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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Chapter on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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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了,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划下的伤痕双倍疼痛。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红了,不时的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请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地好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我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那么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就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就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在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这副毛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他那么温柔而坚定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筐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一次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毛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对自己的好朋友都可以说得那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一方面,对于这个美好男子的依恋,可能只是我微薄的企慕,而对于白楚来说,他曾经给过我的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疼惜,可能只是一个成熟男子,对一个小小女孩的关爱,关乎人情,关乎冷暖,只是,无关爱情,另一方面,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千真万确,舍不得。

    04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带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未改初衷。

    他仍然还是那个让我心生暗喜的男子,是那个让我咬着苹果就美得不行,乐到抽筋的男子,而莫帆却依旧是那个让我想起就心酸的小男孩。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毛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借此赚取一些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多少有闲余的钱,可以给自己买一双不是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没有多贵但是比较有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我们家境一度非常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人”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的时候,接触的大多是美国小孩,所以汉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六年级,做一个六年级的大龄少年。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所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这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了一口气,说,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六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好不好?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他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地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地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光石火的对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他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脸上堆满了对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脸皮够厚的话,他当时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他们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就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所有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甚至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就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了。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了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了“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因为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于是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了出来。所以,枉费黄小诗成绩斐然,她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一字一句地对我和麦乐说,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细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但是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那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因为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这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混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言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他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但却又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混蛋的贫乏的精神世界——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回家后一定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结果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而且,麦乐还在刚才的咖啡厅里等我归营。

    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了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因为满脑子惦记着今天傍晚要同白楚去看画展,所以就忽视了莫帆脸上那淡淡的不开心的表情。甚至在他欲言又止喊我姐时,我也没问他怎么了。

    回到咖啡厅将莫帆的卓绝事迹讲给麦乐听,麦乐狂笑,说,莫春,我真想不通,你们俩“文盲”姐弟,是怎么攀上白楚这种高雅殿堂里的男子的。就你那点鸡蛋清似的水平,看画展你看得懂吗?那白楚怎么不带溪蓝去?

    溪蓝是我的痛处,被麦乐无情地点中。

    其实,本来是我约白楚去看画展的,我说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向他请教。鬼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只不过想和他单独待一会儿。

    麦乐的话,无疑揭了我的老底。我羞恼地冲她冷哼了几声,皮笑肉不笑地说,得了,三舅姥爷的,我们姐弟俩再文盲,也比你这个“太阳照着三个和尚”的牛人强!

    关于这典故,发生在我和麦乐高考前夕。

    那时的麦乐因为帮我查“一见钟情”的爱情典故,疏忽了平时的学习,所以一次测试中,面对着“丁玲的土改长篇小说的名字是什么的”填空题愁断了肠子,于是我就偷偷回头冲她展示性感的嘴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伶俐的麦乐就屁颠屁颠地写在试卷上: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就在我和麦乐相互讥讽为乐时,胡为乐闯了进来。

    我一看到莫帆的好兄弟胡为乐就头疼。我第一头疼的就是他粗着嗓子喊我“纯洁”,第二头疼的是,他见我喝满是泡沫的卡布奇诺咖啡时曾说:“‘纯洁’,你看,卡布奇诺多像我吐的一泡大唾沫啊!”

    天知道,我当时多么恨他!当时,我刚刚开始跟着因在酒吧驻唱而变成暴发户的麦乐学小资,就被他一句话毁灭了我喝卡布奇诺的所有欲望。

    于是此时我将脸转到一边,生怕胡为乐发现我,嘴巴里还念念有词道,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结果他还是一边擦汗,一边彩旗招展地冲我跑过来,鼻子里夹杂着浓重的哭音,春姐,春姐,莫帆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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