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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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酒吧是一间典型的静吧,昏暗的灯光,轻缓的音乐,适合放松消遣,谈天论地,交流感情。四周的墙壁上,还挂着不少涂鸦作品,营造出一种文化氛围来。
六点正,准时营业。
但这时候没有客人登门,显得冷清。
陈立行登台了,既然来这工作,在上班时间段内,哪怕没有客人听众,也得开工。
因为客观条件,他没有选择伴奏,而是自弹自唱。第一首演绎的歌曲叫归雁,是一首十多年前的老歌了,抒情流行类。
二楼办公室内,郭瑷点开电脑的监控视频,实时观看。
不用多久,听完了第一首。
“呵,也就那样。”
郭瑷给了句评价。
陈立行的唱功扎实,但唱法和音色中规中矩,找不出什么特色特点。
作为一个酒吧驻唱,当然是合格的。
可也仅此而已。
如果不是刘昊缠着推荐,郭瑷不会要这样的驻唱。市场上大把选择,没有特点的,很难获得赏识。
关了电脑,郭瑷拿起小包,出门开车离开了酒吧。她今晚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去赴约商讨。
第一天上班,陈立行稳扎稳打,唱了七、八首,挑选的都是有把握的老歌。
唱歌当然不可能一口气连着唱,每首歌之间会有间隔,或调音、或喝水、或休息。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七点过后,终于有客人陆续进门。有的孤身一人,有的三三两两。
陈立行不是初哥新手,在驻唱这方面经验丰富,见惯各种场面。不管客多客少,心态一直保持得很稳,只管唱好自己的歌。
又唱完一首,抬头一看,见刘昊走过来:“行哥,唱得不错!”
陈立行笑了笑:“你怎么来了?”
“表姐告诉我,你选择今晚登台,我必须来捧场。这不,还带了朋友一起来。”
他的朋友们已经坐在那边去了,满满一桌子。
刘昊又说:“等会我来点歌,唱流浪歌手的情人。”
正说着,那边又有一大群人进来了,男男女女,很是惹眼。
刘昊看过去,叫道:“队长带人来了!”
戴着一顶米黄色鸭舌帽的赵自若出水芙蓉般,只要她出现,便会成为焦点。
没办法,很多时候,在人们的视野中,颜值总能排在第一位。
他们人多,拼了一大桌才坐得下。
刘昊过去打招呼,赵自若说道:“恰好有同学过生日,所以就来了。”
台上的陈立行不方便下去,只能冲着赵自若微微颔首致意。
赵自若很傲娇地仰了仰头,算是回应。
苏元喜坐在她身边,注意到了这一幕,问:“若若,你们认识?”
“他便是我新找的主唱,叫‘陈立行’。”
“难怪呢,你带我们到这里,敢情是来捧场的。”
苏元喜一手托腮,认真打量:“长得还蛮帅,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赵自若说:“快奔三的人了,我都是叫他大叔的。”
“大叔?嘻嘻。”
苏元喜被逗笑了,转头把这个信息分享出去。
其中一位个子挺拔的男生趁机凑过来,对赵自若说:“你怎么找个驻唱的当乐队主唱?我跟你说,这一类人可都是老油子。”
赵自若扫他一眼:“赵明,背后说人,可不光彩。”
赵明讪然一笑:“我是担心你被骗。”
“你的意思,是觉得我好骗?我都懒得跟你说话。”
碰了个钉子,赵明只得退回座位去,跟身边相熟的同学说:“这间酒吧的布置氛围还行,但唱歌的差了点意思,难怪生意不好。”
同学笑道:“那是你的水平高,要求也高了。”
赵明双手抱胸:“让我上去,我唱得比他好。”
这句话就有挑事的味道了。
赵自若听得很不爽,当即怼道:“你唱得好,怎么不见你上去唱?”
另一位男同学有心帮赵明说话:“赵明上台唱了呀,他可是咱们学校第二十一届校园歌唱比赛的季军获得者。”
赵明当即得意地挺直了胸膛。
赵自若瞥了眼:“季军呀,好了不起哦。”
一个“季”字特意拉长来说。
赵明听出了其中的讽刺意味:“下一届,我一定拿冠军。”
“下一届给歌王你当!”
赵自若毫不客气地叱道:“最烦这样的人,见到什么都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就是想踩人,然后凸显自己如何优秀吗?但真正的优秀,根本不屑于显摆。”
赵明一张俊脸顿时涨红了。
苏元喜赶紧打圆场:“都是同学,一人少说一句。”
赵自若淡然道:“唱得好的人满大街都是,但写词呢?作曲呢?”
苏元喜问:“这位大叔还会写歌?”
“那是当然。”
赵自若掩饰不住的骄傲,不由想起那一首撕心裂肺的空心。
苏元喜又问:“写的歌怎么样?发表了没?让我们听听。”
赵自若还没回答,好像配合她一般,坐在另一个桌子的刘昊已经开始点歌。
“流浪歌手的情人,就是这一首。”
台上的陈立行说了几句感谢的套话,稍作调整,开始弹唱:“我只有一再,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就是我”
流浪歌手的情人并不流行,更没热卖过。它的曲调风格注定了小众,但小众并不代表不好,其品质绝对在合格线以上。歌词描写的那种穷浪漫,带着淡淡的忧伤,在物质化的现代社会里难能可贵。尤其对于那些还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少男少女们,有一定的吸引力。
“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在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一曲毕。
“好!”
刘昊带头拍掌叫起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托一样。他叫好了,在座的朋友们自然不能扫了面子;然后是赵自若这边,也是一片拍掌声。
此起彼伏,带起了酒吧的第一波气氛,引起不少关注。
苏元喜惊喜地道:“这首歌真得可以呀,有一种忧伤的浪漫。”
赵自若道:“自弹自唱稍显单调,发表在易听网上的版本更好听。”
赵明坐在那边,心里酸溜溜的,但说不出什么话来。在音乐的范畴内,会唱歌是一回事,唱作人却是另一个概念了。
流浪歌手的情人这首歌可能不会火,但最起码,是一首成熟的作品,拿得出手那种。
台上的陈立行稍作歇息,喝了两口水,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酒吧内的客人也渐渐多起来。于是干咳一声,说道:“感谢各位朋友的捧场,接下来,是我今晚最后一首歌了,还是一首原创歌曲,叫做余香,希望大家喜欢。”
“啥?行哥居然写了新歌。”
刘昊嘀咕道。
赵自若眼睛睁得大大,当她听到“还是一首原创”的时候,下意识以为陈立行要唱空心,心里莫名担心,担心陈立行今晚的状态,在没有喝醉酒,没有点烟的情况之下,缺乏情绪的投入,很难唱得出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却没想到,报出的是另一个歌名,叫余香。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望文生义,这应该是一首很温馨很有爱的歌吧。
赵自若心里充满了期待。
她没有等多久,一段带着淡然忧伤的前奏响了起来。
归一酒吧是一间典型的静吧,昏暗的灯光,轻缓的音乐,适合放松消遣,谈天论地,交流感情。四周的墙壁上,还挂着不少涂鸦作品,营造出一种文化氛围来。
六点正,准时营业。
但这时候没有客人登门,显得冷清。
陈立行登台了,既然来这工作,在上班时间段内,哪怕没有客人听众,也得开工。
因为客观条件,他没有选择伴奏,而是自弹自唱。第一首演绎的歌曲叫归雁,是一首十多年前的老歌了,抒情流行类。
二楼办公室内,郭瑷点开电脑的监控视频,实时观看。
不用多久,听完了第一首。
“呵,也就那样。”
郭瑷给了句评价。
陈立行的唱功扎实,但唱法和音色中规中矩,找不出什么特色特点。
作为一个酒吧驻唱,当然是合格的。
可也仅此而已。
如果不是刘昊缠着推荐,郭瑷不会要这样的驻唱。市场上大把选择,没有特点的,很难获得赏识。
关了电脑,郭瑷拿起小包,出门开车离开了酒吧。她今晚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去赴约商讨。
第一天上班,陈立行稳扎稳打,唱了七、八首,挑选的都是有把握的老歌。
唱歌当然不可能一口气连着唱,每首歌之间会有间隔,或调音、或喝水、或休息。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七点过后,终于有客人陆续进门。有的孤身一人,有的三三两两。
陈立行不是初哥新手,在驻唱这方面经验丰富,见惯各种场面。不管客多客少,心态一直保持得很稳,只管唱好自己的歌。
又唱完一首,抬头一看,见刘昊走过来:“行哥,唱得不错!”
陈立行笑了笑:“你怎么来了?”
“表姐告诉我,你选择今晚登台,我必须来捧场。这不,还带了朋友一起来。”
他的朋友们已经坐在那边去了,满满一桌子。
刘昊又说:“等会我来点歌,唱流浪歌手的情人。”
正说着,那边又有一大群人进来了,男男女女,很是惹眼。
刘昊看过去,叫道:“队长带人来了!”
戴着一顶米黄色鸭舌帽的赵自若出水芙蓉般,只要她出现,便会成为焦点。
没办法,很多时候,在人们的视野中,颜值总能排在第一位。
他们人多,拼了一大桌才坐得下。
刘昊过去打招呼,赵自若说道:“恰好有同学过生日,所以就来了。”
台上的陈立行不方便下去,只能冲着赵自若微微颔首致意。
赵自若很傲娇地仰了仰头,算是回应。
苏元喜坐在她身边,注意到了这一幕,问:“若若,你们认识?”
“他便是我新找的主唱,叫‘陈立行’。”
“难怪呢,你带我们到这里,敢情是来捧场的。”
苏元喜一手托腮,认真打量:“长得还蛮帅,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赵自若说:“快奔三的人了,我都是叫他大叔的。”
“大叔?嘻嘻。”
苏元喜被逗笑了,转头把这个信息分享出去。
其中一位个子挺拔的男生趁机凑过来,对赵自若说:“你怎么找个驻唱的当乐队主唱?我跟你说,这一类人可都是老油子。”
赵自若扫他一眼:“赵明,背后说人,可不光彩。”
赵明讪然一笑:“我是担心你被骗。”
“你的意思,是觉得我好骗?我都懒得跟你说话。”
碰了个钉子,赵明只得退回座位去,跟身边相熟的同学说:“这间酒吧的布置氛围还行,但唱歌的差了点意思,难怪生意不好。”
同学笑道:“那是你的水平高,要求也高了。”
赵明双手抱胸:“让我上去,我唱得比他好。”
这句话就有挑事的味道了。
赵自若听得很不爽,当即怼道:“你唱得好,怎么不见你上去唱?”
另一位男同学有心帮赵明说话:“赵明上台唱了呀,他可是咱们学校第二十一届校园歌唱比赛的季军获得者。”
赵明当即得意地挺直了胸膛。
赵自若瞥了眼:“季军呀,好了不起哦。”
一个“季”字特意拉长来说。
赵明听出了其中的讽刺意味:“下一届,我一定拿冠军。”
“下一届给歌王你当!”
赵自若毫不客气地叱道:“最烦这样的人,见到什么都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就是想踩人,然后凸显自己如何优秀吗?但真正的优秀,根本不屑于显摆。”
赵明一张俊脸顿时涨红了。
苏元喜赶紧打圆场:“都是同学,一人少说一句。”
赵自若淡然道:“唱得好的人满大街都是,但写词呢?作曲呢?”
苏元喜问:“这位大叔还会写歌?”
“那是当然。”
赵自若掩饰不住的骄傲,不由想起那一首撕心裂肺的空心。
苏元喜又问:“写的歌怎么样?发表了没?让我们听听。”
赵自若还没回答,好像配合她一般,坐在另一个桌子的刘昊已经开始点歌。
“流浪歌手的情人,就是这一首。”
台上的陈立行说了几句感谢的套话,稍作调整,开始弹唱:“我只有一再,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就是我”
流浪歌手的情人并不流行,更没热卖过。它的曲调风格注定了小众,但小众并不代表不好,其品质绝对在合格线以上。歌词描写的那种穷浪漫,带着淡淡的忧伤,在物质化的现代社会里难能可贵。尤其对于那些还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少男少女们,有一定的吸引力。
“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在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一曲毕。
“好!”
刘昊带头拍掌叫起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托一样。他叫好了,在座的朋友们自然不能扫了面子;然后是赵自若这边,也是一片拍掌声。
此起彼伏,带起了酒吧的第一波气氛,引起不少关注。
苏元喜惊喜地道:“这首歌真得可以呀,有一种忧伤的浪漫。”
赵自若道:“自弹自唱稍显单调,发表在易听网上的版本更好听。”
赵明坐在那边,心里酸溜溜的,但说不出什么话来。在音乐的范畴内,会唱歌是一回事,唱作人却是另一个概念了。
流浪歌手的情人这首歌可能不会火,但最起码,是一首成熟的作品,拿得出手那种。
台上的陈立行稍作歇息,喝了两口水,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酒吧内的客人也渐渐多起来。于是干咳一声,说道:“感谢各位朋友的捧场,接下来,是我今晚最后一首歌了,还是一首原创歌曲,叫做余香,希望大家喜欢。”
“啥?行哥居然写了新歌。”
刘昊嘀咕道。
赵自若眼睛睁得大大,当她听到“还是一首原创”的时候,下意识以为陈立行要唱空心,心里莫名担心,担心陈立行今晚的状态,在没有喝醉酒,没有点烟的情况之下,缺乏情绪的投入,很难唱得出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却没想到,报出的是另一个歌名,叫余香。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望文生义,这应该是一首很温馨很有爱的歌吧。
赵自若心里充满了期待。
她没有等多久,一段带着淡然忧伤的前奏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