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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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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来侦查的,”前方的雾息渐浓,隆德里安放慢脚步,“还是不要再往前走了吧,你们应该知道前面是什么地方。”
说话的是个消瘦的年轻人。他大概十七八岁,瞳孔黄的有些发绿,脸颊狭长,双眼似乎受睡眠的困扰,深深陷入。他的头发遮住眼睛,皮甲之下,隐藏了一副筋虬爆起的肌躯。
艾瑞卡萨是名副其实的“迷雾之邦”,寻兽大队的机动能力,是搜寻食物源地的保证。铁鸦军每隔几个月就要出小队到四周的山林中侦查地域,以确定大型野兽的居住位置。
但最近几年,附近的山脉林谷几乎都很少出现成群结队的生物,或大型物种,原因尚且未知。苦寻无果,军士们猜测动物进行了集体乔迁,但圣庙祭司给出了结论:除了善于飞行的动物,没有物种能轻易离开西土边缘的迷雾之境。
从人类定居此处至今,万年过去,地形地貌发生了数次改变,动物们也需要漫长的岁月去繁衍生息,才能再次成为女神赐予人类的食物。他们被捕杀的已经越来越稀少,军队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围猎。
“放心,我们再往前走走。反正怎样也到不了黯水湾,”短发中年人平静地指出,“去黯水湾没意义,得穿过这条路到林地的侧方。那儿骨头堆的跟小山是的,不可能有野兽在那儿安家。”
布瑞士人眼里的天敌只有野兽。他轻吸一口气,想说点什么,但只是摇摇头。隆德里安·奥森入伍仅有四年多,但身经百战,北郡兵团几乎人人都认识他。衣甲上的兽血就像女人的香粉,常伴于身。可现在不同了,他被调到东郡团,里面总能碰上一些趋炎附势之徒。偶尔有几个忠勇之士...他瞪了一眼安德烈,也是一副顽固派的作风。
“哎呀,别那么胆小,奥森先生,好歹你也是个大人啦,我们现在可有四个人哦。”鲁瑟用斧柄轻轻碰了碰面前的年轻人,动作揶揄,“前面只是古代的战场而已,你在怕鬼吗?还是说你在担心巨人呀?别逗了行不行,出来一回好歹弄顿晚饭再回去。明天就是勇士节了,今晚一定热闹,好歹弄几条蛇回去烤啊!走都走这么远了。”
在艾瑞卡萨,孩子们若是在夜里不好好睡觉,啼哭胡闹的时候,父母就会跟他们讲巨人时代的可怕故事。巨人们比城里最高的城堡还高,拆开高山做盾牌,从大地取出燃烧的宝剑,把小孩子当成可口的食物。但隆德里安不是小孩儿,他也不喜欢故事。
薄雾遮住天空,太阳略显黯淡。雾气随着步伐变得发浓了一点。正如那人所说,今夜是勇士节前夕,全兵团的禁酒令废止。每年这样的大日子可不多。如果今夜能带着猎物回去,自然是能赢得弟兄们的眼光,但狡猾地鲁瑟嘴上是这样说,心里并非就是这样想的了。
“嗯,那就当我没说过。”隆德里安有些不悦,但没有再多说,这里的每一位士兵都比自己辈分高。就拿一脸呆滞的艾弗雷来说,他也加入铁鸦军九年了,虽说至今仍是个中士。尤其是最前面的安德烈队长,明天他就会成为铁鸦公爵的副官。凡是公爵的侍卫,最低也是兵长。就从军衔上来讲的话,还要比郡团长还大半个级别,虽说没什么实权。他知道自己在这儿没有讲话的份儿,更劝不住那个爱叽叽喳喳的老兵鲁瑟。
艾弗瑞环顾了四周,回头道:“我们已经兜了一圈儿了,啥都没有。安德烈队长怎么说?”
“既是侦查,就不能马马虎虎了事,”安德烈是个沉着稳重的中年汉子,短发精干。他调整了一下头盔,擦掉眉心上的汗珠,“我觉得有必要再往前瞧瞧。领主大人告诉我们止步于此,但去年的地雾还没漫成这个样子,离林子也有很远。今年已经散到林地旁边了,这些树的位置我记得还很清楚。再往前看看,不用走得太远,否则大人回来该找不到我们了。”
安德烈瞥了一眼鲁瑟,好像是在说让他留下。鲁瑟拍拍掉毛的手套,似乎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领主说让我们来看有没有大型野兽的骸骨,”鲁瑟的口气满不在乎,“这破地方除了泥巴就是雾,什么动物会那么蠢没事儿往这里靠?就算找到什么骸骨,我看多半也是巨人的,哈哈。”最后一句明显有嘲弄之色,他今天可不害怕,也不准备逃跑。
艾弗瑞抓起一把烂泥,闻了闻,“这些土渣没有动物的味道。按理说,如果真有什么大型动物死了,肯定会有腐气——”
“对,就像老女人的裤裆,”鲁瑟打掉他手上的土,插嘴道:“洗都洗不掉的味儿,哎呀我知道。”
拔出腰间的长剑,隆德里安在地上划出一条长线,在原地站直。“前辈们,安德烈队长,”他说,“我不会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领主亲口吩咐过,让我们遇到迷雾就折返。”
“可以,看样子也不会有什么了。我们再往前走三五里就回头,”安德烈回答:“你留下来,以备领主大人回来的太快,结果却找不到我们人。”
“得了吧队长,”鲁瑟笑道,“我看领主一直往北面走,我猜他肯定弄死了一大堆山狮,等着我们去抗战利品呢。”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我说奥森大人,你是不是怕蛇啊?怎么,你们北郡团的人不是‘巨兽克星’吗?碰见小蛇就要吓尿啦?”
隆德里安装作没听见。从今天出城开始,鲁瑟就一直在找机会挤兑他。但他知道,只要把长剑架在这家伙的脖子上,此人肯定会老老实实地闭嘴,懦夫一个。
“我觉得隆德里安不会怕蛇,”艾弗雷用肯定的语气说:“而且领主大人也从来不打狮子。”
“对!我知道,而且他还不打乌鸦,”鲁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真搞不懂这种尿裆的小子是怎么混进铁鸦军的,”他掏出东西撒尿,“我敢打赌,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回去过。”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越说越响。
“暂且不说那小子很有本事。你看他今年有多大?”安德烈平静地问道:“你感觉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个十来岁吧。”鲁瑟装作漫不经心,实际上知道他想说啥。
“所以你这十来年都干什么去了?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你跟我同岁,鲁瑟,我们都三十三岁。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那个时间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桩子,知道么?”
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表情,还有双腿间几寸的丑陋小玩意。鲁瑟从入伍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个上等军士,完全是因为他太聪明。连续几次危急的遭遇战,他总能活到最后全身而退,绝非是勇敢,全都是因为跑得快,而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所以没有哪个上司喜欢这样的聪明人。但鲁瑟今天表现的很悠然自得,因为这地方寸草不生,向来抓不着什么东西,也就是偶尔出现个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后捡都懒得捡。
鲁瑟脸色发青,悻悻然地说:“那谁知道呢,没准是他干过哪个领主的女儿也说不定。”
艾弗雷还是有点害怕,他加入铁鸦军的年头挺久,算上当侍卫的时间已有九年,还从未深入过灰地以外的地方。传说此处是上古战场,人类与巨人为生存搏斗的最初之地。西土只要靠近大海的地方全都满是雾气,此处也不例外,迷迷茫茫的全是白烟。
然而越往深处,白雾越是密集,偶尔沼地里还有白秃秃的石块子,看起来就像腐烂多年的骨头。没人能了解这种地方,因为过于靠近迷雾。傻子都知道,靠近迷雾就等于自取灭亡,洪神想把这儿变成海,这儿就不可能再有土地。
雾越来越浓,起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现在是白天,有雾的地方只是潮湿,但到了晚上,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一般寒冷。泥地里散发着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觉雾气从耳边吹过去,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他感觉到脚趾已经粘上了不少泥巴,尽管脚下踩的是厚实的牛皮靴。
继续走了许久,雾气开始转淡,艾弗雷稍微放下心来,因为这代表他们离海湾远了,但同时也意味着那个握着长剑的年轻人离他们已有一段距离,再往外走,就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新地域。
“别担心,艾弗雷老弟,”老队长看得出他的恐惧,“这地方我几年也来过,什么都没有,我们一直走到西面的尼福尔河岸呢。人不应该害怕动物,他们只是聪明的食物。”
这话说得轻巧,但鲁瑟完全不相信。他年轻一点的时候,曾经听一个想做流民的蠢货说过,尼福尔河是一条没有水,只有泥浆的河。那条河里面滚动的全是沼泽,没有一点声音,掉进去就没影儿。往西北一直走的话,在雾里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除非贴到脸上。能找到河岸靠的是运气,传说古代有无数的士兵掉到河里被沼泽淹死,因为他们根本看不见脚下,一脚落空就会被泥流慢慢拉进去。
艾弗雷忍住声音里的颤抖,但忍不住害怕,“我,我听说那边有鳄龙人,它们能用两条腿在水面上奔跑。在雾里无声无息的把人叼走…”
“那儿什么都没有,”队长显得有些不耐烦。他有种玉兰节在墓地守夜,听旁人讲鬼故事的感觉,“别老是自己吓唬自己好不好,年轻人。就算是有鳄龙我们三个人也足够干掉了,那东西最怕的就是人类。别听你们同期的士兵胡说八道,鳄龙就是鳄龙,一群用两只脚跑,长得丑一点儿的动物而已。等你经常出城就知道,那东西是最弱小的动物,厉害的都藏在深山里呢。”
“队…队长,鲁瑟不见了。”艾弗雷压根没听进去,直吓得双腿打颤,左顾右盼,但身边人影却只有安德烈队长一人。他开始流冷汗,声音隐隐带着哭腔,“他…他是不是…”
安德烈摇摇头,懒得回答,继续往前走。艾弗雷原地愣住,而浓雾之中,一双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啊!”
“啊啊啊啊!——”
鲁瑟狰狞地拌出一副鬼脸,按着艾弗雷的肩膀使劲儿摇晃,这名受惊吓的年轻士兵下意识地抡起了斧子,斧面重重拍在鲁瑟的肩膀上。
“哎呦!”鲁瑟一踉跄,差点摔倒,他恼怒地咆哮,“狗杂种,你他妈的想杀了我啊?”
“你,你吓死我了!”艾弗雷已经哭了出来,只是他自己没察觉。鲁瑟踢了艾弗雷几脚,艾弗雷则恨恨地咒骂他。走在前面的安德烈没有理他们,而是蹲下身来仔细看着地面。
“你早晚会死在狼熊的屁股底下,”他哭的满脸鼻涕,用手指着鲁瑟,“让它拍你的肩膀,然后坐到你的身上!杂种!”
“那我还得谢谢它呢,”鲁瑟讪讪地说,“幸好没死在你的屁股下面,我看你每次擦屁股都只擦一下哦!”
雾里没有风,只是偶尔有点发闷的感觉。他们再走一会儿的时候,一切还是老样子,艾弗雷走在后面隔着十几步以外能看清前面的轮廓,但鼻子里的土腥味儿却越来越重。他们刚开始是沿着森林一直往前走的,到了这会儿,连大石头都没有了,只有脚下松软的泥土和前面无法视透的迷雾。
雾渐渐淡了,安德烈这会儿的确有点想回头,但他作为一队之长,要是隆德里安跟上来了也罢,偏偏鲁瑟这个大嘴巴没抢着留下。侦查向来都讲究个迷雾前后,倘若此时回头,不用想鲁瑟那张嘴回去会如何诋毁自己。今天已是他任职队长的最后一天,他得给兄弟们留下个一直以来都坚守岗位的印象。但他想错了,鲁瑟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
地面比刚才变得更泞,并且容易打滑,泥汤子里的石块差点绊了鲁瑟一跤。他强忍着走了一路,没有发出一句怨言,所以无论这次探路往前走多远,只要一回城,他就要在营队里大肆宣扬一番安德烈队长是如何怯弱,自己是多么地英勇。
他知道,安德烈队长明天就要滚蛋了,以后会住在大领主的营塔,不可能会管得到自己。所以队长空缺出来的位置,无论如何都要竞争一手,哪怕自己还差一个级别才够尉官的资格。没有得到尉官职位的人也能当上队长,往昔就有先例。
“马上大雾就没了,”安德烈回头安抚艾弗雷,“你看,过了这片雾,我们就回头。今天走得够远的了,你表现地很英勇。要是磨蹭到晚上还没回去,恐怕有性命之忧。”
鲁瑟还在盘算着自己的“计划”,所以牢牢记住了安德烈的这几句话,尤其是最后几个字。
这时,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注意力。那东西显然不是石头,而是新鲜的骨头。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伴随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他早就怀疑不是土的味道。血,这是血,他们全都大意了。
天色渐晚,原本的骄阳已在雾色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阴灰。艾弗雷走在后面,似乎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刚要开口,却发现有人抱住了他的腰。
“地上有血…”
艾弗雷只觉得自己被一根黏糊糊的手抱住了腰,那显然不是鲁瑟。那个爱逃跑的家伙是个很干净的人,而队长就蹲在自己面前说话…当然也不可能是隆德里安。他没来得及尖叫,然后头撞在了什么东西上。血液凝在眼睛里,直到什么都看不清楚,意识消失。
鲁瑟看得清楚那是条尾巴,因为他就站在旁边。他看见艾弗雷的脑袋被那东西的牙齿咬住,一排细而尖的牙齿。这会儿手里本是握着斧子的,直到那根蟒蛇似的尾巴卷起了那蠢孩子,他的武器因惊吓而摔落在地上。
“艾弗雷!”安德烈咆哮一声,长剑拖地,猛冲过去劈出。
它的体型并不巨大,但很宽,轮廓看着大概与猿人相同,上肢健壮,皮肤长满青绿色的恶心鳞片。脑袋就像一只死鱼,嘴巴一直裂到脖子上,眼睛发黄,瞳孔像个扁长的虫子。那条尾巴十分灵活,死死捆着可怜的艾弗雷,直到他的脑袋“咯嘣”一声被吞进肚子,它像喝果汁一样把他的身子往嘴巴里空了空。
鲁瑟坐到地上,别无选择的观看安德烈持剑劈砍着。第一剑落空,第二剑队长跳进一步,紧接着横扫出一道半圆儿,空气里听得见那柄长剑发出“嗡”的呼啸声,正轮中那东西的肚子。只裂开一个小口,下面喷溅出一点儿绿色的液体。它后退惨叫,像只畸形的大蜥蜴一样,双脚站立,用三趾的爪子捂住伤口。安德烈惊惶,但没有发愣,继续补上一剑,正刺在怪物的肩头,刺地极深。
以往的经验告诉自己,他没救了,鲁瑟没等安德烈费劲全力拔出剑,他转身飞快的逃跑。迷雾属于洪神,大地女神不能拯救他,只有他的两条腿能。他似乎听见了身后传来惨叫,双脚平衡不稳,摔倒在泥泞的地上。起身后继续跑,那东西肯定在追他,只要一停步就会掏到自己的心脏。
“隆德里安!隆德里安!你在哪!救我啊,快救救我!”他边跑边哀嚎,完全没想到雾里根本不会有东西看见他,除非是血味和声音。
他这一生,从来没有如此盲目地奔跑过。遭遇了这样的恐怖,他做出了选择,但无法冷静思考。以往狩猎时,他跑到一半儿势必得回头,一旦被追上,他就要用剩余的体力去搏斗,如果没被追上,他也不会用全部的力气去逃跑。动物与人一样消耗体力,与人一样会流血,但那怪物,怎么看都不像是只“动物”。风声在耳边响转,他像一只猎豹,血管里的血液在上涌,胸口闷得像要窒息。地上的石子硌得脚心痛,但他仿佛毫无知觉,依旧死命狂奔着。
迷雾由浓转淡,他听得见身后“嘶啦”、“嘶啦”的喉头响声,方知那怪物紧追不舍,鲁瑟几乎绝望。他脚下的速度加快,直到一个打滑,脸贴着地重重摔滑而出。几块石头孤零零的横在土里,不凑巧的划破他太阳穴旁的肌肤。世界天晕地旋,眼珠不停地向上翻动。恍惚中,他看到一个身影持剑扑了上去,与那张滑稽而惊怖的大下巴怪物交战。他想爬起身来继续跑,但双腿已经不听使唤,连左肩也因为刚才那一斧加之摔覆而整条手臂失去知觉,只能向前用一只手吃力地爬拱。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鲁瑟的眼前一片模糊,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这是何处。只是口中喃喃地往前爬。
“我们是来侦查的,”前方的雾息渐浓,隆德里安放慢脚步,“还是不要再往前走了吧,你们应该知道前面是什么地方。”
说话的是个消瘦的年轻人。他大概十七八岁,瞳孔黄的有些发绿,脸颊狭长,双眼似乎受睡眠的困扰,深深陷入。他的头发遮住眼睛,皮甲之下,隐藏了一副筋虬爆起的肌躯。
艾瑞卡萨是名副其实的“迷雾之邦”,寻兽大队的机动能力,是搜寻食物源地的保证。铁鸦军每隔几个月就要出小队到四周的山林中侦查地域,以确定大型野兽的居住位置。
但最近几年,附近的山脉林谷几乎都很少出现成群结队的生物,或大型物种,原因尚且未知。苦寻无果,军士们猜测动物进行了集体乔迁,但圣庙祭司给出了结论:除了善于飞行的动物,没有物种能轻易离开西土边缘的迷雾之境。
从人类定居此处至今,万年过去,地形地貌发生了数次改变,动物们也需要漫长的岁月去繁衍生息,才能再次成为女神赐予人类的食物。他们被捕杀的已经越来越稀少,军队无法再进行大规模的围猎。
“放心,我们再往前走走。反正怎样也到不了黯水湾,”短发中年人平静地指出,“去黯水湾没意义,得穿过这条路到林地的侧方。那儿骨头堆的跟小山是的,不可能有野兽在那儿安家。”
布瑞士人眼里的天敌只有野兽。他轻吸一口气,想说点什么,但只是摇摇头。隆德里安·奥森入伍仅有四年多,但身经百战,北郡兵团几乎人人都认识他。衣甲上的兽血就像女人的香粉,常伴于身。可现在不同了,他被调到东郡团,里面总能碰上一些趋炎附势之徒。偶尔有几个忠勇之士...他瞪了一眼安德烈,也是一副顽固派的作风。
“哎呀,别那么胆小,奥森先生,好歹你也是个大人啦,我们现在可有四个人哦。”鲁瑟用斧柄轻轻碰了碰面前的年轻人,动作揶揄,“前面只是古代的战场而已,你在怕鬼吗?还是说你在担心巨人呀?别逗了行不行,出来一回好歹弄顿晚饭再回去。明天就是勇士节了,今晚一定热闹,好歹弄几条蛇回去烤啊!走都走这么远了。”
在艾瑞卡萨,孩子们若是在夜里不好好睡觉,啼哭胡闹的时候,父母就会跟他们讲巨人时代的可怕故事。巨人们比城里最高的城堡还高,拆开高山做盾牌,从大地取出燃烧的宝剑,把小孩子当成可口的食物。但隆德里安不是小孩儿,他也不喜欢故事。
薄雾遮住天空,太阳略显黯淡。雾气随着步伐变得发浓了一点。正如那人所说,今夜是勇士节前夕,全兵团的禁酒令废止。每年这样的大日子可不多。如果今夜能带着猎物回去,自然是能赢得弟兄们的眼光,但狡猾地鲁瑟嘴上是这样说,心里并非就是这样想的了。
“嗯,那就当我没说过。”隆德里安有些不悦,但没有再多说,这里的每一位士兵都比自己辈分高。就拿一脸呆滞的艾弗雷来说,他也加入铁鸦军九年了,虽说至今仍是个中士。尤其是最前面的安德烈队长,明天他就会成为铁鸦公爵的副官。凡是公爵的侍卫,最低也是兵长。就从军衔上来讲的话,还要比郡团长还大半个级别,虽说没什么实权。他知道自己在这儿没有讲话的份儿,更劝不住那个爱叽叽喳喳的老兵鲁瑟。
艾弗瑞环顾了四周,回头道:“我们已经兜了一圈儿了,啥都没有。安德烈队长怎么说?”
“既是侦查,就不能马马虎虎了事,”安德烈是个沉着稳重的中年汉子,短发精干。他调整了一下头盔,擦掉眉心上的汗珠,“我觉得有必要再往前瞧瞧。领主大人告诉我们止步于此,但去年的地雾还没漫成这个样子,离林子也有很远。今年已经散到林地旁边了,这些树的位置我记得还很清楚。再往前看看,不用走得太远,否则大人回来该找不到我们了。”
安德烈瞥了一眼鲁瑟,好像是在说让他留下。鲁瑟拍拍掉毛的手套,似乎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领主说让我们来看有没有大型野兽的骸骨,”鲁瑟的口气满不在乎,“这破地方除了泥巴就是雾,什么动物会那么蠢没事儿往这里靠?就算找到什么骸骨,我看多半也是巨人的,哈哈。”最后一句明显有嘲弄之色,他今天可不害怕,也不准备逃跑。
艾弗瑞抓起一把烂泥,闻了闻,“这些土渣没有动物的味道。按理说,如果真有什么大型动物死了,肯定会有腐气——”
“对,就像老女人的裤裆,”鲁瑟打掉他手上的土,插嘴道:“洗都洗不掉的味儿,哎呀我知道。”
拔出腰间的长剑,隆德里安在地上划出一条长线,在原地站直。“前辈们,安德烈队长,”他说,“我不会再往前走了,我要留在原地等。大领主亲口吩咐过,让我们遇到迷雾就折返。”
“可以,看样子也不会有什么了。我们再往前走三五里就回头,”安德烈回答:“你留下来,以备领主大人回来的太快,结果却找不到我们人。”
“得了吧队长,”鲁瑟笑道,“我看领主一直往北面走,我猜他肯定弄死了一大堆山狮,等着我们去抗战利品呢。”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我说奥森大人,你是不是怕蛇啊?怎么,你们北郡团的人不是‘巨兽克星’吗?碰见小蛇就要吓尿啦?”
隆德里安装作没听见。从今天出城开始,鲁瑟就一直在找机会挤兑他。但他知道,只要把长剑架在这家伙的脖子上,此人肯定会老老实实地闭嘴,懦夫一个。
“我觉得隆德里安不会怕蛇,”艾弗雷用肯定的语气说:“而且领主大人也从来不打狮子。”
“对!我知道,而且他还不打乌鸦,”鲁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真搞不懂这种尿裆的小子是怎么混进铁鸦军的,”他掏出东西撒尿,“我敢打赌,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回去过。”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越说越响。
“暂且不说那小子很有本事。你看他今年有多大?”安德烈平静地问道:“你感觉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个十来岁吧。”鲁瑟装作漫不经心,实际上知道他想说啥。
“所以你这十来年都干什么去了?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你跟我同岁,鲁瑟,我们都三十三岁。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那个时间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桩子,知道么?”
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表情,还有双腿间几寸的丑陋小玩意。鲁瑟从入伍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个上等军士,完全是因为他太聪明。连续几次危急的遭遇战,他总能活到最后全身而退,绝非是勇敢,全都是因为跑得快,而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所以没有哪个上司喜欢这样的聪明人。但鲁瑟今天表现的很悠然自得,因为这地方寸草不生,向来抓不着什么东西,也就是偶尔出现个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后捡都懒得捡。
鲁瑟脸色发青,悻悻然地说:“那谁知道呢,没准是他干过哪个领主的女儿也说不定。”
艾弗雷还是有点害怕,他加入铁鸦军的年头挺久,算上当侍卫的时间已有九年,还从未深入过灰地以外的地方。传说此处是上古战场,人类与巨人为生存搏斗的最初之地。西土只要靠近大海的地方全都满是雾气,此处也不例外,迷迷茫茫的全是白烟。
然而越往深处,白雾越是密集,偶尔沼地里还有白秃秃的石块子,看起来就像腐烂多年的骨头。没人能了解这种地方,因为过于靠近迷雾。傻子都知道,靠近迷雾就等于自取灭亡,洪神想把这儿变成海,这儿就不可能再有土地。
雾越来越浓,起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现在是白天,有雾的地方只是潮湿,但到了晚上,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一般寒冷。泥地里散发着土腥味。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觉雾气从耳边吹过去,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他感觉到脚趾已经粘上了不少泥巴,尽管脚下踩的是厚实的牛皮靴。
继续走了许久,雾气开始转淡,艾弗雷稍微放下心来,因为这代表他们离海湾远了,但同时也意味着那个握着长剑的年轻人离他们已有一段距离,再往外走,就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新地域。
“别担心,艾弗雷老弟,”老队长看得出他的恐惧,“这地方我几年也来过,什么都没有,我们一直走到西面的尼福尔河岸呢。人不应该害怕动物,他们只是聪明的食物。”
这话说得轻巧,但鲁瑟完全不相信。他年轻一点的时候,曾经听一个想做流民的蠢货说过,尼福尔河是一条没有水,只有泥浆的河。那条河里面滚动的全是沼泽,没有一点声音,掉进去就没影儿。往西北一直走的话,在雾里连自己的手都看不见,除非贴到脸上。能找到河岸靠的是运气,传说古代有无数的士兵掉到河里被沼泽淹死,因为他们根本看不见脚下,一脚落空就会被泥流慢慢拉进去。
艾弗雷忍住声音里的颤抖,但忍不住害怕,“我,我听说那边有鳄龙人,它们能用两条腿在水面上奔跑。在雾里无声无息的把人叼走…”
“那儿什么都没有,”队长显得有些不耐烦。他有种玉兰节在墓地守夜,听旁人讲鬼故事的感觉,“别老是自己吓唬自己好不好,年轻人。就算是有鳄龙我们三个人也足够干掉了,那东西最怕的就是人类。别听你们同期的士兵胡说八道,鳄龙就是鳄龙,一群用两只脚跑,长得丑一点儿的动物而已。等你经常出城就知道,那东西是最弱小的动物,厉害的都藏在深山里呢。”
“队…队长,鲁瑟不见了。”艾弗雷压根没听进去,直吓得双腿打颤,左顾右盼,但身边人影却只有安德烈队长一人。他开始流冷汗,声音隐隐带着哭腔,“他…他是不是…”
安德烈摇摇头,懒得回答,继续往前走。艾弗雷原地愣住,而浓雾之中,一双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啊!”
“啊啊啊啊!——”
鲁瑟狰狞地拌出一副鬼脸,按着艾弗雷的肩膀使劲儿摇晃,这名受惊吓的年轻士兵下意识地抡起了斧子,斧面重重拍在鲁瑟的肩膀上。
“哎呦!”鲁瑟一踉跄,差点摔倒,他恼怒地咆哮,“狗杂种,你他妈的想杀了我啊?”
“你,你吓死我了!”艾弗雷已经哭了出来,只是他自己没察觉。鲁瑟踢了艾弗雷几脚,艾弗雷则恨恨地咒骂他。走在前面的安德烈没有理他们,而是蹲下身来仔细看着地面。
“你早晚会死在狼熊的屁股底下,”他哭的满脸鼻涕,用手指着鲁瑟,“让它拍你的肩膀,然后坐到你的身上!杂种!”
“那我还得谢谢它呢,”鲁瑟讪讪地说,“幸好没死在你的屁股下面,我看你每次擦屁股都只擦一下哦!”
雾里没有风,只是偶尔有点发闷的感觉。他们再走一会儿的时候,一切还是老样子,艾弗雷走在后面隔着十几步以外能看清前面的轮廓,但鼻子里的土腥味儿却越来越重。他们刚开始是沿着森林一直往前走的,到了这会儿,连大石头都没有了,只有脚下松软的泥土和前面无法视透的迷雾。
雾渐渐淡了,安德烈这会儿的确有点想回头,但他作为一队之长,要是隆德里安跟上来了也罢,偏偏鲁瑟这个大嘴巴没抢着留下。侦查向来都讲究个迷雾前后,倘若此时回头,不用想鲁瑟那张嘴回去会如何诋毁自己。今天已是他任职队长的最后一天,他得给兄弟们留下个一直以来都坚守岗位的印象。但他想错了,鲁瑟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
地面比刚才变得更泞,并且容易打滑,泥汤子里的石块差点绊了鲁瑟一跤。他强忍着走了一路,没有发出一句怨言,所以无论这次探路往前走多远,只要一回城,他就要在营队里大肆宣扬一番安德烈队长是如何怯弱,自己是多么地英勇。
他知道,安德烈队长明天就要滚蛋了,以后会住在大领主的营塔,不可能会管得到自己。所以队长空缺出来的位置,无论如何都要竞争一手,哪怕自己还差一个级别才够尉官的资格。没有得到尉官职位的人也能当上队长,往昔就有先例。
“马上大雾就没了,”安德烈回头安抚艾弗雷,“你看,过了这片雾,我们就回头。今天走得够远的了,你表现地很英勇。要是磨蹭到晚上还没回去,恐怕有性命之忧。”
鲁瑟还在盘算着自己的“计划”,所以牢牢记住了安德烈的这几句话,尤其是最后几个字。
这时,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注意力。那东西显然不是石头,而是新鲜的骨头。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伴随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他早就怀疑不是土的味道。血,这是血,他们全都大意了。
天色渐晚,原本的骄阳已在雾色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阴灰。艾弗雷走在后面,似乎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刚要开口,却发现有人抱住了他的腰。
“地上有血…”
艾弗雷只觉得自己被一根黏糊糊的手抱住了腰,那显然不是鲁瑟。那个爱逃跑的家伙是个很干净的人,而队长就蹲在自己面前说话…当然也不可能是隆德里安。他没来得及尖叫,然后头撞在了什么东西上。血液凝在眼睛里,直到什么都看不清楚,意识消失。
鲁瑟看得清楚那是条尾巴,因为他就站在旁边。他看见艾弗雷的脑袋被那东西的牙齿咬住,一排细而尖的牙齿。这会儿手里本是握着斧子的,直到那根蟒蛇似的尾巴卷起了那蠢孩子,他的武器因惊吓而摔落在地上。
“艾弗雷!”安德烈咆哮一声,长剑拖地,猛冲过去劈出。
它的体型并不巨大,但很宽,轮廓看着大概与猿人相同,上肢健壮,皮肤长满青绿色的恶心鳞片。脑袋就像一只死鱼,嘴巴一直裂到脖子上,眼睛发黄,瞳孔像个扁长的虫子。那条尾巴十分灵活,死死捆着可怜的艾弗雷,直到他的脑袋“咯嘣”一声被吞进肚子,它像喝果汁一样把他的身子往嘴巴里空了空。
鲁瑟坐到地上,别无选择的观看安德烈持剑劈砍着。第一剑落空,第二剑队长跳进一步,紧接着横扫出一道半圆儿,空气里听得见那柄长剑发出“嗡”的呼啸声,正轮中那东西的肚子。只裂开一个小口,下面喷溅出一点儿绿色的液体。它后退惨叫,像只畸形的大蜥蜴一样,双脚站立,用三趾的爪子捂住伤口。安德烈惊惶,但没有发愣,继续补上一剑,正刺在怪物的肩头,刺地极深。
以往的经验告诉自己,他没救了,鲁瑟没等安德烈费劲全力拔出剑,他转身飞快的逃跑。迷雾属于洪神,大地女神不能拯救他,只有他的两条腿能。他似乎听见了身后传来惨叫,双脚平衡不稳,摔倒在泥泞的地上。起身后继续跑,那东西肯定在追他,只要一停步就会掏到自己的心脏。
“隆德里安!隆德里安!你在哪!救我啊,快救救我!”他边跑边哀嚎,完全没想到雾里根本不会有东西看见他,除非是血味和声音。
他这一生,从来没有如此盲目地奔跑过。遭遇了这样的恐怖,他做出了选择,但无法冷静思考。以往狩猎时,他跑到一半儿势必得回头,一旦被追上,他就要用剩余的体力去搏斗,如果没被追上,他也不会用全部的力气去逃跑。动物与人一样消耗体力,与人一样会流血,但那怪物,怎么看都不像是只“动物”。风声在耳边响转,他像一只猎豹,血管里的血液在上涌,胸口闷得像要窒息。地上的石子硌得脚心痛,但他仿佛毫无知觉,依旧死命狂奔着。
迷雾由浓转淡,他听得见身后“嘶啦”、“嘶啦”的喉头响声,方知那怪物紧追不舍,鲁瑟几乎绝望。他脚下的速度加快,直到一个打滑,脸贴着地重重摔滑而出。几块石头孤零零的横在土里,不凑巧的划破他太阳穴旁的肌肤。世界天晕地旋,眼珠不停地向上翻动。恍惚中,他看到一个身影持剑扑了上去,与那张滑稽而惊怖的大下巴怪物交战。他想爬起身来继续跑,但双腿已经不听使唤,连左肩也因为刚才那一斧加之摔覆而整条手臂失去知觉,只能向前用一只手吃力地爬拱。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鲁瑟的眼前一片模糊,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这是何处。只是口中喃喃地往前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