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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纨绔公子怂包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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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梨苑,季无常带他上楼,让怜容送了些药来,替他包扎。
官栖枫皮肉里嵌进不少沙粒,整个手背看样子无比惨烈,季无常工具不多,只能用帕子沾湿了一点水,把伤口里的沙砾弄出来,平时那么爱哭的官栖枫一滴眼泪也没掉,咬着牙让季无常帮他处理伤口。
“药涂好了,不能包起来,要通风,那样会好的快一点。”季无常替他抹上药。他很庆幸之前听到系统提醒的时候,自己因为到处寻找而离他近了许多,否则……季无常眸色暗了暗,如果再迟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你吃元宵吗?今天是上元节,怜容准备了元宵,放在那有一点时间了,不烫,要不要尝一点?”季无常倒宁愿他哭个不停,这样能让他安心一点,即使官栖枫之前哭过了,可他现在一声不吭的反应实在有点反常。
季无常尽力帮他转移注意力,让他不要去想刚刚的事情。
官栖枫微微点了点头,季无常拿湿帕子给他擦了擦脸,起身去端元宵。青花纹的小碗里乘着一颗颗晶莹饱满的元宵,怜容火候掌握的很好,一点没有变成软塌塌的一团。
季无常拿勺子舀起一颗,喂到官栖枫嘴边:“好像是玫瑰馅的,你尝尝。”官栖枫的手能不动就尽量不动了,好的快一点他就能早点回家去了。
官栖枫顺从地张嘴,咀嚼,吞咽,眼睛眯了眯:“甜甜的。”
季无常心终于宽了一点,又舀起一颗喂给他:“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
官栖枫一边咀嚼一边说话,吐字不清,脸颊一侧鼓鼓的:“我不是喜欢吃这个,我只是喜欢你喂我而已。”因为之前哭得厉害,现在隔了好一会又打了一个哭嗝。
吃完元宵,官栖枫才小声说:“我脚也疼。”他指不出到底是哪个方位,只能说一个大概。
“我看看。”季无常去洗了手,帮他脱下鞋袜,裹腿的长袜才褪了一半,季无常就已经看到了伤处。脚腕处一片红肿,甚至青紫,虽然没有破皮,但不难看出之前那灰衣男子的下手之狠。
季无常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他得冷静。
他难以想象官栖枫是怎么从街上走回来的,用这么一双脚。
发觉季无常的情绪变化,官栖枫忙道:“只是看上去严重而已,不是太疼,擦点药很快就会好。”
上药过程官栖枫仍旧没哭,一直和季无常聊着其他有趣的事情,有时候讲着讲着自己就能笑出来,他能体会到季无常的心情,他不是不知事,他都明白。
在宠爱里长大的人,不一定能分辨别人的恶意,但善意都能满满感受到,他希望季无常不要因为自己而不松快,好人是不应该难过的。
官栖枫抿着唇,眼睛直勾勾盯着季无常为自己上药的脸,摸他眉毛:“如果你朝我笑一笑就好了,你笑起来最好看,像误入凡间的神仙。”
季无常展颜:“那我说我是个神仙你相信吗?”
“信。”
美人一笑倾城,官栖枫这才明白烽火戏诸侯的典故当真做不得假,他只觉得心里像抹了蜜一样甜,软了一片。
“怎么会有人……生的如此好看……”话在嘴边说不出口,书到用时方恨少,他觉得书里那些看过的句子通通应该加在季无常身上,在他面前,自己好像泥土一般的糟粕,须眉浊物之流,季无常和他完全不一样,所有的一切,都不一样。
京城谁人不知醒尘公子,如若不是家逢巨变,怎么流落至此。官栖枫也庆幸,要不是这样,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与他有上一星半点的交集。
官栖枫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如果我能娶他就好了。
这想法一冒出头来就灭不下去了,这里民风开放,私底下玩得很放得开,大门大户总归会有一两个娇俏的男宠养在府里,明面上不说,私下里不知道玩得多厉害。只要喝多了酒,闺房趣事都能拿出来讲讲,供人一乐。
官栖枫想把他娶回去,可这个身份总归上不得台面。况且,这对季无常来说,一定也是折辱。
可官栖枫被他的笑迷得晕乎乎的,想一亲芳泽。想了半天又甩甩脑袋,想把脑子里那些糟粕甩出去。
即使这是梨苑,名满天下的醒尘公子还是醒尘公子,自己只是一个贪图美色的怂包,这么一想,官栖枫更觉得自己配不上季无常了。
——难道你叫他两句醒尘,他就是你的了吗?真是一时鬼迷心窍了。
官栖枫学的不好,天生对那些学的好的人有一种崇敬的心理。即使季无常现在只是梨苑的一个小倌,但这从根本上还是没变,官栖枫心里有一杆秤,可那不是偏向自己的,是偏向季无常的。
秤不平衡,官栖枫把自己看得太低了。
从季无常牵着自己回来的那一刻,官栖枫就已经偏向季无常了。
晚上洗漱完,俩人躺在床上,灯已经熄了,官栖枫在黑暗里环抱着季无常的手臂,他侧着身,空出一只手去摸季无常的脸,从额头到下巴,喃喃自语:“睫毛真长,鼻子也挺。”又碰他嘴唇,软软的。
官栖枫满足了,把手搭在他胸膛上慢慢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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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初晓,季无常悠悠转醒,他移开官栖枫搭在自己身上的手,拎着他手腕检查伤口,只是皮外伤,药是好药,一夜过去伤已好了大半。脚腕上的青紫没褪,也淡了不少。
官栖枫刚刚睁眼,适应不了光亮,季无常见状拉上床幔,只剩下一个暮色四合般的景象。官栖枫用手擦擦眼皮,笑着说话:“你拉上幔子我又困了。”转了个身又要睡。
季无常扶着他手臂摇晃他:“昨天上元,你没回去,今天早一点回去吧,省得你爹娘担心。”
官栖枫坐起身:“对啊,我今天得早点回去。”他在床上站起来,拉开幔子拎那些挂在架子上的衣裳,一件件往身上套,人还迷糊着,就想着赶快回家了。
经昨天一事过后,季无常不怎么放心他一个人回去,让人备了轿子送他回去。还叮嘱他:“以后出门玩要记得带下人,可不能一个人到处乱晃了。”
官栖枫点点头,临着出门,他又舍不得季无常:“醒尘,你送送我。”
“好。”季无常答应着。
一直把他送到楼下,官栖枫又拉着他一起上了轿子:“你送我回家,到家门口就好,我一个人在路上实在无聊。”
季无常被他揪着衣角不放,只能和他一起上了轿子,官栖枫高兴了,牵着他手上轿子,路途上紧抓不放,背倚在轿子上,坐着软垫,挠季无常手心。
翻来覆去的看,又拿自己的手盖上他手背,比量大小,一刻也不停动弹。
“灯笼!我的灯笼忘记带了!”行路已经到了一半,官栖枫才发现自己忘了个东西,“这可是给我娘赔礼道歉的东西啊,这可怎么办?”
“不是在上面挂着呢?”季无常指指轿顶,官栖枫顺着视线望过去,那个精致的西洋灯笼好好的挂在那,他忙把它摘下来,好好的捧着,“幸好带了,没了这个东西我娘也不会轻饶我,昨天说好了陪她吃元宵的。”
他用袖子擦了擦干净的灯笼,仿佛捧着一个救命宝贝。“我爹没关系,只要哄好了娘,万事好说。”
这人上下透着股傻气,外人不了解他,只会以为是一股灵气,可他本身就有时机灵有时傻气,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教的,教出来这么一个宝贝。
季无常喜欢他时常傻兮兮的样子,觉得天真烂漫,适合他的年纪。而官栖枫则喜欢季无常身上总也带着的温和气,他的脸让人觉得远,但他的气息却想让人无端靠近。
官栖枫抱着灯笼,换了个姿势侧倚在季无常的身上,偷偷的深嗅一口,活像一个流氓。如果旁人做出来,定然是猥/琐气十足,可官栖枫做来,可怜可爱,讨人喜欢。
轿子停了,季无常掀帘一看,已经到了官府门口,两座石狮雕像格外引人注目。
“你回家吧。”
官栖枫又不肯撒手了,直接当人的面赖账:“陪我一起进去吧,再陪我一段路,我以后上学,更不能时常看到你了,只有落着空才能找你。”是谁说送到家门口就好的?那些话全部吃进了狗肚子里?官栖枫眼神四处乱晃,装作不知道。
季无常作罢,陪他一起下去。
“趁这个机会,我带你参观我家。”
路过正厅,官栖枫看到了官父,官父本来想说教他两句,却在看到他身后之人时住了口,表情一滞:“阁下是、醒尘公子?”
官栖枫本以为是和自己说话,听这语气,他回头去看季无常,一想便替他回答了:“是啊。”
季无常作揖:“叨扰了。”
官父忙摆手道:“不了不了,犬子这几日才是叨扰了,今儿什么都没准备,不便待客,还请醒尘公子下次再来吧。”
明着赶人,季无常朝他弯了弯腰:“改日定当拜帖登门。”才转身离开。
官父摸了摸胡须,唤了声“来人”,让丫鬟恭送他离去。
——这人真是七窍玲珑心,话不说满做事也能滴水不漏。
官父望着季无常离去的背影,暗暗想到。
官栖枫着急了:“你让他走干什么,我邀请他来玩呢,好不容易劝他进来,你又让人走……”
直到季无常身影完全消失了,官父才接官栖枫的话:“昨天你没回来在外厮混也就罢了,可不该碰的人你不能碰,皇家发了话,我们离得远一点才好,季家这火已经烧了,可不能殃及池鱼,你以后别和他来往了。”
“可我现在这不没事嘛,醒尘人很好,对我很好,对下人也好,我为什么不能和他多接触……”官栖枫替季无常辩解。
“行了。”官父打断了他的话,“我让你别去你就别去,你难道要和我对着干?”
“我不是对着干,我喜欢醒尘,我想和他一块玩,一块睡,一块吃饭。”
官父皱皱眉:“能少一灾是一灾,你怎么偏偏不听!”
“他能给我带来什么灾?我只知道他对我很好,为什么要离他远一点。”官栖枫想起昨天的事情,急着维护季无常,气血上头,声音不觉大了不少。
“你这是对父亲说话的态度?从今天开始,你除了上学,哪儿都不能去。”官父气得直抖胡子,下了一道命令。
“凭什么?”
“我原来一直都不知道,你这几日一直和季家人共处一室,私相授受,现在更是偏着他说话,你平日不上进,现在我要是任由你这么下去,这官家的牌子也留不了多久了!”官父语气愠异常,恨其不争。
可官栖枫此时满心满眼都是季无常,听不下去官父那些话,只觉得都是阻挠,叛逆心上来,一个字也不愿意听。
“他最好,我不管他季家还是王家,他都是醒尘!”官栖枫眼中水光粼粼,一大声辩解他就止不住眼泪,觉得官父一点都不理解他。
“你还不知错?”官父拍案,怒道,“来人!把这逆子给我带回房间锁起来,不得我允许不许出门。”
“凭什么?”
官父一狠心,只吩咐:“带回他房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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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无常回了梨苑,迎来了一个客人,谈不上陌生,因为眼前之人,乃是当朝天子的弟弟,三王爷礼祀。
皇上是嫡子,面前这人是与皇上一母同胞的弟弟,这王爷在皇上当年夺位之时站对了位置,表明了自己对皇位并没有野心的态度后,皇上对他放了不少心,也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这王爷过得无比舒坦,如今风光无两。
三王爷在季府猢狲散尽推波助澜了一把,在这天子脚下能够只手遮天的,怕是只有眼前这个言笑晏晏的男人了。
“不知王爷到访,有何贵干?”季无常坐上椅子,不动声色伸手替自己斟了一杯茶。
三王爷朗笑两声,扇骨点桌:“醒尘不替本王斟一杯吗?”
回了梨苑,季无常带他上楼,让怜容送了些药来,替他包扎。
官栖枫皮肉里嵌进不少沙粒,整个手背看样子无比惨烈,季无常工具不多,只能用帕子沾湿了一点水,把伤口里的沙砾弄出来,平时那么爱哭的官栖枫一滴眼泪也没掉,咬着牙让季无常帮他处理伤口。
“药涂好了,不能包起来,要通风,那样会好的快一点。”季无常替他抹上药。他很庆幸之前听到系统提醒的时候,自己因为到处寻找而离他近了许多,否则……季无常眸色暗了暗,如果再迟一点,后果不堪设想。
“你吃元宵吗?今天是上元节,怜容准备了元宵,放在那有一点时间了,不烫,要不要尝一点?”季无常倒宁愿他哭个不停,这样能让他安心一点,即使官栖枫之前哭过了,可他现在一声不吭的反应实在有点反常。
季无常尽力帮他转移注意力,让他不要去想刚刚的事情。
官栖枫微微点了点头,季无常拿湿帕子给他擦了擦脸,起身去端元宵。青花纹的小碗里乘着一颗颗晶莹饱满的元宵,怜容火候掌握的很好,一点没有变成软塌塌的一团。
季无常拿勺子舀起一颗,喂到官栖枫嘴边:“好像是玫瑰馅的,你尝尝。”官栖枫的手能不动就尽量不动了,好的快一点他就能早点回家去了。
官栖枫顺从地张嘴,咀嚼,吞咽,眼睛眯了眯:“甜甜的。”
季无常心终于宽了一点,又舀起一颗喂给他:“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
官栖枫一边咀嚼一边说话,吐字不清,脸颊一侧鼓鼓的:“我不是喜欢吃这个,我只是喜欢你喂我而已。”因为之前哭得厉害,现在隔了好一会又打了一个哭嗝。
吃完元宵,官栖枫才小声说:“我脚也疼。”他指不出到底是哪个方位,只能说一个大概。
“我看看。”季无常去洗了手,帮他脱下鞋袜,裹腿的长袜才褪了一半,季无常就已经看到了伤处。脚腕处一片红肿,甚至青紫,虽然没有破皮,但不难看出之前那灰衣男子的下手之狠。
季无常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他得冷静。
他难以想象官栖枫是怎么从街上走回来的,用这么一双脚。
发觉季无常的情绪变化,官栖枫忙道:“只是看上去严重而已,不是太疼,擦点药很快就会好。”
上药过程官栖枫仍旧没哭,一直和季无常聊着其他有趣的事情,有时候讲着讲着自己就能笑出来,他能体会到季无常的心情,他不是不知事,他都明白。
在宠爱里长大的人,不一定能分辨别人的恶意,但善意都能满满感受到,他希望季无常不要因为自己而不松快,好人是不应该难过的。
官栖枫抿着唇,眼睛直勾勾盯着季无常为自己上药的脸,摸他眉毛:“如果你朝我笑一笑就好了,你笑起来最好看,像误入凡间的神仙。”
季无常展颜:“那我说我是个神仙你相信吗?”
“信。”
美人一笑倾城,官栖枫这才明白烽火戏诸侯的典故当真做不得假,他只觉得心里像抹了蜜一样甜,软了一片。
“怎么会有人……生的如此好看……”话在嘴边说不出口,书到用时方恨少,他觉得书里那些看过的句子通通应该加在季无常身上,在他面前,自己好像泥土一般的糟粕,须眉浊物之流,季无常和他完全不一样,所有的一切,都不一样。
京城谁人不知醒尘公子,如若不是家逢巨变,怎么流落至此。官栖枫也庆幸,要不是这样,自己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与他有上一星半点的交集。
官栖枫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如果我能娶他就好了。
这想法一冒出头来就灭不下去了,这里民风开放,私底下玩得很放得开,大门大户总归会有一两个娇俏的男宠养在府里,明面上不说,私下里不知道玩得多厉害。只要喝多了酒,闺房趣事都能拿出来讲讲,供人一乐。
官栖枫想把他娶回去,可这个身份总归上不得台面。况且,这对季无常来说,一定也是折辱。
可官栖枫被他的笑迷得晕乎乎的,想一亲芳泽。想了半天又甩甩脑袋,想把脑子里那些糟粕甩出去。
即使这是梨苑,名满天下的醒尘公子还是醒尘公子,自己只是一个贪图美色的怂包,这么一想,官栖枫更觉得自己配不上季无常了。
——难道你叫他两句醒尘,他就是你的了吗?真是一时鬼迷心窍了。
官栖枫学的不好,天生对那些学的好的人有一种崇敬的心理。即使季无常现在只是梨苑的一个小倌,但这从根本上还是没变,官栖枫心里有一杆秤,可那不是偏向自己的,是偏向季无常的。
秤不平衡,官栖枫把自己看得太低了。
从季无常牵着自己回来的那一刻,官栖枫就已经偏向季无常了。
晚上洗漱完,俩人躺在床上,灯已经熄了,官栖枫在黑暗里环抱着季无常的手臂,他侧着身,空出一只手去摸季无常的脸,从额头到下巴,喃喃自语:“睫毛真长,鼻子也挺。”又碰他嘴唇,软软的。
官栖枫满足了,把手搭在他胸膛上慢慢睡了过去。
----------------------
东方初晓,季无常悠悠转醒,他移开官栖枫搭在自己身上的手,拎着他手腕检查伤口,只是皮外伤,药是好药,一夜过去伤已好了大半。脚腕上的青紫没褪,也淡了不少。
官栖枫刚刚睁眼,适应不了光亮,季无常见状拉上床幔,只剩下一个暮色四合般的景象。官栖枫用手擦擦眼皮,笑着说话:“你拉上幔子我又困了。”转了个身又要睡。
季无常扶着他手臂摇晃他:“昨天上元,你没回去,今天早一点回去吧,省得你爹娘担心。”
官栖枫坐起身:“对啊,我今天得早点回去。”他在床上站起来,拉开幔子拎那些挂在架子上的衣裳,一件件往身上套,人还迷糊着,就想着赶快回家了。
经昨天一事过后,季无常不怎么放心他一个人回去,让人备了轿子送他回去。还叮嘱他:“以后出门玩要记得带下人,可不能一个人到处乱晃了。”
官栖枫点点头,临着出门,他又舍不得季无常:“醒尘,你送送我。”
“好。”季无常答应着。
一直把他送到楼下,官栖枫又拉着他一起上了轿子:“你送我回家,到家门口就好,我一个人在路上实在无聊。”
季无常被他揪着衣角不放,只能和他一起上了轿子,官栖枫高兴了,牵着他手上轿子,路途上紧抓不放,背倚在轿子上,坐着软垫,挠季无常手心。
翻来覆去的看,又拿自己的手盖上他手背,比量大小,一刻也不停动弹。
“灯笼!我的灯笼忘记带了!”行路已经到了一半,官栖枫才发现自己忘了个东西,“这可是给我娘赔礼道歉的东西啊,这可怎么办?”
“不是在上面挂着呢?”季无常指指轿顶,官栖枫顺着视线望过去,那个精致的西洋灯笼好好的挂在那,他忙把它摘下来,好好的捧着,“幸好带了,没了这个东西我娘也不会轻饶我,昨天说好了陪她吃元宵的。”
他用袖子擦了擦干净的灯笼,仿佛捧着一个救命宝贝。“我爹没关系,只要哄好了娘,万事好说。”
这人上下透着股傻气,外人不了解他,只会以为是一股灵气,可他本身就有时机灵有时傻气,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教的,教出来这么一个宝贝。
季无常喜欢他时常傻兮兮的样子,觉得天真烂漫,适合他的年纪。而官栖枫则喜欢季无常身上总也带着的温和气,他的脸让人觉得远,但他的气息却想让人无端靠近。
官栖枫抱着灯笼,换了个姿势侧倚在季无常的身上,偷偷的深嗅一口,活像一个流氓。如果旁人做出来,定然是猥/琐气十足,可官栖枫做来,可怜可爱,讨人喜欢。
轿子停了,季无常掀帘一看,已经到了官府门口,两座石狮雕像格外引人注目。
“你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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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无常作罢,陪他一起下去。
“趁这个机会,我带你参观我家。”
路过正厅,官栖枫看到了官父,官父本来想说教他两句,却在看到他身后之人时住了口,表情一滞:“阁下是、醒尘公子?”
官栖枫本以为是和自己说话,听这语气,他回头去看季无常,一想便替他回答了:“是啊。”
季无常作揖:“叨扰了。”
官父忙摆手道:“不了不了,犬子这几日才是叨扰了,今儿什么都没准备,不便待客,还请醒尘公子下次再来吧。”
明着赶人,季无常朝他弯了弯腰:“改日定当拜帖登门。”才转身离开。
官父摸了摸胡须,唤了声“来人”,让丫鬟恭送他离去。
——这人真是七窍玲珑心,话不说满做事也能滴水不漏。
官父望着季无常离去的背影,暗暗想到。
官栖枫着急了:“你让他走干什么,我邀请他来玩呢,好不容易劝他进来,你又让人走……”
直到季无常身影完全消失了,官父才接官栖枫的话:“昨天你没回来在外厮混也就罢了,可不该碰的人你不能碰,皇家发了话,我们离得远一点才好,季家这火已经烧了,可不能殃及池鱼,你以后别和他来往了。”
“可我现在这不没事嘛,醒尘人很好,对我很好,对下人也好,我为什么不能和他多接触……”官栖枫替季无常辩解。
“行了。”官父打断了他的话,“我让你别去你就别去,你难道要和我对着干?”
“我不是对着干,我喜欢醒尘,我想和他一块玩,一块睡,一块吃饭。”
官父皱皱眉:“能少一灾是一灾,你怎么偏偏不听!”
“他能给我带来什么灾?我只知道他对我很好,为什么要离他远一点。”官栖枫想起昨天的事情,急着维护季无常,气血上头,声音不觉大了不少。
“你这是对父亲说话的态度?从今天开始,你除了上学,哪儿都不能去。”官父气得直抖胡子,下了一道命令。
“凭什么?”
“我原来一直都不知道,你这几日一直和季家人共处一室,私相授受,现在更是偏着他说话,你平日不上进,现在我要是任由你这么下去,这官家的牌子也留不了多久了!”官父语气愠异常,恨其不争。
可官栖枫此时满心满眼都是季无常,听不下去官父那些话,只觉得都是阻挠,叛逆心上来,一个字也不愿意听。
“他最好,我不管他季家还是王家,他都是醒尘!”官栖枫眼中水光粼粼,一大声辩解他就止不住眼泪,觉得官父一点都不理解他。
“你还不知错?”官父拍案,怒道,“来人!把这逆子给我带回房间锁起来,不得我允许不许出门。”
“凭什么?”
官父一狠心,只吩咐:“带回他房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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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无常回了梨苑,迎来了一个客人,谈不上陌生,因为眼前之人,乃是当朝天子的弟弟,三王爷礼祀。
皇上是嫡子,面前这人是与皇上一母同胞的弟弟,这王爷在皇上当年夺位之时站对了位置,表明了自己对皇位并没有野心的态度后,皇上对他放了不少心,也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这王爷过得无比舒坦,如今风光无两。
三王爷在季府猢狲散尽推波助澜了一把,在这天子脚下能够只手遮天的,怕是只有眼前这个言笑晏晏的男人了。
“不知王爷到访,有何贵干?”季无常坐上椅子,不动声色伸手替自己斟了一杯茶。
三王爷朗笑两声,扇骨点桌:“醒尘不替本王斟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