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评论 (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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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酒劲,高志去网吧一口气码了两章,改了两遍后,见没什么问题就上传到网站。完后,一看时间都已经十点半了,他心里暗叫一声遭了,父母这会不知担心成啥样,于是赶紧回家。
夜凉如水,高志轻扬唇角,双脚猛蹬加快车速,心情开心的飞驰在朦胧的月色中。没想到送谭静回家,从高明身上发现一条赚钱之路,看来上天对自己还是眷顾的。
“晚风悠悠”是一个喜欢上文学网站看书的书迷,之前一直在幻剑看书,可看了几年,发现很难再找到一本符合胃口,恨不得一口气看完的小说。现在,经常流连于各大文学网站,试图找到一本好书,由此保证接下来一个星期不至于那么无聊。
找书是一门技术活,尤其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一本符合自己胃口的书,简直堪比大海捞针。
晚风悠悠今晚逛遍几大网站,也没能找到一本好书,不由有些失望,准备关了电脑去玩游戏。可心里总有些不甘,于是随手点开了小说网,看到挂在首页下面的作品更新信息,忽的眼前一亮,他看到一个十分吸引眼球的书名《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晚风悠悠算是一名深资书虫,知道好多书外表虽看似烂俗,但里面的内容往往能让人眼前一亮。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点开作品,才发现一共更新了八千多字,他摇了摇头,果断将页面给关了。
他这人有一个习惯,看书从来不看十万字以下的,认为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一部作品要是达到十万字以上,与作品的各方面数据对比,再看签约与否,基本能判断一部作品的好坏,这样一来挑书就快多了。
一眨眼半个小时过去了,晚风悠悠仍是一无所获,看了看时间,才十点半。他一般是十一点以后睡觉,半个小时玩不了几盘游戏,况且手机又在充电,心想还是将刚刚那部《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点开看看,八千多字就凑合着看,谁叫这年代的好书这么少呢。
“一个人在中海的日子应该是快乐的,起码有足够的物质保障、经济来源,每天不必按时上班,还可以随时下班,再加上有一群数量不是很多,但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和满足了。”
“我住在一个市中心商业圈的边上,这是一个不错的小区,虽然只有几栋高层,但是物业管理依然很好,所以这里居住的多是一些有经济基础的人,虽然我不是其中一个,但是由于我肯把钱花在‘刀刃’上,所以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第一人称的作品晚风悠悠不太喜欢,鉴于文笔不错,他才勉强打起精神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晚风悠悠放慢了速度,最后鼠标握在他手上不动了,他平常看书基本都是一目十行地看,除非看到精彩部份,才会一句话一句话的去细细品读。
“这书不简单,里面故事写得很真实,但又失yy,故事情节平铺直述,节奏把握的很好,看完一章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看完第四章后,晚风悠悠不由闭上了眼睛。这刻,脑中想象着故事的画面,试图去推测故事里主人公陆飞和冉静接下来发生的剧情,可是完全推测不出来。
看来只能等明天的更新呢。
晚风悠悠退出页面,去逛了逛书评,发现一致好评,不过都是一些“加油”“好书”之类的简单评论。
他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十指飞快的敲击键盘,很快一条长达两百多字的书评就出来了:“这书跟我们平时所看的书不太一样,标题很俗,但内容却很纯洁,完全没有我们所想的那般低俗,而且故事切入点很好,空姐是一个我们平时很难接触到的职业,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想和穿着制服的她们发生点什么。我敢肯定作者跟我们一样的心里,所以这作品才横空出世。下面说说我的观后感,要说这本书比起我所看过的书精彩,我看不见得,但这本书妙就妙在里面的故事yy的非常真实,而且剧情发展很合理,完全是由人物主导的,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里面小细节栩栩如生,仿佛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
这贴一发出去,晚风悠悠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已经十一一刻了,可此时他睡意全无,耐心的等待别人回帖,或者作者的回贴。
一般在网上,尤其是跟文学沾边的网站,只要发了一条中肯、一针见血的书评,往往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回复,这会让发贴的人很有成就感。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有人回复了:“楼主正解,我刚才发现这本书时,还抱有怀疑的态度,可一看眼睛就完全挪不开了,我太喜欢里面的冉静了。”
过了一会,又有人回复:“很期待故事中的陆飞和冉静之间发生点什么,坏笑!”
一会功夫就收到两条回复,晚风悠悠很高兴,也跟着回复了一条:1楼和2楼的兄弟,以楼主我多年看书的经验为依据,这本书绝对有大火的潜质。兄弟们,要把这帖子顶起来。
“楼主放心,哥们今天晚上准备通宵,绝对不会让帖子沉下去。”
“楼上的,算我一个,本人是夜猫子,待会就去别的书评打广告,一则为这本书增加曝光度,二则让更多人关注到这帖子。”
……
将自行车锁好,高志哼着小曲,步伐轻快地向自己所住的那栋楼走去。
高志住的那栋楼处于小区中间位置,从车棚过去大概有三分钟的路程,中间要横穿一栋楼,然后右拐走上几十步便是楼梯口
此时将近十一点钟。
忙碌了一天,大部份的居民这时都已入睡,只有零星几盏微弱的灯依稀亮着,让高志不至于迷失方向,但若想看清前面的路显然不太可能,在没有灯光照明的情况下,他只能放慢脚步,要不然摔跤了不划算。
在前面交叉处转弯时,忽然瞧见一个人影走过。那人拎着包,摇摇晃晃的走着,那情形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摔倒,看来没少渴酒。
从曼妙的身姿去判断,对方显然是一个年轻女人。
高志冷眼旁观,心中没有一点要上去帮忙的意思。这女人喝得连路都走不稳,大晚上又一个人在这又黑又静的小区里走动,此举完全将她个人安全给置之度外,万一遇到居心不良的路人,岂不是白白给别人可趁之机。她既对她的安全不负责,那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主动上前帮她呢。
忽的,前面那女子将包扔在一边,整个人蹲在地上,双手环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腿间小声哭泣起来。高志被她的举动搞得一愣,心想这女人有毛病吧,大晚上喝醉了酒不回来,蹲在这儿哭泣,她就不担心招来色狼么。
想着父母在家焦急的等自己消息,高志不敢耽误时间,加快步伐从女子身边穿过,正要进楼梯口时,却听那女人喃喃说起话来。大晚上的本来就安静,高志又离她不远,所以尽管女人声音小,但高志却听得一清二楚。
“郑大均,你混蛋!我们在一起五年,五年了!五年的感情你怎么能说扔就扔,怎么可以如此狠心,怎么舍得让我难过!你说过,誓言是要用一辈子的时光去遵守的!你说要带我去看爱琴海,去巴黎凯旋门坐马车,去游览爱丁堡城堡……难道这一切都是骗我的吗,你这个大骗子!”
声音中强烈透着一股子撕心裂肺,听着高志鼻子酸酸的,同情心瞬间被勾了出来,转身就要上前安慰这位伤心的女人。高志最害怕女人哭了,一哭他心立马就软。
走了几步,高志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声音怎么听的这么熟悉。这、这不是隔壁的叶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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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悠悠”是一个喜欢上文学网站看书的书迷,之前一直在幻剑看书,可看了几年,发现很难再找到一本符合胃口,恨不得一口气看完的小说。现在,经常流连于各大文学网站,试图找到一本好书,由此保证接下来一个星期不至于那么无聊。
找书是一门技术活,尤其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一本符合自己胃口的书,简直堪比大海捞针。
晚风悠悠今晚逛遍几大网站,也没能找到一本好书,不由有些失望,准备关了电脑去玩游戏。可心里总有些不甘,于是随手点开了小说网,看到挂在首页下面的作品更新信息,忽的眼前一亮,他看到一个十分吸引眼球的书名《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晚风悠悠算是一名深资书虫,知道好多书外表虽看似烂俗,但里面的内容往往能让人眼前一亮。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点开作品,才发现一共更新了八千多字,他摇了摇头,果断将页面给关了。
他这人有一个习惯,看书从来不看十万字以下的,认为纯属浪费时间。因为一部作品要是达到十万字以上,与作品的各方面数据对比,再看签约与否,基本能判断一部作品的好坏,这样一来挑书就快多了。
一眨眼半个小时过去了,晚风悠悠仍是一无所获,看了看时间,才十点半。他一般是十一点以后睡觉,半个小时玩不了几盘游戏,况且手机又在充电,心想还是将刚刚那部《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点开看看,八千多字就凑合着看,谁叫这年代的好书这么少呢。
“一个人在中海的日子应该是快乐的,起码有足够的物质保障、经济来源,每天不必按时上班,还可以随时下班,再加上有一群数量不是很多,但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和满足了。”
“我住在一个市中心商业圈的边上,这是一个不错的小区,虽然只有几栋高层,但是物业管理依然很好,所以这里居住的多是一些有经济基础的人,虽然我不是其中一个,但是由于我肯把钱花在‘刀刃’上,所以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第一人称的作品晚风悠悠不太喜欢,鉴于文笔不错,他才勉强打起精神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晚风悠悠放慢了速度,最后鼠标握在他手上不动了,他平常看书基本都是一目十行地看,除非看到精彩部份,才会一句话一句话的去细细品读。
“这书不简单,里面故事写得很真实,但又失yy,故事情节平铺直述,节奏把握的很好,看完一章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看完第四章后,晚风悠悠不由闭上了眼睛。这刻,脑中想象着故事的画面,试图去推测故事里主人公陆飞和冉静接下来发生的剧情,可是完全推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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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悠悠退出页面,去逛了逛书评,发现一致好评,不过都是一些“加油”“好书”之类的简单评论。
他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十指飞快的敲击键盘,很快一条长达两百多字的书评就出来了:“这书跟我们平时所看的书不太一样,标题很俗,但内容却很纯洁,完全没有我们所想的那般低俗,而且故事切入点很好,空姐是一个我们平时很难接触到的职业,只要是正常男人都想和穿着制服的她们发生点什么。我敢肯定作者跟我们一样的心里,所以这作品才横空出世。下面说说我的观后感,要说这本书比起我所看过的书精彩,我看不见得,但这本书妙就妙在里面的故事yy的非常真实,而且剧情发展很合理,完全是由人物主导的,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里面小细节栩栩如生,仿佛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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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冷眼旁观,心中没有一点要上去帮忙的意思。这女人喝得连路都走不稳,大晚上又一个人在这又黑又静的小区里走动,此举完全将她个人安全给置之度外,万一遇到居心不良的路人,岂不是白白给别人可趁之机。她既对她的安全不负责,那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主动上前帮她呢。
忽的,前面那女子将包扔在一边,整个人蹲在地上,双手环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腿间小声哭泣起来。高志被她的举动搞得一愣,心想这女人有毛病吧,大晚上喝醉了酒不回来,蹲在这儿哭泣,她就不担心招来色狼么。
想着父母在家焦急的等自己消息,高志不敢耽误时间,加快步伐从女子身边穿过,正要进楼梯口时,却听那女人喃喃说起话来。大晚上的本来就安静,高志又离她不远,所以尽管女人声音小,但高志却听得一清二楚。
“郑大均,你混蛋!我们在一起五年,五年了!五年的感情你怎么能说扔就扔,怎么可以如此狠心,怎么舍得让我难过!你说过,誓言是要用一辈子的时光去遵守的!你说要带我去看爱琴海,去巴黎凯旋门坐马车,去游览爱丁堡城堡……难道这一切都是骗我的吗,你这个大骗子!”
声音中强烈透着一股子撕心裂肺,听着高志鼻子酸酸的,同情心瞬间被勾了出来,转身就要上前安慰这位伤心的女人。高志最害怕女人哭了,一哭他心立马就软。
走了几步,高志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声音怎么听的这么熟悉。这、这不是隔壁的叶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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