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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召唤末日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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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被砸烂,杨守仁一行人失去交通工具,只能靠双脚走路。沿途也曾遇到无主的车辆,但在接近八级的地震中,建筑成片倒塌,严重堵塞了道路,开车的速度比步行还慢。
一片残垣废墟中,他们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前。出发之前,王凡拆开棉衣,利用棉布制作了简易包裹,用来打包物资。每个人都背负了重量不等的物资,其中杨守仁最轻,他是普通人,体能最弱。
作为力量系异能者,王凡背负了过半的物资,身后还拖着明琛。明琛姿势僵硬的躺在从卡车上拆下来的铁皮上,铁皮被结实的绳子绑着,另一头拴在王凡腰间。
丧尸的生命力远比人类顽强,在地震的天灾面前,它们即便被砸烂了身体,依旧拖着断肢,从砂砾堆中爬出来,在地面上游荡,寻找诱人的新鲜血肉味。
寻常人畏惧它们,敌不过只能绝望地任由它们撕咬。杨守仁的队伍,却不怕丧尸。邢威、孟曼曼、王凡三人,是杨守仁从清平市近千万人口里,遴选出的精英,不仅各个都是异能者,并且异能种类配合无间。
孟曼曼使用精神系异能探路,能够提前躲过大范围的丧尸群,大大提升了存活率。王凡原本就是杨守仁的保镖兼司机,有古武底子,觉醒力量系异能之后,更是如虎添翼。当然,杨守仁更加看重的是他的忠心耿耿。最后是邢威,火系异能,能够进行远程攻击,杀伤力极大。
“东南方没有丧尸群,其他方向丧尸数量从五百到三千不等。”又一次探测后,孟曼曼满是疲惫地说。这一次搜索距离较远,她的异能有些难以负荷了。
杨守仁面露喜色:“好!那就往东南方向走。曼曼,你先休息一下,等走过这一段再探查。”
孟曼曼补充道:“按照我们的步速,这段路起码要走五个小时。”
邢威提出了质疑:“孟曼曼,你确定探查没有出错?末世爆发一个月,我还从没见过这么长的距离都没丧尸的。”
“我也很奇怪,所以才会不停地扩张精神力探查,异能已经用尽了。你要是不信,大可以往其他方向走。”孟曼曼回头看他,由于异能使用过度,她的面容苍白如纸。原本就是极美的人,此时带着一种我见犹怜的楚楚之感。
邢威刚刚张了张嘴,就见到杨守仁冷下脸,终究没有出声。起先邢威不信孟曼曼,暗自在心中警戒,但这一段路果然无比平静,就连一只落单的丧尸都没遇到,他也慢慢松懈了,心道:“孟曼曼这个精神系异能者,还真是队里的宝贝,不然走了其他方向,有的是丧尸要打呢。”
天色渐暗,他们才走到一半,杨守仁拍板决定:“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再继续上路。周围没有丧尸,也不必守夜了,大家今晚都能睡个好觉。”
他们落脚的地方,是一个贫穷的小村落,土坯房在先前的地震中,倒得七零八落。村子里一片死寂,村民恐怕早在一个月前,就因为丧尸潮死绝了。
离了卡车,他们的休息环境更加简陋了,只能露天而眠。好在此时是夏天,还能将就一下。王凡从村民家里扒出来被砸烂的床板,殷勤地帮杨守仁铺床。
邢威一面翻捡着物资,一面骂道:“这是什么穷乡僻壤?一点能吃的东西都没有!”他们就是路过一个服务站,还能从里面淘点货呢,现在倒好,两手空空。
孟曼曼提议:“你找找地窖,里面或许有吃的。”
邢威按照她的指示,居然真的挖出不少物资。有成块挂着的腊好的肉,有腌在缸子里的酸菜,还有一坛醇香的老酒。邢威见到好酒,双眼放光,第一次由衷地夸道:“孟曼曼,这都被你说中了,真有你的啊!”
孟曼曼嘴角一弯,笑意浅浅,没有说话。倒是杨守仁狐疑地看她一眼,无论是行为举止,还是通身用度,孟曼曼都像一位富家千金,怎么会对农家的事如此清楚?
邢威指使王凡用酸菜炒腊肉,他则抱着酒坛子大笑道:“这坛酒起码珍藏了十来年,说不定是主人留给孩子结婚用的,咱们今晚有口福了!”
自从孟曼曼那番若有若无地提点过后,邢威一直表现良好,对杨守仁虽然说不上言听计从,但起码不像从前那样吹眉瞪眼了。他给杨守仁面子,杨守仁也不会让他不痛快,只是温声劝道:“你少喝点,明天还要赶路。”
“杨市长,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的酒量,说千杯不倒,那都是谦虚。”邢威吹嘘道。
邢威开了酒,请大家一起喝,但身处朝不保夕的末世里,人人提心吊胆,哪有闲情饮酒作乐?最后那一坛老酒,全部进了邢威一个人的腹中。
斗酒十千,恣意欢谑,邢威还哼了一首小曲:“酒后高歌磨剑,梦中快意恩仇。名利脚下踩,情义两肩挑。情挑千山石,力盖万起涛。”曲调高昂,仿佛能听到刀光剑影的铮然之音。
孟曼曼从背包里取出一个茶色陶埙,和着邢威的歌声吹奏。大气的埙声,在壮阔中带着一丝悲凉,歌里那位一壶酒、一把剑就想对抗整个世界的孤胆英雄形象,就这么扑面而来。
一曲罢了,邢威沉沉睡去。杨守仁探究地问:“曼曼,像你这样年轻漂亮,又很时尚的小姑娘,感觉不太会喜欢埙,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它?”越是相处,孟曼曼就越像一个谜,好似一座海中小岛,舟行越近,迷雾越发朦胧。
孟曼曼摩挲着手里的陶埙,神色怅然:“是啊,以前确实不喜欢,有人教我的。”说到这里,她便停下了,是什么人教她的,在什么情况下教她,她只字未提。
“能改变你的喜好,看来是对你很重要的人了。”杨守仁说。
孟曼曼没有再应声,只是合衣躺下,盯着头顶浩瀚的星空发呆。许久之后,杨守仁才听到一句轻得仿佛呓语一般的话:“没有什么重要的人,人最重要的永远只有自己。”
由于喝酒太多,邢威睡到一半,就被尿意憋醒了。他眯着眼,半梦半醒地找地方撒尿,耳畔是一片嘈杂的声音,他骂道:“大爷睡觉呢,吵什么吵?”
骂完之后,他一个哆嗦,被吓醒了。他虽然喝了酒,却也记得他们落脚的小破村静悄悄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声?
邢威睁开眼,只见他处于喧闹的人群中。整齐的村落里,阡陌纵横,路边挂着大红色灯笼,大大的福字在夜晚发着亮光。
人们穿着喜庆的新衣,脸上洋溢着笑容。大人之间,相互寒暄,小孩子手里提着做成可爱动物模样的灯笼,在街上跑来跑去,周遭一片欢声笑语。
邢威所在的地方,是村子正中心的十字路口,那里建着一座老庙。占地不大,只有几十平米,古朴的庙墙上有岁月留下的斑驳,为它增添了几分神秘。
庙门大开着,里面的神像泛着幽幽的光芒。老人手举贡品,在神像前虔诚地跪拜,口中念念有词:“求将军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一家人幸福安康。”
年轻人在庙前点起烟火,嗖地一声窜上天,砰然炸开后,有五颜六色的光芒坠落,灿烂如盛放的花海。天边却是一轮血月,红得妖异。
明明是一个死村,现在是怎么回事?周围的人,邢威一个都不认识,他放声大喊:“杨市长!孟曼曼!瘦猴!”无人应答。
找不到同伴,邢威只好放开脚步,独自向着村外奔去。然而不管他跑了多久,都不曾离开这个小村落。无论他向着哪个方向狂奔,最后都会回到这座庙前。
邢威试图拉住身边的人问路,但他们就像是看不到他一样。对于未知的恐慌,让邢威失了分寸,他强行安慰自己:“都怪我喝多了,一定是在梦里,才会撞到鬼打墙。”
为了逃离,邢威只能疯狂地奔跑,他的步伐越来越沉重,精神无比疲惫。好似一个跋涉在沙漠中的旅人,迟迟找不到绿洲,渐渐失去了希望。
一个声音在邢威心底响起:“沉睡吧,睡了就不会再累。”他停下脚步,神志有些恍惚。他离不开这个怪村,就像是他报不了高家的仇,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放弃起码能获得安宁……
忽然,一道冷水泼在他的脸上,有人高声喊道:“醒醒,快醒醒!”声音急促,满是焦急。
邢威定睛看去,哪里还有打着灯笼的小孩?眼前分明是张着血盆大口的丧尸!他半条胳膊被啃得血肉模糊,诡异的是,先前竟然没有察觉到丝毫疼痛。
此时清醒过来,骤然传来的痛感,让他发出一声哀嚎,一脚踹开眼前的丧尸。在他的周围,乌压压的丧尸潮,看起来无边无际,数量恐怕已经破万。
叫醒他的人,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大学生模样,气质很干净。那个年轻人又去唤醒其他人,由于他们睡的位置,正中间的杨守仁和明琛没有受到丧尸的撕咬,孟曼曼和王凡就惨了,和邢威被咬的模样不相上下。
如果没有这位年轻人,他们准会在睡梦里,被丧尸吃得一干二净了!
卡车被砸烂,杨守仁一行人失去交通工具,只能靠双脚走路。沿途也曾遇到无主的车辆,但在接近八级的地震中,建筑成片倒塌,严重堵塞了道路,开车的速度比步行还慢。
一片残垣废墟中,他们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前。出发之前,王凡拆开棉衣,利用棉布制作了简易包裹,用来打包物资。每个人都背负了重量不等的物资,其中杨守仁最轻,他是普通人,体能最弱。
作为力量系异能者,王凡背负了过半的物资,身后还拖着明琛。明琛姿势僵硬的躺在从卡车上拆下来的铁皮上,铁皮被结实的绳子绑着,另一头拴在王凡腰间。
丧尸的生命力远比人类顽强,在地震的天灾面前,它们即便被砸烂了身体,依旧拖着断肢,从砂砾堆中爬出来,在地面上游荡,寻找诱人的新鲜血肉味。
寻常人畏惧它们,敌不过只能绝望地任由它们撕咬。杨守仁的队伍,却不怕丧尸。邢威、孟曼曼、王凡三人,是杨守仁从清平市近千万人口里,遴选出的精英,不仅各个都是异能者,并且异能种类配合无间。
孟曼曼使用精神系异能探路,能够提前躲过大范围的丧尸群,大大提升了存活率。王凡原本就是杨守仁的保镖兼司机,有古武底子,觉醒力量系异能之后,更是如虎添翼。当然,杨守仁更加看重的是他的忠心耿耿。最后是邢威,火系异能,能够进行远程攻击,杀伤力极大。
“东南方没有丧尸群,其他方向丧尸数量从五百到三千不等。”又一次探测后,孟曼曼满是疲惫地说。这一次搜索距离较远,她的异能有些难以负荷了。
杨守仁面露喜色:“好!那就往东南方向走。曼曼,你先休息一下,等走过这一段再探查。”
孟曼曼补充道:“按照我们的步速,这段路起码要走五个小时。”
邢威提出了质疑:“孟曼曼,你确定探查没有出错?末世爆发一个月,我还从没见过这么长的距离都没丧尸的。”
“我也很奇怪,所以才会不停地扩张精神力探查,异能已经用尽了。你要是不信,大可以往其他方向走。”孟曼曼回头看他,由于异能使用过度,她的面容苍白如纸。原本就是极美的人,此时带着一种我见犹怜的楚楚之感。
邢威刚刚张了张嘴,就见到杨守仁冷下脸,终究没有出声。起先邢威不信孟曼曼,暗自在心中警戒,但这一段路果然无比平静,就连一只落单的丧尸都没遇到,他也慢慢松懈了,心道:“孟曼曼这个精神系异能者,还真是队里的宝贝,不然走了其他方向,有的是丧尸要打呢。”
天色渐暗,他们才走到一半,杨守仁拍板决定:“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再继续上路。周围没有丧尸,也不必守夜了,大家今晚都能睡个好觉。”
他们落脚的地方,是一个贫穷的小村落,土坯房在先前的地震中,倒得七零八落。村子里一片死寂,村民恐怕早在一个月前,就因为丧尸潮死绝了。
离了卡车,他们的休息环境更加简陋了,只能露天而眠。好在此时是夏天,还能将就一下。王凡从村民家里扒出来被砸烂的床板,殷勤地帮杨守仁铺床。
邢威一面翻捡着物资,一面骂道:“这是什么穷乡僻壤?一点能吃的东西都没有!”他们就是路过一个服务站,还能从里面淘点货呢,现在倒好,两手空空。
孟曼曼提议:“你找找地窖,里面或许有吃的。”
邢威按照她的指示,居然真的挖出不少物资。有成块挂着的腊好的肉,有腌在缸子里的酸菜,还有一坛醇香的老酒。邢威见到好酒,双眼放光,第一次由衷地夸道:“孟曼曼,这都被你说中了,真有你的啊!”
孟曼曼嘴角一弯,笑意浅浅,没有说话。倒是杨守仁狐疑地看她一眼,无论是行为举止,还是通身用度,孟曼曼都像一位富家千金,怎么会对农家的事如此清楚?
邢威指使王凡用酸菜炒腊肉,他则抱着酒坛子大笑道:“这坛酒起码珍藏了十来年,说不定是主人留给孩子结婚用的,咱们今晚有口福了!”
自从孟曼曼那番若有若无地提点过后,邢威一直表现良好,对杨守仁虽然说不上言听计从,但起码不像从前那样吹眉瞪眼了。他给杨守仁面子,杨守仁也不会让他不痛快,只是温声劝道:“你少喝点,明天还要赶路。”
“杨市长,你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的酒量,说千杯不倒,那都是谦虚。”邢威吹嘘道。
邢威开了酒,请大家一起喝,但身处朝不保夕的末世里,人人提心吊胆,哪有闲情饮酒作乐?最后那一坛老酒,全部进了邢威一个人的腹中。
斗酒十千,恣意欢谑,邢威还哼了一首小曲:“酒后高歌磨剑,梦中快意恩仇。名利脚下踩,情义两肩挑。情挑千山石,力盖万起涛。”曲调高昂,仿佛能听到刀光剑影的铮然之音。
孟曼曼从背包里取出一个茶色陶埙,和着邢威的歌声吹奏。大气的埙声,在壮阔中带着一丝悲凉,歌里那位一壶酒、一把剑就想对抗整个世界的孤胆英雄形象,就这么扑面而来。
一曲罢了,邢威沉沉睡去。杨守仁探究地问:“曼曼,像你这样年轻漂亮,又很时尚的小姑娘,感觉不太会喜欢埙,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它?”越是相处,孟曼曼就越像一个谜,好似一座海中小岛,舟行越近,迷雾越发朦胧。
孟曼曼摩挲着手里的陶埙,神色怅然:“是啊,以前确实不喜欢,有人教我的。”说到这里,她便停下了,是什么人教她的,在什么情况下教她,她只字未提。
“能改变你的喜好,看来是对你很重要的人了。”杨守仁说。
孟曼曼没有再应声,只是合衣躺下,盯着头顶浩瀚的星空发呆。许久之后,杨守仁才听到一句轻得仿佛呓语一般的话:“没有什么重要的人,人最重要的永远只有自己。”
由于喝酒太多,邢威睡到一半,就被尿意憋醒了。他眯着眼,半梦半醒地找地方撒尿,耳畔是一片嘈杂的声音,他骂道:“大爷睡觉呢,吵什么吵?”
骂完之后,他一个哆嗦,被吓醒了。他虽然喝了酒,却也记得他们落脚的小破村静悄悄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声?
邢威睁开眼,只见他处于喧闹的人群中。整齐的村落里,阡陌纵横,路边挂着大红色灯笼,大大的福字在夜晚发着亮光。
人们穿着喜庆的新衣,脸上洋溢着笑容。大人之间,相互寒暄,小孩子手里提着做成可爱动物模样的灯笼,在街上跑来跑去,周遭一片欢声笑语。
邢威所在的地方,是村子正中心的十字路口,那里建着一座老庙。占地不大,只有几十平米,古朴的庙墙上有岁月留下的斑驳,为它增添了几分神秘。
庙门大开着,里面的神像泛着幽幽的光芒。老人手举贡品,在神像前虔诚地跪拜,口中念念有词:“求将军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一家人幸福安康。”
年轻人在庙前点起烟火,嗖地一声窜上天,砰然炸开后,有五颜六色的光芒坠落,灿烂如盛放的花海。天边却是一轮血月,红得妖异。
明明是一个死村,现在是怎么回事?周围的人,邢威一个都不认识,他放声大喊:“杨市长!孟曼曼!瘦猴!”无人应答。
找不到同伴,邢威只好放开脚步,独自向着村外奔去。然而不管他跑了多久,都不曾离开这个小村落。无论他向着哪个方向狂奔,最后都会回到这座庙前。
邢威试图拉住身边的人问路,但他们就像是看不到他一样。对于未知的恐慌,让邢威失了分寸,他强行安慰自己:“都怪我喝多了,一定是在梦里,才会撞到鬼打墙。”
为了逃离,邢威只能疯狂地奔跑,他的步伐越来越沉重,精神无比疲惫。好似一个跋涉在沙漠中的旅人,迟迟找不到绿洲,渐渐失去了希望。
一个声音在邢威心底响起:“沉睡吧,睡了就不会再累。”他停下脚步,神志有些恍惚。他离不开这个怪村,就像是他报不了高家的仇,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放弃起码能获得安宁……
忽然,一道冷水泼在他的脸上,有人高声喊道:“醒醒,快醒醒!”声音急促,满是焦急。
邢威定睛看去,哪里还有打着灯笼的小孩?眼前分明是张着血盆大口的丧尸!他半条胳膊被啃得血肉模糊,诡异的是,先前竟然没有察觉到丝毫疼痛。
此时清醒过来,骤然传来的痛感,让他发出一声哀嚎,一脚踹开眼前的丧尸。在他的周围,乌压压的丧尸潮,看起来无边无际,数量恐怕已经破万。
叫醒他的人,是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大学生模样,气质很干净。那个年轻人又去唤醒其他人,由于他们睡的位置,正中间的杨守仁和明琛没有受到丧尸的撕咬,孟曼曼和王凡就惨了,和邢威被咬的模样不相上下。
如果没有这位年轻人,他们准会在睡梦里,被丧尸吃得一干二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