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蓝华穿越,遇张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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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郡10里外有一座山,名鸡公山,此山高500米,山上盛产艾草,金银花,龙葵,板蓝等中草药。
鸡公山半山腰,有一少年背一3尺竹蒌,正在山中采药,此人年方20,姓张名角,张角父亲死的早,没有取字。
张角身高6尺有余(古代尺寸65米),体形偏瘦,一身灰色麻布短袍,额头上系了一条麻布方巾,用于擦汗,头发披肩,用于散热,张角蹲在地上,左手扶着一根板蓝根茎,右手握着一把小铜铲。
张角右手下铲,左手上提,一株板蓝根就这样被张角挖出,张角甩了甩泥,扔起竹蒌,非常的熟练,张角从10岁起就开始到鸡公山采药,每天辰时而出,午时而归。
张角,巨鹿郡人,是张宜药铺的杂工,在张角5岁那年,父亲被征入伍,战死沙场,母亲改嫁,留下张角一人由叔叔张宜养大,张宜育有二子,张宝,张梁。
一道白色闪过,刺得张角眼睛生疼,张角左掌伸出挡住强光,眼睛眯起,透过手掌缝向发光源看去。
张角心想,“白光乍现,难道是有宝物降世?”
白光过后,有一怪人现身,七尺有余(古代尺寸75米),蓄短发,穿着怪异,张角惊愣片刻,并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怪人。
反应过来的张角,大叫一声:“妖怪”,吓得他丢下铜铲,扭头转身便跑。
白光消散后出现的怪人,名叫蓝华,今年27岁,是一名年轻的外科主治医生,他喜欢旅游和登山,蓝华在山顶拍照时,一不小心踩空,从山顶跌落深渊,在半空中一道强光闪过,蓝华大脑里一片空白,几秒后,蓝华就出现在此山。
蓝华见一个拍古装戏的群众演员,看到自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脸惊恐,嘴里喊着妖怪,转头便跑。
蓝华摸了摸头和脸,脸上并没有伤痕,虽然蓝华不是很帅,但是高挑的身材,五官端正,不至于吓到人,蓝华眼睛扫了一眼身上,衣服和裤子也没有异样,蓝华疑惑不已。
这里荒山野岭,已近中午,饥饿感向蓝华袭来。
“站住,我有事问你。”蓝华大叫道。
“妖怪!”张角跑的更快。
眼看就要消失在山丛之中,蓝华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怎会容他跑掉,此时的蓝华怎么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了。
张角在前面跑,蓝华在后面追,蓝华边跑,边叫:“站住!”
张角边跑边叫:“妖怪”
跑了十几分钟,蓝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蓝华可是长跑健将,竟追不上张角,始终隔着30米左右。
蓝华气喘嘘嘘的停了下来,吼道:“你再跑,我就施法吃了你。”
“你当我妖怪,那我就吓你一下!”蓝华心里嘀咕道,蓝华认为那个古装戏的群众演员看到自己突然的出现,肯定是吓坏了,将自己当成了妖怪,可是跑了这么久也没有看到摄影组和其他演员。
冷静后蓝华开始思考穿越的可能性,掉下山后是死路一条,自己没受伤突然的出现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山上,而且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一个古代人,这更坚定了蓝华一定要叫住这个采药人,问个清楚明白。
假设穿越到了古代乱世,自己又是短发,在没有人保护的情况冒然下山,要么会被路人送进官府里砍头,要么可能会遇到山贼,打劫自己,同样小命难保,看小说是另外一回事,真正的穿越了可又是另外一回事。
果然,张角不敢再跑,以前听说此山有妖,不想今日撞到,而且是大光天里,张角站在原地,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一脸恐慌。
“你过来,我有话问你,我是神仙不是妖怪。”蓝华想了一下对着张角喊话。
张角正在思考,“假如他是妖怪,他刚才怎么不用法术拿我,但是白光乍现,天降怪人,难道真的是神仙问路?”
“你用什么证明你是神仙,而不是妖怪。”张角鼓足勇气,颤声的喊道。
蓝华思考起来:“古代人,不是敬神吗,看到神仙立马跪下拜,言听计从的吗?看样子现代人对古代人了解真是知之甚少,古人怕神仙,可能是假怕,我得用其他方法试试。”
蓝华叹了口气,“我是天上的卯日星君,我与此山的蜈蚣精斗法,最后将他击杀,但是我的法力受损,暂不能使用,当然如果你可以回答我一些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好处,你刚才也看到了,我出现在时候是白光一闪。”
张角信了一大半,“管你是妖怪还是神仙,即便再穷,随便拿出一件宝贝,也够自己富贵一生的,不过这个所谓的神仙长就不怎么样了。”想通关节的张角,慢慢的向蓝华走了过去。
蓝华也担心采药人认定自己是妖怪,直接跑掉,所以强调了自己是神仙,不会害他。
张角在蓝华5米远左右就停了下来,依然保持着戒心。
蓝华座在一块山石上,招了招手,“过来,座我旁边,我是神仙,我是不会吃你的,当然如果你现在还想跑的话,等我法力恢复过来,我会下山去找你,你知道神仙也是很记仇的。”
张角打了个冷颤,蓝华这句话是彻底吓到了张角,张角看上去听话多了,他走了过来,站在蓝华旁边,不敢座下。
“叫你座下。”蓝华吼道。
“不敢与仙人同座。”张角回道。
“好吧,那你就站着吧。”蓝华来了脾气。
“我叫蓝华,你叫什么。”蓝华开始介绍。
“蓝华仙人,我叫张角,住在巨鹿郡城里。”张角回答道,说话并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张角,哪个张角?”蓝华突然冒出了一句,蓝华可能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弓,长,张,牛角的角,父亲死的早,没有取字。”
蓝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知道今天哪一年几月几号吗?”蓝华基本上已经判断自己穿越了,没有一个现代人穿着古代人的衣服,在深山采药,看着自己就跑,跑了十几分钟,竟然没有摄影组。
张角扳出手指,开始算了起来,边算嘴里边念叨,差不多过了一分钟,张角才回答道:“回蓝华仙人,今朝为东汉建宁元年,春分时节。”
“等等,东汉末年,你是张角?”蓝华吃惊不小,怕搞错,蓝华再次确定道。
“小人正是张角,不知大仙为何如此惊讶?”张角一脸疑惑。
蓝华的眼睛开始打转,心里想道:“自己肯定是穿越到了三国,那是出名的乱世,虽然三国演义看过几集,自己除了一些重要的历史情节和重要人物略知皮毛外,三国人文地理简直是两眼一抹黑。”
蓝华叹了口气,望着天空讲道:“老天爷,你要传送我,也要先提前通知一下,至少让我读本三国志也好呀。”
“至少是三国演义也行呀。”蓝华补充了一句。
蓝华对着天空讲话,张角不敢打断,不过他听到蓝华仙人提起,三国志,三国演义,张角记在心头,“那肯定是两本厉害的天书。”张角心里想道。
“张角,我问你,假如我跟着你回去,你愿意收留我一段时间吗?”
“万万使不得,仙人,你头无扎发,我是不敢带你下山的。”张角看着蓝华一脸的愁容,接着解释道,“小人并不是怕死,也并不是怕牵连张氏一族,只是怕害了仙人,还是等仙人恢复法力后,变换模样,跟我下山,小人张角甘为驱使。”
“我要是仙人,我用得着求你。”蓝华心里直想骂人,但是这种事并不能对张角说,他是有苦说不出。
蓝华叹了口气,“也罢,我就住在这山上,不知道这里晚上有没有野兽出没,如果有个山洞栖身就好了。”
“我知道这里有一处山洞,可做栖身之处。”张角建议道。
张角眼馋蓝华仙人的宝贝,张角心想,只要将眼前这位暂失法力的仙人服待好了,说不定仙人一高兴就赏了个手头里玩腻的仙宝。
“好,你在前面带路,将我带到山洞后,你再下山,给我准备食物送来,我肚中早已饥饿。”蓝华试着用古代人的说话方式进行交流。
蓝华并不懂文言文,也不懂汉末繁体字,古代的平民很少读书识字,他们的语言表达和近代的相差倒不是很大,并不像文人那样喜欢咬文嚼字。
张角点了点头,蓝华站了起来,接着又说道:“记得给我带一套适合我穿的衣服,一张棉被褥,一张毛毯,一个水壶,还有一包火柴。”
张角点了点头,蓝华看了张角一眼,越看越顺眼,“暂时就这么多,现在带我去栖身之所,我们边走边聊。”
张角在前面带路,蓝华在地上找了根木棍撑住地面,跟在张角的身后,刚才追张角跑得太猛,脚有点抽筋,现在还有点酸胀感。
两人一前一后,往山上走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巨鹿郡10里外有一座山,名鸡公山,此山高500米,山上盛产艾草,金银花,龙葵,板蓝等中草药。
鸡公山半山腰,有一少年背一3尺竹蒌,正在山中采药,此人年方20,姓张名角,张角父亲死的早,没有取字。
张角身高6尺有余(古代尺寸65米),体形偏瘦,一身灰色麻布短袍,额头上系了一条麻布方巾,用于擦汗,头发披肩,用于散热,张角蹲在地上,左手扶着一根板蓝根茎,右手握着一把小铜铲。
张角右手下铲,左手上提,一株板蓝根就这样被张角挖出,张角甩了甩泥,扔起竹蒌,非常的熟练,张角从10岁起就开始到鸡公山采药,每天辰时而出,午时而归。
张角,巨鹿郡人,是张宜药铺的杂工,在张角5岁那年,父亲被征入伍,战死沙场,母亲改嫁,留下张角一人由叔叔张宜养大,张宜育有二子,张宝,张梁。
一道白色闪过,刺得张角眼睛生疼,张角左掌伸出挡住强光,眼睛眯起,透过手掌缝向发光源看去。
张角心想,“白光乍现,难道是有宝物降世?”
白光过后,有一怪人现身,七尺有余(古代尺寸75米),蓄短发,穿着怪异,张角惊愣片刻,并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怪人。
反应过来的张角,大叫一声:“妖怪”,吓得他丢下铜铲,扭头转身便跑。
白光消散后出现的怪人,名叫蓝华,今年27岁,是一名年轻的外科主治医生,他喜欢旅游和登山,蓝华在山顶拍照时,一不小心踩空,从山顶跌落深渊,在半空中一道强光闪过,蓝华大脑里一片空白,几秒后,蓝华就出现在此山。
蓝华见一个拍古装戏的群众演员,看到自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脸惊恐,嘴里喊着妖怪,转头便跑。
蓝华摸了摸头和脸,脸上并没有伤痕,虽然蓝华不是很帅,但是高挑的身材,五官端正,不至于吓到人,蓝华眼睛扫了一眼身上,衣服和裤子也没有异样,蓝华疑惑不已。
这里荒山野岭,已近中午,饥饿感向蓝华袭来。
“站住,我有事问你。”蓝华大叫道。
“妖怪!”张角跑的更快。
眼看就要消失在山丛之中,蓝华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可以问路的人,怎会容他跑掉,此时的蓝华怎么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了。
张角在前面跑,蓝华在后面追,蓝华边跑,边叫:“站住!”
张角边跑边叫:“妖怪”
跑了十几分钟,蓝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蓝华可是长跑健将,竟追不上张角,始终隔着30米左右。
蓝华气喘嘘嘘的停了下来,吼道:“你再跑,我就施法吃了你。”
“你当我妖怪,那我就吓你一下!”蓝华心里嘀咕道,蓝华认为那个古装戏的群众演员看到自己突然的出现,肯定是吓坏了,将自己当成了妖怪,可是跑了这么久也没有看到摄影组和其他演员。
冷静后蓝华开始思考穿越的可能性,掉下山后是死路一条,自己没受伤突然的出现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山上,而且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一个古代人,这更坚定了蓝华一定要叫住这个采药人,问个清楚明白。
假设穿越到了古代乱世,自己又是短发,在没有人保护的情况冒然下山,要么会被路人送进官府里砍头,要么可能会遇到山贼,打劫自己,同样小命难保,看小说是另外一回事,真正的穿越了可又是另外一回事。
果然,张角不敢再跑,以前听说此山有妖,不想今日撞到,而且是大光天里,张角站在原地,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一脸恐慌。
“你过来,我有话问你,我是神仙不是妖怪。”蓝华想了一下对着张角喊话。
张角正在思考,“假如他是妖怪,他刚才怎么不用法术拿我,但是白光乍现,天降怪人,难道真的是神仙问路?”
“你用什么证明你是神仙,而不是妖怪。”张角鼓足勇气,颤声的喊道。
蓝华思考起来:“古代人,不是敬神吗,看到神仙立马跪下拜,言听计从的吗?看样子现代人对古代人了解真是知之甚少,古人怕神仙,可能是假怕,我得用其他方法试试。”
蓝华叹了口气,“我是天上的卯日星君,我与此山的蜈蚣精斗法,最后将他击杀,但是我的法力受损,暂不能使用,当然如果你可以回答我一些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好处,你刚才也看到了,我出现在时候是白光一闪。”
张角信了一大半,“管你是妖怪还是神仙,即便再穷,随便拿出一件宝贝,也够自己富贵一生的,不过这个所谓的神仙长就不怎么样了。”想通关节的张角,慢慢的向蓝华走了过去。
蓝华也担心采药人认定自己是妖怪,直接跑掉,所以强调了自己是神仙,不会害他。
张角在蓝华5米远左右就停了下来,依然保持着戒心。
蓝华座在一块山石上,招了招手,“过来,座我旁边,我是神仙,我是不会吃你的,当然如果你现在还想跑的话,等我法力恢复过来,我会下山去找你,你知道神仙也是很记仇的。”
张角打了个冷颤,蓝华这句话是彻底吓到了张角,张角看上去听话多了,他走了过来,站在蓝华旁边,不敢座下。
“叫你座下。”蓝华吼道。
“不敢与仙人同座。”张角回道。
“好吧,那你就站着吧。”蓝华来了脾气。
“我叫蓝华,你叫什么。”蓝华开始介绍。
“蓝华仙人,我叫张角,住在巨鹿郡城里。”张角回答道,说话并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张角,哪个张角?”蓝华突然冒出了一句,蓝华可能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弓,长,张,牛角的角,父亲死的早,没有取字。”
蓝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知道今天哪一年几月几号吗?”蓝华基本上已经判断自己穿越了,没有一个现代人穿着古代人的衣服,在深山采药,看着自己就跑,跑了十几分钟,竟然没有摄影组。
张角扳出手指,开始算了起来,边算嘴里边念叨,差不多过了一分钟,张角才回答道:“回蓝华仙人,今朝为东汉建宁元年,春分时节。”
“等等,东汉末年,你是张角?”蓝华吃惊不小,怕搞错,蓝华再次确定道。
“小人正是张角,不知大仙为何如此惊讶?”张角一脸疑惑。
蓝华的眼睛开始打转,心里想道:“自己肯定是穿越到了三国,那是出名的乱世,虽然三国演义看过几集,自己除了一些重要的历史情节和重要人物略知皮毛外,三国人文地理简直是两眼一抹黑。”
蓝华叹了口气,望着天空讲道:“老天爷,你要传送我,也要先提前通知一下,至少让我读本三国志也好呀。”
“至少是三国演义也行呀。”蓝华补充了一句。
蓝华对着天空讲话,张角不敢打断,不过他听到蓝华仙人提起,三国志,三国演义,张角记在心头,“那肯定是两本厉害的天书。”张角心里想道。
“张角,我问你,假如我跟着你回去,你愿意收留我一段时间吗?”
“万万使不得,仙人,你头无扎发,我是不敢带你下山的。”张角看着蓝华一脸的愁容,接着解释道,“小人并不是怕死,也并不是怕牵连张氏一族,只是怕害了仙人,还是等仙人恢复法力后,变换模样,跟我下山,小人张角甘为驱使。”
“我要是仙人,我用得着求你。”蓝华心里直想骂人,但是这种事并不能对张角说,他是有苦说不出。
蓝华叹了口气,“也罢,我就住在这山上,不知道这里晚上有没有野兽出没,如果有个山洞栖身就好了。”
“我知道这里有一处山洞,可做栖身之处。”张角建议道。
张角眼馋蓝华仙人的宝贝,张角心想,只要将眼前这位暂失法力的仙人服待好了,说不定仙人一高兴就赏了个手头里玩腻的仙宝。
“好,你在前面带路,将我带到山洞后,你再下山,给我准备食物送来,我肚中早已饥饿。”蓝华试着用古代人的说话方式进行交流。
蓝华并不懂文言文,也不懂汉末繁体字,古代的平民很少读书识字,他们的语言表达和近代的相差倒不是很大,并不像文人那样喜欢咬文嚼字。
张角点了点头,蓝华站了起来,接着又说道:“记得给我带一套适合我穿的衣服,一张棉被褥,一张毛毯,一个水壶,还有一包火柴。”
张角点了点头,蓝华看了张角一眼,越看越顺眼,“暂时就这么多,现在带我去栖身之所,我们边走边聊。”
张角在前面带路,蓝华在地上找了根木棍撑住地面,跟在张角的身后,刚才追张角跑得太猛,脚有点抽筋,现在还有点酸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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