呼几声轻响。

    大叔一脸疑惑道:“你听见没有?刚才好像这火炉里面有什么东西在响。”

    “是吗?”

    林乐左右望望,突然呵呵道:“定是我这金镶玉发出的响声。”

    这大叔哪里肯信,自当是自己听错了,哼道:“你就别吹了,小心把牛皮给吹破了。”

    “大叔你还是不相信我啊!这样吧,反正也没事,我就跟你说说这地瓜的好坏。”

    林乐嘴上和这大叔谈论这地瓜好坏,不经意间右手还去拨动几下自己的两个地瓜。

    过了一会儿,那大叔见炉上还是没有任何动静,道:“小伙子,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

    林乐撤出左掌,高深一笑,“已经有了。”

    “我怎么没有发现?”

    “天机不可泄露!”林乐神秘兮兮的,伸出手来很自然的扯下两个白色塑料袋,让他那两个地瓜放入袋中,一手提起那鼓鼓的蛇皮袋扛在肩上,转身离开了。

    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

    卖地瓜的大叔望着林乐远去的背影,不对呀,这小伙子一个地瓜没有买,还从我这弄了两个袋子去。忽听啪的一声,他低头一看,只见一个地瓜突然从中间裂开来,顿时一阵香味传来,惊讶道:“我的地瓜怎么变得这么香啊!”

    “哇!大叔,你这地瓜好香呀,给我来一个。”

    一个穿着白衬衣的青年走了过来。

    那大叔一怔,忙道:“行。”可他刚拿起一个地瓜,发现贴在铁壁的一面已经烧成黑炭了。

    这是怎么回事?

    那大叔又急忙拿起另一个,发现同样也烧成黑炭了,这地瓜早已经烤好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这一转眼就烧成这样了。

    那青年稍稍皱眉,一般情况下,肯定就不买了,但这地瓜实在是太香了,他挥挥手道:“算了,算了,就这个吧。”

    那大叔见客人都不在意,于是赶紧给他称了一个,目光却不自觉的瞟向前方,暗自回忆刚才那小伙子的话,“只要我将我的地瓜往你的地瓜中间一放,你的地瓜立刻就会黯淡失色。”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还真是奇了。

    ......

    ......

    “哇!好浓的香味!”

    “好像是烤地瓜的香。”

    “这地瓜真的好香啊,我还是第一次闻到这么香的地瓜。”

    .....

    你们这些城里人,刚才就一个劲的欺负我没吃过早餐,现在你也该你们嘴馋了。

    林乐捧着热腾腾的地瓜,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只见他这地瓜经过烤制之后,外皮呈金黄色,但是剥开皮后,里面却是白玉色,特别是那香味真的要令其它的地瓜黯然失色,这一点也不夸张,引得经过他身边的人纷纷侧目,哪怕是吃过早餐的人,都被这香味弄得大吞口水,真是太馋人了。

    “呼---,真是爽!”

    解决完一个地瓜后,林乐又把目光放在了另一个地瓜上面,正准备吃掉它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暗想,这还是等会再吃,万一没有找着地方,还可以当中饭吃。正巧边上有一个路人走过,他急忙上前微笑道:“这位大哥,请问江上雪饭店怎么走?”

    那路人一脸怪异的瞧着林乐,突然手往边上一指,道:“这不就是吗。”

    林乐转头一看,猛地见到一栋三十六层的高楼耸立在面前,吓得还小退了一步,仔细一看,但见高楼左侧的楼壁上挂着一块十分显眼LOGO,是一碗白饭,白的如雪一般,若细看,还能看到碗上有着波浪式的图案,白饭上面还写着"江山雪"三个艺术字体。

    “哇!好大的盒饭店啊!”

    林乐一声惊叹。

    那路人忿忿不平道:“什么盒饭店,江上雪集团可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饮食集团。你真是一个乡巴佬。”说完就离开了。

    要知道这江上雪集团可是望海市的骄傲,是望海市本土第一公司,所以林乐刚才一句盒饭店,让这路人非常不爽,你这不是侮辱我们吗。

    “不是盒饭店?”

    林乐皱了皱眉,道:“难道那老不死蒙我的?还是我走错地方了,不对呀,地址上写的就是这一块呀,算了,进去问问就知道了。”

    ......

    ......

    “站住,站住,捡破烂的,叫你了,要捡瓶子去后门捡。”

    林乐才刚刚上了台阶,门口的两个保安就立刻走了过来,这话说的十分熟练,显然不是第一回说了。

    “捡破烂?”

    林乐左右看了看,然后指着自己那张错愕的脸,“你们不会是在叫我吧?”

    “不是叫你叫谁,快走,快走,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左边那个高马大的保安挥着手不耐烦的说道。

    其实这还真不能怪这两个保安,换做任何一个人也会以为林乐是一个捡破烂的,脸上油腻腻的,蓬松杂乱的头发,泛黄的衬衣,还皱巴巴的,一条旧式绿色军裤,一双磨的都快比纸还薄的人字拖,关键他还扛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这可是捡破烂的标准装备啊。

    而江上雪可是饮食集团,里面都是高级餐厅,你一个捡破烂的往里面走,这不是砸人家生意吗。

    要是他们不来拦着林乐,那他们明天可能就得走人了。

    而且,这种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他们经常赶走一些徘徊在这里想向进出客人手中讨钱的乞丐。

    林乐微微一笑,露出那整齐白亮的牙齿,继续往大门走去。

    “喂,你听见没有。”

    那两个保安赶紧堵在林乐面前。

    忽听得“砰!砰!”两声。

    “哎呦!”

    只见见到那两个保安猛地蹲下身子来,一个捂住自己的右脚脚背,一个捂住自己的左脚脚背,疼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林乐脚下不停,继续往里面走去,心里暗怒,老子堂堂雾村首富,落在你们眼里倒成捡破烂的了,你这不是侮辱我整村的人吗,真是忒歹毒了。

    “站住,穿黄色衬衣的,快点站住,听见没有。”

    这林乐刚刚进到大门内,站在一楼大厅的四名保安朝着他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显然他们已经发现门口的状况。

    林乐顿时恼怒道:“先说明,我不是捡破烂的,我是来找沈问书的,还有,我穿的是白色衬衣,一群色盲。”

    那些保安根本没有听林乐在说什么,上来就准备伸手拿人。

    忽听一人喝止道:“住手。”

    只见一个西装笔挺,带着一副银白色眼睛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头发染得黑亮黑亮的,约莫五十岁左右。

    “曹秘书。”

    那些保安见到这人,立刻停了下来。

    一人又指着林乐道:“曹秘书,这人---。”

    不等他说完,这曹秘书手一抬,然后向林乐问道:“你是---林乐?”

    林乐错愕道:“你怎么知道我叫林乐?”

    这曹秘书脸上先是闪过一抹喜悦,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随即道:“地镇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那些保安都听傻了,演电视剧啊?

    砰!

    那又大又鼓的蛇皮袋突然从林乐肩上滑落了下来,只见林乐双眼猛睁,颤声道:“火烧白云,稀里哗啦吃地瓜。”

    曹秘书激动道:“林先生,你总算来了。”

    林乐上前一步,也是异常激动道:“你就是我师侄?”

    师侄?曹秘书冷汗狂流,尴尬道:“不,我是大老板的秘书,鄙人姓曹。”

    “哦,原来是小曹啊!”

    林乐老气横秋的点点头。

    他不过就二十岁出头,可这曹秘书看年纪至少五十岁了,人家叫你小林,那是理所当然的,你叫人家小曹,那就有些怪怪的了。

    这是什么情况?

    那些保安的脸色都显得非常怪异。

    曹秘书自己都愣了一下,想了想,好像也没有叫错了,解释道:“我们大老板临时有事去了草原那边,不过大老板临走前吩咐我昨天火车站去接你,可是我在车站等了一天,也不见林先生,又怕与林先生错过了,于是就回到这里等你。”

    林乐挠挠头,略显不好意思的笑道:“都是我这张嘴惹的祸,结果错过了那班车,只能更换车次,所以迟了半天才到。”

    曹秘书下意识道:“那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大老板?”

    “我没电话。”

    “那也可以打公用电话啊!”

    打公用电话不要钱啊!林乐暗自反驳一句,嘴上却道:“是这样,我在车站看到有人求钱救儿子的,于是就把钱都给他去了,一不留神,连打电话的钱都给了。”

    的确,他是在火车站看到有个女人要钱救儿子,但是他只给了一块去,其余的钱都让他给吃掉了。

    “啊,哦哦哦,原来如此,林先生真是心地善良。”

    话虽如此,但是曹秘书活了将近五十年,头一回遇到这奇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安慰道:“没事,没事,只要林先生你安然无恙,我就放心了。”说着他突然向一旁的保安道:“你们几个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得罪大老板请来的贵客----。”

    “算了,算了,这其实都怪我,要不是我错过了车,也就不会发生这误会了。”

    林乐大气的挥挥手,关键是他没有吃亏。

    曹秘书刚才一直在大堂,也是第一时间注意到门口的状况,他听到林乐说出沈问书时,就立刻走了过来,也清楚是一个什么情况,这事还真不能怪这些保安,但是他又不得不这么说,现在既然林乐都这么说了,他赶紧借坡下驴,让这些保安回去工作。

    那些保安都吓傻了,捡破烂的都成贵客了,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赶紧道歉,迅速离开了。

    “林先生,董事长她已经来了,您要不先上去与董事长见一面。”

    “董事长?”

    “就是我们大老板的女儿。”

    “就是我的徒孙呀,那好吧,反正我来这也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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