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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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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夜。

    如同很多冬天的夜晚一样,此夜也一般地无月无星,昏黑一片。

    金陵古道,黑暗中,一个人独行踽踽,身着破旧青衫,腰插三尺青锋,踏着沉重的步伐,一迈一进之间微微现出佝偻的身形,脸上也留着微汗。

    他看来已足够落魄,却是个青年剑客。

    他穿得并不能算厚,尤其在这么冷的天气,他那破衫简直显得单薄极了。可他居然流出汗来了,这岂非太过奇怪?难道他别有御寒之术?

    他那佝偻的身形并非天生,如果仔细留意他的背部,就会发现在他背上竟还负着一个用烂布缠和的包裹,这包裹里装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难道这不起眼的包裹竟有千钧之力?

    包裹只是普通的包裹,尽管装满东西,也只得压弯他的背部。他的腰部却缠着一根三寸宽的绳索,后面竟还拖着一个大箱子。

    这本是万户俱歇的时候,四围静寂,路上也不该有人的。

    寻常人此时岂非早已鼾声大作?男人们在经过辛勤劳作之后,此刻都会想要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搂着自己的老婆,做着属于自己的美梦。

    然而他并非寻常男子,他只是一个路人,一个行走在隆冬深夜的可怜人。

    无论谁在这样的夜晚,背着行囊,拖着一个沉重的大箱子,都会被人当成可怜人的。

    这岂非就是流浪汉?然而这只是表象,他虽然可怜,足够可怜,但并不孤独。

    这一切自然是因为他腰间插着的那把剑。观其全身,唯这口长剑与周遭的一切显得格格不入。但是却是一种象征。

    剑本凡铁,剑鞘也不华丽,剑锋上只是密密麻麻的缠着碎布,实在也算不得剑鞘。只不过碎布却缠得异常整齐,绝无一毫剑锷显露。显是经过一番巧思的。

    他显然也不是流浪汉,他是剑客,他的剑便代表他的身份。他不孤独,也因为他这柄剑。

    对一个剑客而言,剑就是他自己,是他真正的灵魂。真正的剑客往往把剑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他可以无妻无子,无牵无挂,却不能没有剑。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这是怎样的感悟?这是身为剑客必有的境界。

    他也是剑客,他习剑十年。自八岁起,便孜孜用力,寒来暑往,从不间断。从来苦功之下出奇才。如今他已有所成,他自信凭自己的一身剑法,偌大江湖必有他的一席之地。

    所以,他入江湖,与人决斗。这岂非是年轻人成名于江湖的最好方法?简单粗暴,却立见成效。

    还记得他第一次与人决斗,已是三个月以前了。那是在一个枫树林里,对手是身列八大剑派之一的点苍派耆宿云隐子的门下大弟子,江湖人称“游龙剑”的薛宜生。

    此人入点苍二十年,一手“游龙剑法”深得云隐子的真传,传说已有云隐子的八成功力,不仅点苍门下弟子无人能与之匹敌,在江湖后起之秀里也可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然而青衫剑客只用了一招,就令他甘心折服。事后有人曾听他这么对人说。

    “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快的剑法!”

    “他虽然只有一把剑,但随随便便一扬手,我就觉得四面八方全是他的剑,压得我喘不过气。”

    “我就是再练二十年,也不是他的对手!”

    很多人在江湖摸爬滚打多年,也未必能有青衫剑客一剑换来的声名。青衫剑客只这一战,便即成名。

    此后,他又决战了关外剑侠丁不平。丁不平江湖成名三十年,剑走轻盈,以讯疾闻名。早已是江湖中使剑的名家。也不知多少人丧生于他的剑下,他的十三式“不平剑法”使将开来,一式接一式,绵密凌厉,实在锐不可当,当世实在没有几个人能挡得住他的攻势。青衫剑客对付他也只一剑。

    一个倾世名侠,倾刻之间便败于一个弱冠少年之手,实在大伤颜面。丁不平忽经此变,指天为誓,有青衫剑客在中原一日,绝不出关外一步。

    前日,他又日行四百里,奔赴与江南南宫世家三公子南宫菱的战约。

    南宫菱是四大武林世家之首南宫世家的三少爷,虽然生在温柔富贵之乡,这位三少爷却从小习武,身上并无一点纨绔气息。所以才能在十几岁的年纪独捣太湖十三盗的老巢,并割下各个头目的脑袋。此举平定了为祸多年的匪患,还江南百姓以久违的太平,是以江湖人称“南宫少侠”。这一侠字于他所为可真是当之无愧!

    不过,在与青衫剑客一役中,南宫菱也败于其手。南宫菱少年得志,又怎想得到一个初入江湖的少年一剑便将他打败。此战后南宫菱心灰意懒,回到南宫世家后,沉剑于湖,决定此生再不用剑。

    青衫剑客姓叶,名青。

    叶青,孤儿。约摸二十上下。他的父母也是江湖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时常在外奔波,有一天,他父母再次离家,然后便再无音讯。

    那一年他刚满十岁。

    时光匆匆,岁月无情。而今他已成人。他有着坚毅的眼神,宽广的臂膀,稳健的步伐,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已十足是个男子汉了。

    夜已很深,夜还未央。

    他已走了很久,忽然前面灯光隐隐,倏忽而灭。难道前面竟有人家?抑或只是唬人的鬼火?

    夜晚行人最怕的不是黑夜也不是孤单,而是黑夜中突如其来的一切声影响动。

    总之,这莫名其妙的火光在这寒冷漆黑的夜晚里看来实在显得格外阴森。

    他当然也已经注意到了,可是他并没有害怕,脸上反而现出丝丝微笑。旋即向前疾奔。

    他已走近,从怀中掏出火折,慢慢点燃。只见土墙斜矗,前面原来是个破庙。

    这里破得实在已算不得庙,神殿早已坍塌,只残留下一尊佛像。说来也巧,整个神殿几乎已成废墟,唯独神案一角及其上的佛像却完好无损。

    难道这佛像真能显灵?佛像雕的似是某个金刚,红面獠牙,怒目圆睁。就着闪烁的灯光放眼看去,甚为怖人。

    叶青停下脚步,低声道:“姝儿妹妹,我回来了!”

    “我已等了许久。”,一个声音回答道。言毕,只见从神案底下钻出一个人来。

    这人身材瘦削,灰头土脸,虽然身着男装,但姿态轻盈,胸部隐隐凸起,显是女子所扮。

    只见她手执火折,转身燃起神台上的蜡烛。然后对着叶青笑了笑。

    “好妹妹,你怎么这身装束?”,叶青道。

    “青哥,你走了许久,我一个人好害怕。我担心此地出现匪人,就想法子弄脏自己的脸,并找来一身破衣服套在了身上。”少女道。

    叶青心有所动,半晌才回道:“是我不好,苦了你了!”

    “没事的,只要你在我身边,我怎样都好。那事情办的怎样了?”

    “已经办妥了。”

    “你有没有受伤?”,少女伸出柔荑素手拉住叶青的右臂,急切地问道。

    ”傻妹子,我没事。你看一点伤都没有!”叶青边说,边笑着转了个身。

    “那贼子呢?可还活着?”

    “我不喜欢杀人,他的命也不属于我。应该由你来决定他的生死。”叶青忽然眼神坚定地看着眼前的少女,严肃认真起来。

    叶青解下缠在腰间的绳子,转身对着大箱子,手一扬,只听“嗤——”的一响,箱子上的大铜锁便掉了下来,坠地有声。

    然后箱子便打开了,里面赫然是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四十上下年纪,身着绫罗。女的则年轻许多,似方及笄,却浑身****,只留薄纱小衣蔽身。火光掩映下,那丰满成熟的躯体散发出迷人的魅力,若非看她稚嫩的面庞,实在难以想像这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奇怪的是,这两个浑不相干的人怎会同处在一个大箱子里。更奇怪的是这两人竟一动不动,毫无声响。

    “我几个时辰前点了他俩的穴道,按时间推算,还有半刻就自动解开了。”

    污衣少女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顿时晕上双颊,连忙别过头去。

    “这个女子,我不认得。我去的找咱这位金老爷的时候,她正躺在金老爷的床上,赤身裸体,便是眼前这等光景,想必是他的姘头。”

    “青哥,好不害臊,擒来这坏蛋也就是了,为什么要带这么一个女人过来?穿着衣服也罢了,这样子羞也羞死了!”说完,对着叶青故作嗔目。

    叶青并不答话,他不善言辞。何况事实如此,他也无话可说。只是当时环境所限,不暇多思。若问他何以如此,实在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样做。

    他只记得那天,他与南宫菱决战之后,便碰见了他的“好妹妹”,自他入深山学艺之后,他已多年未见到这位幼时的玩伴。

    那天他们聊了许久,聊了许多。聊到了幼时一块过家家,也聊到了一起在溪水中洗澡。俩人想到现已成年,便不免尴尬起来。

    那些回忆,似乎很久远,早该淡忘的。但对叶青而言,实在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

    因为自那以后,他便被带入深山,与世隔绝,专心练剑。任何一个人忽然进入一个陌生的世界,都会觉得不舒服的。

    而他更甚,他原来的生活虽不怎么富足,却至少过的幸福安乐。

    他有疼爱他的父母,喜欢他的玩伴。他的童年生活几乎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眼前的少女一块度过的。

    他们也会玩过家家,他也时常为她采花抓蝴蝶,他甚至为她跟大过他的顽童打过架。当他受伤生病的时候,她会经常用她的小手抚摸他的额头,给他唱欢快的歌曲,跟他讲有趣的故事。

    她给他的回忆实在太多,正是这些让他撑了这么久。一个人寒来暑往地练剑总是会崩溃的。何况是他这个童心未泯的幼童!

    不过,每当想到若能早些练成剑法,便能早些出山,便能见到他的“姝儿妹妹”。他就有了动力。

    为此,他不惜把手掌磨破,把脚底磨穿。

    如今,他剑法有成。便下山来,可是回到故居,却大失所望。

    不仅以前的居所,早已不复存在,甚至连整个村落都已消失。呈于眼前的不过是一片田野,微风吹过,绿油油的麦浪一波接一波的翻滚煞为好看。然而就是不见故人。

    已经十年了,人事沧桑,风云变幻,只十年便已足够。

    姝儿到哪里去了?他不清楚。他只知道父母出事之后,自己就被家中老仆带去深山,从此一心学剑。

    老仆只告诉他要练好剑法。别的他也不甚了了。

    自从记事起,他便认得家中这个老仆,只是从来不知道他竟会武功,而且功力匪浅。自己之所以练剑有成,实是老仆在旁辅助之功。因此老仆可称得他半个师傅了。

    然而每次他向他问起父母,老仆都只字不提。只是一再叮嘱他专心练剑。

    老仆促他严厉,但也只是练剑的时刻。平常他对自己的小主人还是很和蔼可亲的。可是一旦他提起姝儿,老仆就会变得异常恼怒,责他甚重。甚至再三让他发誓与姝儿断绝往来。

    他不解,所以没敢再问,只想着能早些出山,去访父母,寻姝儿。

    可是天地茫茫,又没有明确地址,其人既可能在塞外江南,又可能在绝壁荒漠。难不成要一片一片土地去细细寻访?

    无奈之下,他想了个法子,在偌大江湖里寻人实在有如海底捞针,与其蒙头乱转,莫若让人来找自己。所以他才想要在江湖立名,名声越大,知道自己的人就会越多。

    这样一来,如果姝儿还记得他叶青,一定会出来找自己的。这岂非是绝妙的方法?

    所以他在三个月内连败三大高手,而且都只一剑。他并没有留情,因为他知道自己胜得越容易,自己的声名便来得更著。

    他的目的达到了,不出几天他的声名就传遍了整个江湖。“快剑叶青”也已成为一种符号。

    敢于挑战权威,蔑视天下英豪的符号,从此便烙在了他的身上。这符号给他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麻烦。

    任何事都是需要代价的。

    你既然急于成名,且已成名。就该知道,从来声名累人远甚于绝症磨人。

    既已成名,麻烦总是免不了的。这三个月来,他除了主动约战三次之外,自己还经受了其他大大小小数十场决斗。

    找上他的人都是冲着他的名头来的,其中大部分人都只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跟他一样想要迅速出人头地。武林名宿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已经成功的人自然是不屑与人决斗的,尤其是跟年少轻狂的青年人。

    他们也许也只是是害怕失败吧!

    一个人有家有业,有名有利,若安安稳稳地过了许久,是怎么都不会去跟人拼命的。不是因为他志气消沉,实在是因为他已输不起。

    不管怎样,叶青的目的总归是达到了。他本来还想再约战一个厉害人物,没想到姝儿竟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这实在令他惊喜。如此,约战已不必,那个所谓名侠日夜悬着的心想必已可以放下了。

    “这些年你去哪了?”这是姝儿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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