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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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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的夜晚,夜风很凉。
林森侧头看向窗外,五颜六色的灯光快速掠过,像极了他年幼时看过的一个电影镜头,白日里热闹喧嚣的城市凭白添了几分苍凉。
烤肉的香味随着风飘进林森的鼻子,让他突然觉得有些饿了,喊道:“文文。”
“怎么了?”张文文开着车,听见声音,往回看了一眼,又迅速转回去。
“我想吃烤肉了,”林森说道。
张文文沉默了一瞬,提醒林森:“林哥,你在减肥。”
“哦,”林森失望地坐回去,想了一会儿,眼睛又是一亮,“那吃一串可以吧?”
他这么说,张文文也没法拒绝,将车停到路边,转身问林森:“林哥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羊肉串、骨头相连……”林森连着报了七八种,在张文文越来越黑的脸色中,又补了一句,“每种一串,好不好?”
“林哥……”张文文满头黑线,“只能一串。”
“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林森沉着脸问。
“方哥会杀了我的!”张文文苦着脸。
提到方路,林森也怂了,坐了回去,一脸的生无可恋:“那就要最大的。”
他不是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他修长的身材,肚子上的四块腹肌都是平时均衡饮食和每天健身换来的。可他偏偏嘴馋,经常性突然想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自己有时候控制不住,方路就让张文文盯着他,不许他乱吃。
张文文去买吃的了,林森等得无聊,掏出手机登陆了微博。
他很少发微博,上一条微博还是转发的沈桥的微博,沈桥人气高,粉丝也多,平时林森发微博评论也就几百人评论,他转的这条微博却有三千多评论。
看在眼中,心里并不是不羡慕的,只是人气这种事,也羡慕不来,他只能走好自己的路,踏实每一步。
张文文买了烧烤回来,香味瞬间充斥车厢的每一个角落。林森口水都快流下来了,笑眯眯打开袋子一看,发现是一串韭菜,顿时无语,偏偏张文文还说:“你让我买最大的啊!看来看去,我还是觉得这个最大。”
“……”林森放弃跟自己的助理沟通,对着韭菜拍了张照片发微博。
【林森v:我说想吃烧烤,让助理去买个最大的,于是她买了这个[流泪][流泪][流泪][图片]】
微博发出去没两分钟,就有几十条评论,林森点开评论往下看。
林森是我老公:壮阳么[奸笑][大笑]
我是林森丈母娘:韭菜好啊!补肾![大笑][大笑][大笑]
……
简直是,槽多无口!
林森关了手机,觉得自己需要静静,低头一看手上的韭菜,实在无从下口,放到副驾驶座上:“还是你吃吧!”
转头靠在车窗上,一抬头,看到前方停了两辆车,看样子撞得还有点厉害,后面一辆车的车头都撞得凹下去了。不过人大概都没事,车主和警察站在一起,像是在商量解决方式,而在那两辆车的前方,一名身着西装的青年站在树荫下。
树影遮住了灯光,让他整个人半隐在黑暗中,看不清相貌,但林森却总有种熟悉的感觉。
车子将要开过去,电光火石间,林森想起来了,大喊:“文文,靠边!”
文文满头雾水,从后视镜里看了眼林森着急的表情,也不多说,将车靠边停下,刚好停在青年身旁。
林森敛了情绪,唇角勾出一抹笑,打开窗户,探头往外看去。
一看,果真是他,顿时乐了。
“哟!挺巧的呀!”
青年眼皮向上掀了掀,目光平淡无波,脸语气都是平淡的:“是很巧。”
“怎么了这是?车坏了?你去哪儿?要不要我送你?”林森心情大好,笑呵呵问道。
可张文文听在耳中,不知怎么,总有几分嘲讽的感觉,心里便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人得罪了林森,弯腰仰头看了过去。
看一眼,张文文只有一个感觉——好帅!
再看一眼,啊啊啊要帅晕了!
张文文拍了拍胸口,更加好奇林森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帅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又听青年说道:“既然如此,有劳了。”
嗯,声音也很好听。
张文文正想着,青年便拉开车门上来了,就坐在林森旁边,张文文看了眼后视镜,林森的脸色,嗯,很精彩。张文文咳嗽一声,力求让自己笑得不那么花痴:“帅哥,你住哪里啊?”
“送我到曼达酒店就好。”
他这话说得毫无波澜,张文文暗暗叹气,帅是帅,只可惜太冷了些。
林森“啧”了一声:“挺奢侈的啊!”
青年抬眸,问道:“我请你住?”
“切,我又不是住不起,”林森冷哼,闭上眼睛,“别打扰我睡觉。”
将青年送到酒店门口,他起身准备下车,却在下去时停住了,对林森说:“吃夜宵吗?”
林森睁开眼睛,像是特意给他翻了个白眼:“我减肥!”
“既然如此,那下次有机会再请你。”
说完,他下了车,站在酒店门口,转身看着保姆车缓缓驶离视线。
保姆车里,张文文看到林森抖了抖手臂,十分嫌弃地说了句:“最好不要有下次!”
天刚亮,林森就起来了,洗漱过后喝了杯水,便在书房里跑步。
其实小区外面有公园,但林森虽然不红,但毕竟是公众人物,因此很少出去跑步,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书房的跑步机上,跑半小时或一小时。
近一小时后,林森从跑步机上下来,用毛巾擦着汗,回到房间拿起手机,看到张文文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料想有什么事,便回拨回去。
电话一接通,张文文便说:“林哥,刚才剧组那边给我打电话,说今天停工一天。”
“怎么会突然停工?”
剧组每天的拍摄安排都是在进组之前就定下来的,并且在拍摄过程中根据情况调整,但一般能提前一天确定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更不可能像这样临时休假。剧组从开拍起,之后的每一天都是在烧钱,制片人巴不得三个月的戏一个月拍完,哪里会安排假期,就连演员,一旦进组,时间都是根据剧组的拍摄进度调整的,当然也有例外,但那是在演员大牌到制作方都得供着他的时候。
“好像是陈导说的,”张文文猜测着,“我怀疑跟周慕有关。”
其实林森也猜到了。
陈导为人随和,在剧组几乎从不发脾气,但并不是没有原则。他不怕花时间□□-新人演员,却很反感演员不守时,他曾经在节目上提过曾经有一名演员在拍戏时迟到十分钟,哪怕那名演员后来拿到了影帝,他也没有再和对方合作过。
更何况周慕这样,一句话不说让整个剧组等他两个小时。
挂了电话,林森给方路去了个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又说:“陈导那边,恐怕……”
林森并没有将话说完,但方路明白他的意思,周慕敢这样做,必然有一定的依仗,倘若他的后台没有那么硬,最后不过是换男主,对林森并不会有太大影响,甚至于他可以争取一下男主的戏份。
但周慕后台足够硬到让他有恃无恐,最好的后果可能也就是将这件事淡化过去,就算陈导心里有疙瘩,也能继续将这部戏拍完,但这部戏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可能并不会如人意。
最坏的,是陈导愤而罢导。
这部戏已经拍了近三分之一,这时候换导演,对这部电影来说,必然是重大的打击,甚至于可能会让这部戏就这样夭折。
这样想来,对林森来说,换男主似乎是最有利的。
但在这件事上,林森并没有主动权,哪怕是最好的,最后也可能变成最坏的。
方路听后沉默许久,说道:“这件事你先别掺和,我找人打听打听,我想,最晚明天应该就会有结果。”
“我知道。”
“我给刘云那边打个电话,安排你今天去探班,”说完,方路又补了一句,“你今晚可以住在那边。”
林森忍不住笑了起来:“谢了!”
十月份的夜晚,夜风很凉。
林森侧头看向窗外,五颜六色的灯光快速掠过,像极了他年幼时看过的一个电影镜头,白日里热闹喧嚣的城市凭白添了几分苍凉。
烤肉的香味随着风飘进林森的鼻子,让他突然觉得有些饿了,喊道:“文文。”
“怎么了?”张文文开着车,听见声音,往回看了一眼,又迅速转回去。
“我想吃烤肉了,”林森说道。
张文文沉默了一瞬,提醒林森:“林哥,你在减肥。”
“哦,”林森失望地坐回去,想了一会儿,眼睛又是一亮,“那吃一串可以吧?”
他这么说,张文文也没法拒绝,将车停到路边,转身问林森:“林哥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羊肉串、骨头相连……”林森连着报了七八种,在张文文越来越黑的脸色中,又补了一句,“每种一串,好不好?”
“林哥……”张文文满头黑线,“只能一串。”
“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林森沉着脸问。
“方哥会杀了我的!”张文文苦着脸。
提到方路,林森也怂了,坐了回去,一脸的生无可恋:“那就要最大的。”
他不是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他修长的身材,肚子上的四块腹肌都是平时均衡饮食和每天健身换来的。可他偏偏嘴馋,经常性突然想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自己有时候控制不住,方路就让张文文盯着他,不许他乱吃。
张文文去买吃的了,林森等得无聊,掏出手机登陆了微博。
他很少发微博,上一条微博还是转发的沈桥的微博,沈桥人气高,粉丝也多,平时林森发微博评论也就几百人评论,他转的这条微博却有三千多评论。
看在眼中,心里并不是不羡慕的,只是人气这种事,也羡慕不来,他只能走好自己的路,踏实每一步。
张文文买了烧烤回来,香味瞬间充斥车厢的每一个角落。林森口水都快流下来了,笑眯眯打开袋子一看,发现是一串韭菜,顿时无语,偏偏张文文还说:“你让我买最大的啊!看来看去,我还是觉得这个最大。”
“……”林森放弃跟自己的助理沟通,对着韭菜拍了张照片发微博。
【林森v:我说想吃烧烤,让助理去买个最大的,于是她买了这个[流泪][流泪][流泪][图片]】
微博发出去没两分钟,就有几十条评论,林森点开评论往下看。
林森是我老公:壮阳么[奸笑][大笑]
我是林森丈母娘:韭菜好啊!补肾![大笑][大笑][大笑]
……
简直是,槽多无口!
林森关了手机,觉得自己需要静静,低头一看手上的韭菜,实在无从下口,放到副驾驶座上:“还是你吃吧!”
转头靠在车窗上,一抬头,看到前方停了两辆车,看样子撞得还有点厉害,后面一辆车的车头都撞得凹下去了。不过人大概都没事,车主和警察站在一起,像是在商量解决方式,而在那两辆车的前方,一名身着西装的青年站在树荫下。
树影遮住了灯光,让他整个人半隐在黑暗中,看不清相貌,但林森却总有种熟悉的感觉。
车子将要开过去,电光火石间,林森想起来了,大喊:“文文,靠边!”
文文满头雾水,从后视镜里看了眼林森着急的表情,也不多说,将车靠边停下,刚好停在青年身旁。
林森敛了情绪,唇角勾出一抹笑,打开窗户,探头往外看去。
一看,果真是他,顿时乐了。
“哟!挺巧的呀!”
青年眼皮向上掀了掀,目光平淡无波,脸语气都是平淡的:“是很巧。”
“怎么了这是?车坏了?你去哪儿?要不要我送你?”林森心情大好,笑呵呵问道。
可张文文听在耳中,不知怎么,总有几分嘲讽的感觉,心里便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人得罪了林森,弯腰仰头看了过去。
看一眼,张文文只有一个感觉——好帅!
再看一眼,啊啊啊要帅晕了!
张文文拍了拍胸口,更加好奇林森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帅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又听青年说道:“既然如此,有劳了。”
嗯,声音也很好听。
张文文正想着,青年便拉开车门上来了,就坐在林森旁边,张文文看了眼后视镜,林森的脸色,嗯,很精彩。张文文咳嗽一声,力求让自己笑得不那么花痴:“帅哥,你住哪里啊?”
“送我到曼达酒店就好。”
他这话说得毫无波澜,张文文暗暗叹气,帅是帅,只可惜太冷了些。
林森“啧”了一声:“挺奢侈的啊!”
青年抬眸,问道:“我请你住?”
“切,我又不是住不起,”林森冷哼,闭上眼睛,“别打扰我睡觉。”
将青年送到酒店门口,他起身准备下车,却在下去时停住了,对林森说:“吃夜宵吗?”
林森睁开眼睛,像是特意给他翻了个白眼:“我减肥!”
“既然如此,那下次有机会再请你。”
说完,他下了车,站在酒店门口,转身看着保姆车缓缓驶离视线。
保姆车里,张文文看到林森抖了抖手臂,十分嫌弃地说了句:“最好不要有下次!”
天刚亮,林森就起来了,洗漱过后喝了杯水,便在书房里跑步。
其实小区外面有公园,但林森虽然不红,但毕竟是公众人物,因此很少出去跑步,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在书房的跑步机上,跑半小时或一小时。
近一小时后,林森从跑步机上下来,用毛巾擦着汗,回到房间拿起手机,看到张文文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料想有什么事,便回拨回去。
电话一接通,张文文便说:“林哥,刚才剧组那边给我打电话,说今天停工一天。”
“怎么会突然停工?”
剧组每天的拍摄安排都是在进组之前就定下来的,并且在拍摄过程中根据情况调整,但一般能提前一天确定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更不可能像这样临时休假。剧组从开拍起,之后的每一天都是在烧钱,制片人巴不得三个月的戏一个月拍完,哪里会安排假期,就连演员,一旦进组,时间都是根据剧组的拍摄进度调整的,当然也有例外,但那是在演员大牌到制作方都得供着他的时候。
“好像是陈导说的,”张文文猜测着,“我怀疑跟周慕有关。”
其实林森也猜到了。
陈导为人随和,在剧组几乎从不发脾气,但并不是没有原则。他不怕花时间□□-新人演员,却很反感演员不守时,他曾经在节目上提过曾经有一名演员在拍戏时迟到十分钟,哪怕那名演员后来拿到了影帝,他也没有再和对方合作过。
更何况周慕这样,一句话不说让整个剧组等他两个小时。
挂了电话,林森给方路去了个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又说:“陈导那边,恐怕……”
林森并没有将话说完,但方路明白他的意思,周慕敢这样做,必然有一定的依仗,倘若他的后台没有那么硬,最后不过是换男主,对林森并不会有太大影响,甚至于他可以争取一下男主的戏份。
但周慕后台足够硬到让他有恃无恐,最好的后果可能也就是将这件事淡化过去,就算陈导心里有疙瘩,也能继续将这部戏拍完,但这部戏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可能并不会如人意。
最坏的,是陈导愤而罢导。
这部戏已经拍了近三分之一,这时候换导演,对这部电影来说,必然是重大的打击,甚至于可能会让这部戏就这样夭折。
这样想来,对林森来说,换男主似乎是最有利的。
但在这件事上,林森并没有主动权,哪怕是最好的,最后也可能变成最坏的。
方路听后沉默许久,说道:“这件事你先别掺和,我找人打听打听,我想,最晚明天应该就会有结果。”
“我知道。”
“我给刘云那边打个电话,安排你今天去探班,”说完,方路又补了一句,“你今晚可以住在那边。”
林森忍不住笑了起来:“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