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蔡仲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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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因为跟一位公卿的儿子打了一架,所以被蔡茂象征性地关了一个月。也是直到今天,才被放了出来。
而当重新回到郑邑,蔡仲感觉空气从所未有的美好。作为郑邑的邑宰,他果然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而且,他不在的这段时间,也不知道郑家怎么了,都不知道孟郑能不能够应付得过来。
“邑宰大人。”
“邑宰大人。”
郑家门前,忙碌的仆隶们见到蔡仲后都纷纷打招呼、行礼。
“你们家孟郑呢?”
蔡仲随意地问。
“好像……还没有起来。”
“额……还没有起来?”
“嗯。”
这时候,郑庆也是看到了蔡仲,因为蔡仲是熟人了,甚至于差不多是一家人,因此也是快步迎了上来。
郑庆解释道:“孟郑今天的确还没有醒。”
“没道理啊,病了?”蔡仲便看着已到头顶的太阳。然后又恰好,见到了一位窈窕少女跟着奴奴走过,眼睛就随着那少女而平移了起来。
“那位是……”奴奴蔡仲是认识的,知道是秦心身边的小跟班,但是那位窈窕少女,他却不认识。
“家里来的客人,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是一位女公子。”郑庆便道。
“女公子?”蔡仲嘴巴一张,显然也是有点惊讶。随后,他又听到少女和奴奴的对话,“让我看看。”、“不给。”、“小气。”
显然,奴奴和少女正从秦心和孟郑的房间出来,之前,两人还蹲在秦心和孟郑的门口,一副眼巴巴地看着。此时,两人走了,可以肯定的是,秦心和孟郑也肯定已经醒了,而且,也能听到房间里面已经有洗簌的动静。就是——不知道奴奴当时拿着的东西是什么,少女很想看,但是奴奴却不想让她看。
倒是孟郑有问起秦心那个是什么,秦心便随意地回道,“那是一块儿童益智早教液晶写字板,给奴奴每天早上默写用的。”优点是不用充电,而且低能耗。一颗小小的纽扣电池,就可以用一年。可以反复书写,一键清屏。还护眼。如果是以前,秦心肯定不会这么直接拿出来,但既然孟郑都知道了,他也就不藏藏掖掖了。以后,干脆就让奴奴自己拿着吧。那可是等于无数张纸和无数支笔,可以帮秦心剩下不少朋朋贝的神器。唯一的缺点只有:屏幕不是很大,只有一块平板电脑的大小。奴奴的学习热情,多少也有被这件神器给激发的,以前这东西秦心很少拿出来,只有在他们两人单独相处,四周无人的时候,奴奴才能够用上。
等秦心两夫妻洗漱完,很快,便在前堂接见了蔡仲。
蔡仲首先给秦心道了道喜,另外还带来了礼物。
秦心看着蔡仲送来的腰玉挂件,也是感谢道:“邑宰大人太客气了。”
以前,秦心虽然会跟蔡仲碰面,但基本上都是不打招呼的,远远地作个礼就算了。而那时候,蔡仲也几乎把秦心当成是小透明,就如同当初郑庆只会征求孟郑的意见,而不会征求秦心的意见一样,因为只有同等身份或者身份相近的人,才有对话的机会。显然,今天蔡仲突然间变得这么客气,也是因为秦心当上了官。而且,秦心现在名义上是可以控制蔡国百工,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但这个权力之大,已经远远超出很多人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权力并不影响朝中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现在秦心估计早就被惦记上了。
之前,人人都对郑家不看好,现在,大概已经有不少人在考虑,要不要来拜访一下,聊聊天、拉拉关系也好。可他们又猜不到君上那边又是什么心思,君上既然没有大肆公布出来,而是秘密授职,那就代表着不想这件事情让太多的人知道,太过于张扬。如果他们光天白日到郑家来拜访,那么又会不会显得太那个了?想来想去,最后,所有人就又都静了下来。反正,先看看郑家怎么出招吧!另外,其实还有不少人还是看不懂的。据说,秦心是因为种稻谷而被破格提升为上士,按理说,如果秦心是种稻小能手,为什么不给秦心提升为稻人,掌稻谷之种植,反而是‘百工长’,说实话,此时朝中很多人都还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因。目前知道的这里面的原因的,全天下只有三个,一个是蔡侯自己,一个是小司寇蔡嵩,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秦心。
所以,接下来秦心究竟会有什么动作,很多人依然还在云里雾里。大概,不等秦心出手,他们都不知道秦心这个百工长,究竟负责的是什么,要做的,又是什么。
听到秦心喊他邑宰大人,蔡仲自己估计也是颇为尴尬的,忙说道:“妹夫太客气了,都是自己人,你叫我一声大哥就好。”秦心目前是上士,而蔡仲是蔡茂的儿子,蔡茂是中大夫,这么一想,对方以后继承了蔡茂的位置,便也是中大夫了,那么对方的这个大哥,说的似乎也没怎么自大。又或者说,即使现在秦心被擢升为上士,但论到两人的地位,这个小弟,他现在还是得暂时先领着。
只不过真的挺奇怪的,以前,蔡仲是瞄他一眼就算了,跟他一点都不熟络,现在,却自称‘大哥’。真真有种……
其实不但蔡仲自己尴尬,秦心自己也很尴尬,秦心自认自己从不随便乱认哥,但后面,抛开利益上的想法,于情义而言,他也的确应该叫蔡仲为大哥更为合适。
“那我以后就叫邑宰大人蔡大哥了。”蔡仲实际上比秦心大不了多少,不过,蔡仲一家之前毕竟是帮过郑家的,两家世代交好,所以这一声蔡大哥,好像叫一叫也无所谓。也正是这一声蔡大哥,之后的交谈,便变得慢慢自然了下来。
一番闲谈过后,蔡仲这才提到,“为什么是‘百工长’,而不是‘稻人’?”因为知道是自己人,蔡家还帮过郑家不少,也算是同盟了,所以秦心也很乐于透露一点消息,“我是专门做实验和研究的。让稻谷丰收,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实验研究项目,我未来还会做更多其他的实验和研究,不一定局限于水稻。我可能会尝试让小麦也丰收,也可能会让胡麻丰收,我让蔡侯看重的不是某一方面的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探究万事万物的内在发展规律的思维,最后这种思维不但能让稻谷丰收,万事万物皆能。”
“真有你说的可能?如果小麦、胡麻都能丰收的话,那我们蔡国岂不是……”
“只要人们愿意开动脑筋,一切皆有可能,只是大家都习惯了不去动脑。”
“那子智你现在有没有新的想法?比如说可以让小麦丰收。”
“这个……还没有。因为实验和研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随随便便想想就能想到的东西,往往很多时候,都需要灵光一闪。但毫无疑问的是,只要能够成功一次,那么不但蔡国,甚至全天下,不但这一代,甚至以后我们的子孙千秋万代,都能够从中受益。我只是提提,让君上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去发展蔡国。而君上因为信任我,所以才给了我百工长的职位。”
“受教了!”蔡仲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侧身作礼恭敬道。
“不敢当,相互交流。”
秦心现在的这个百工长,就有点相当于后世的科学院。这个时代,大家都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什么太大的主观能动性,而秦心,或许应该是这个时代第一个提出这种要主动发展科学技术,从而依靠科技来强国的人。显然,这种观点目前已经被蔡侯看上了,而蔡侯当然也不会把宝全都压到秦心的身上,只是希望如若秦心真的能给他带来一定的收获,他也就赚了。这还只是在蔡国原本较大的发展方向上,稍稍开出来的一条枝丫。只不过还是那句话,秦心不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真的那么老实,全部都上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老婆的封地都没发展好,什么时候沦到上蔡,以后,秦心肯定是把自己玩剩了的东西,再上报给上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蔡仲因为跟一位公卿的儿子打了一架,所以被蔡茂象征性地关了一个月。也是直到今天,才被放了出来。
而当重新回到郑邑,蔡仲感觉空气从所未有的美好。作为郑邑的邑宰,他果然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而且,他不在的这段时间,也不知道郑家怎么了,都不知道孟郑能不能够应付得过来。
“邑宰大人。”
“邑宰大人。”
郑家门前,忙碌的仆隶们见到蔡仲后都纷纷打招呼、行礼。
“你们家孟郑呢?”
蔡仲随意地问。
“好像……还没有起来。”
“额……还没有起来?”
“嗯。”
这时候,郑庆也是看到了蔡仲,因为蔡仲是熟人了,甚至于差不多是一家人,因此也是快步迎了上来。
郑庆解释道:“孟郑今天的确还没有醒。”
“没道理啊,病了?”蔡仲便看着已到头顶的太阳。然后又恰好,见到了一位窈窕少女跟着奴奴走过,眼睛就随着那少女而平移了起来。
“那位是……”奴奴蔡仲是认识的,知道是秦心身边的小跟班,但是那位窈窕少女,他却不认识。
“家里来的客人,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是一位女公子。”郑庆便道。
“女公子?”蔡仲嘴巴一张,显然也是有点惊讶。随后,他又听到少女和奴奴的对话,“让我看看。”、“不给。”、“小气。”
显然,奴奴和少女正从秦心和孟郑的房间出来,之前,两人还蹲在秦心和孟郑的门口,一副眼巴巴地看着。此时,两人走了,可以肯定的是,秦心和孟郑也肯定已经醒了,而且,也能听到房间里面已经有洗簌的动静。就是——不知道奴奴当时拿着的东西是什么,少女很想看,但是奴奴却不想让她看。
倒是孟郑有问起秦心那个是什么,秦心便随意地回道,“那是一块儿童益智早教液晶写字板,给奴奴每天早上默写用的。”优点是不用充电,而且低能耗。一颗小小的纽扣电池,就可以用一年。可以反复书写,一键清屏。还护眼。如果是以前,秦心肯定不会这么直接拿出来,但既然孟郑都知道了,他也就不藏藏掖掖了。以后,干脆就让奴奴自己拿着吧。那可是等于无数张纸和无数支笔,可以帮秦心剩下不少朋朋贝的神器。唯一的缺点只有:屏幕不是很大,只有一块平板电脑的大小。奴奴的学习热情,多少也有被这件神器给激发的,以前这东西秦心很少拿出来,只有在他们两人单独相处,四周无人的时候,奴奴才能够用上。
等秦心两夫妻洗漱完,很快,便在前堂接见了蔡仲。
蔡仲首先给秦心道了道喜,另外还带来了礼物。
秦心看着蔡仲送来的腰玉挂件,也是感谢道:“邑宰大人太客气了。”
以前,秦心虽然会跟蔡仲碰面,但基本上都是不打招呼的,远远地作个礼就算了。而那时候,蔡仲也几乎把秦心当成是小透明,就如同当初郑庆只会征求孟郑的意见,而不会征求秦心的意见一样,因为只有同等身份或者身份相近的人,才有对话的机会。显然,今天蔡仲突然间变得这么客气,也是因为秦心当上了官。而且,秦心现在名义上是可以控制蔡国百工,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但这个权力之大,已经远远超出很多人的承受范围之内。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权力并不影响朝中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现在秦心估计早就被惦记上了。
之前,人人都对郑家不看好,现在,大概已经有不少人在考虑,要不要来拜访一下,聊聊天、拉拉关系也好。可他们又猜不到君上那边又是什么心思,君上既然没有大肆公布出来,而是秘密授职,那就代表着不想这件事情让太多的人知道,太过于张扬。如果他们光天白日到郑家来拜访,那么又会不会显得太那个了?想来想去,最后,所有人就又都静了下来。反正,先看看郑家怎么出招吧!另外,其实还有不少人还是看不懂的。据说,秦心是因为种稻谷而被破格提升为上士,按理说,如果秦心是种稻小能手,为什么不给秦心提升为稻人,掌稻谷之种植,反而是‘百工长’,说实话,此时朝中很多人都还不知道这里面的原因。目前知道的这里面的原因的,全天下只有三个,一个是蔡侯自己,一个是小司寇蔡嵩,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秦心。
所以,接下来秦心究竟会有什么动作,很多人依然还在云里雾里。大概,不等秦心出手,他们都不知道秦心这个百工长,究竟负责的是什么,要做的,又是什么。
听到秦心喊他邑宰大人,蔡仲自己估计也是颇为尴尬的,忙说道:“妹夫太客气了,都是自己人,你叫我一声大哥就好。”秦心目前是上士,而蔡仲是蔡茂的儿子,蔡茂是中大夫,这么一想,对方以后继承了蔡茂的位置,便也是中大夫了,那么对方的这个大哥,说的似乎也没怎么自大。又或者说,即使现在秦心被擢升为上士,但论到两人的地位,这个小弟,他现在还是得暂时先领着。
只不过真的挺奇怪的,以前,蔡仲是瞄他一眼就算了,跟他一点都不熟络,现在,却自称‘大哥’。真真有种……
其实不但蔡仲自己尴尬,秦心自己也很尴尬,秦心自认自己从不随便乱认哥,但后面,抛开利益上的想法,于情义而言,他也的确应该叫蔡仲为大哥更为合适。
“那我以后就叫邑宰大人蔡大哥了。”蔡仲实际上比秦心大不了多少,不过,蔡仲一家之前毕竟是帮过郑家的,两家世代交好,所以这一声蔡大哥,好像叫一叫也无所谓。也正是这一声蔡大哥,之后的交谈,便变得慢慢自然了下来。
一番闲谈过后,蔡仲这才提到,“为什么是‘百工长’,而不是‘稻人’?”因为知道是自己人,蔡家还帮过郑家不少,也算是同盟了,所以秦心也很乐于透露一点消息,“我是专门做实验和研究的。让稻谷丰收,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实验研究项目,我未来还会做更多其他的实验和研究,不一定局限于水稻。我可能会尝试让小麦也丰收,也可能会让胡麻丰收,我让蔡侯看重的不是某一方面的能力,而是一种能够探究万事万物的内在发展规律的思维,最后这种思维不但能让稻谷丰收,万事万物皆能。”
“真有你说的可能?如果小麦、胡麻都能丰收的话,那我们蔡国岂不是……”
“只要人们愿意开动脑筋,一切皆有可能,只是大家都习惯了不去动脑。”
“那子智你现在有没有新的想法?比如说可以让小麦丰收。”
“这个……还没有。因为实验和研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随随便便想想就能想到的东西,往往很多时候,都需要灵光一闪。但毫无疑问的是,只要能够成功一次,那么不但蔡国,甚至全天下,不但这一代,甚至以后我们的子孙千秋万代,都能够从中受益。我只是提提,让君上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去发展蔡国。而君上因为信任我,所以才给了我百工长的职位。”
“受教了!”蔡仲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观点,侧身作礼恭敬道。
“不敢当,相互交流。”
秦心现在的这个百工长,就有点相当于后世的科学院。这个时代,大家都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什么太大的主观能动性,而秦心,或许应该是这个时代第一个提出这种要主动发展科学技术,从而依靠科技来强国的人。显然,这种观点目前已经被蔡侯看上了,而蔡侯当然也不会把宝全都压到秦心的身上,只是希望如若秦心真的能给他带来一定的收获,他也就赚了。这还只是在蔡国原本较大的发展方向上,稍稍开出来的一条枝丫。只不过还是那句话,秦心不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真的那么老实,全部都上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老婆的封地都没发展好,什么时候沦到上蔡,以后,秦心肯定是把自己玩剩了的东西,再上报给上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