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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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名震三晋灭奴寇
“谁敢欺负二狗子……”
李大雷的怒吼如天雷般在众人耳边炸响,随后按着刘云书胳膊的两个大汉就直接飞了出,另外两个按住刘云书双腿的大汉,抬头惊恐的看向背对太阳站在他们面前那个山一样的身影,两人吓得齐齐呆在那里。
刘云书乘机抽腿将两人踹倒,爬将起来,退到李大雷身旁。
“原来是李大傻子来了,挺威风的呵,怎么,想救你兄弟。”王贵回过神来,心中吃惊,这李大雷什么时候这么大力气了,一手一个就能把人给扔出去,不过虽然吃惊,但他以前也经欺负李大雷,那种对李大雷的轻视感却是并未退去,是以他一点也不怕李大雷。就像你以前经常欺负某个人,他有一天突然变壮了,在你没有被他暴打一顿的时候,你心中是以前的想法。
王贵知道李大雷的底细,但他旁边那几个流氓却是不知道的,见这么高大个壮汉站在面前,心里面一阵憷,一直往后退了几步,连那个嘴贱青年也不敢再瞎嚷嚷了。
王贵见到手下几个人的样子,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怒骂道:“怕他做什么,别看他长的高高大大的,其实就是一个二傻子,老子以前哪次不是把他打得像狗一样。”
几人听了王贵的话,有些将信将疑,还是不敢上前。
王贵心想不证明一下,这几个没卵子的家伙看来是不会相信,他向李大雷逼了过去,李大雷是郝松新收的徒弟,王贵也知道,他并不想得罪郝松,所以没有用刀,只是对着大雷的肚子一拳打去,可是下一刻他就倒飞了出去。
虽然刘云书觉得郝松让李大雷每天背着五百多斤重的东西在几根细木桩上走来走去,还不让把水倒出来的这种非人的训练很脑残,但不得不说这种脑残的训练方式,效果还是显著的,每天背着几百斤东西,现在一卸下来,身体自身的条件反射度大增,比一般人的反应要快了不少,打不过林仲那种习过武的再正常不过,但王贵不过就是个泼皮,因为经常和人打架,反应和心里素质要比普通百姓来要快一点,所以虐刘云书这种人是没有问题的,但面对现在的李大雷可就不能比了。
对面的王贵躺在地上,他的嘴巴挨了李大雷一拳,牙齿都被打掉了好几颗,嘴里满是鲜血,在那痛苦的嚎叫着。
李大雷看着自己停在半空中的拳头,傻眼了,一双牛眼一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的手,估计也没想到自己的出拳会这么快。
后面的那个青年和王贵的几个手下也全傻眼了,看着躺在地上捂着嘴嚎哭的王贵,尼玛,这就是你经常欺负还不敢还手的大傻子,你是逗我的吧。
下一刻,这几人就要化为鸟兽散。
刘云书一见那个青年要跑。
一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他奶奶个腿,刚才这个贱人差点害老子变成太监,还要把开膛破肚做成肉酱,现在眼见打不过就想跑,天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你这个乌鸦嘴给我站住。”刘云书二话不说,拔退就追了上去。
另外几人见刘云书追了上来,跑得更快了,那几个大汗瞬间就跑的没影了,但那个青年被刘云书削了一刀,身上有伤怎么可能跑得快,没多久就被刘云书给逮住了。
“让你嘴贱,还想把爷弄成太监。”刘云书把青年踹倒在地,骑坐在对方身上,左右开弓,帕帕的抽了对方几个大耳刮子。“让你欠,疼不疼……哎呀,还知道疼是吧,只有你知道疼,别人就不知道疼是吧。”
“你他妈敢打我,信不信我找人弄死你。”青年瞪着刘云书,叫嚣道。
“哎呀……都到这地步了还这么嚣张,只有你能打别人,就不让别人打你是吧,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最烦你们这些小流氓,尽会欺负一些良善之人。”刘云书一边说一边像抽皮球一样狂抽对方,直到打得青年开始服软求饶,他才罢手。
本来刘云书被按到地上的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杀了这个一脸吊相的青年,但好在最后没事,现在气也出了,对方也服软了,他也就不准备把他怎么样,放了吧。
谁想这孙子捂着脸跑了没多远,竟然又反了,回过头来对着刘云书大骂,什么污言秽语都有,还说要找人干掉他。
对于这一点,刘云书一笑置之,懒得理他,这种事后放几句狠话的事谁没做过,反正实惠在自己这边,被人骂几句又不会少块肉。
可是他搞错了地方,这里可是明末,乱军横行,刘云书和李大雷刚从一家店铺搜括完出来,就被人给围了。
围住他们的人是一个中年人和五个手拿短矛的饥兵,刚刚被刘云书放走的那个青年正怨恨的看着他。
“干爹,就是这两个小子把我打伤的。”青年对着中年人道。
“敢打我干儿子,好大的狗胆。”没想到中年人一脸大胡子,声音却是很尖锐,到像是个太监。
我靠原来这小子真把人叫来了,不就是打了你一顿嘛,何必这么认真呢。
“我打了贵公子,确实是我不对,我甘愿认罚,但他要杀我,还要把我开膛破肚,我总得反抗一下不是。”刘云书辨解道。
中年人看了青年一眼,青年眼神有些慌乱,想要解释,但中年人却摆了摆手,止住青年的话,冷漠的对刘云书道:“一个饥民而已,连条狗都不如,杀你便杀你,你还敢反抗。”
刘云书气笑了,虽然总是自嘲自已,但真的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命连狗都不如,刘云书心中还真是五味杂陈。
看来今天是躲不过去了,这些人是不打算放过自己两人,就算装孙子估计也没用,不过想要我的命可没那么容易。
“大雷,待会他们围过来,我们就往店铺里冲。”刘云书对李大雷低声道。现在对方人多,虽然李大雷反应比一般人,快了不少,但肯定打不过这么多人,只有将这几人引到狭窄的地方才有可能取胜,而且店铺内都有后门,打不过也可以从后门遛走。
那个青年见他干爹这么顶他,当即就兴奋起来,大声叫嚷道:“把这两个小子给我抓住,我要慢慢玩死他们。”
那几个饥兵看了中年人一眼,见对方点头,随即开始向刘云书两人包来。
“冲……”刘云书怒吼一声。
在店铺的门口只有一名饥兵,陡然看到李大雷和刘云书向他冲来,他慌乱之中将短矛刺出,李大雷一个跨步便出现在他前方,左手死死抓住短矛杆,刘云书随后跟上,一脚将对方踢翻在地。要知道刘云书穿越前可是一个丑男壮汉,长得非常墩实,在学校里也是经常打架的主,虽然换了一副身体,但那种技巧和感觉还在,只是以前因为这具身体太弱,又是乱世,刘云书本着明哲保身的想法,只要装孙子能混过去的事,他就尽量忍受,从来都没有表露过,但现在装孙子已经不管用了,生死危机之下,他必需得认真对待。
“走……”
刘云书两人冲入店内,将门栓住,然后又用桌子抵住,再继续向后院跑去。
中年人没想到两人还敢反抗,顿时大怒,“给老子追……”
刘云书两人跑到内院时,看到一对夫妇,一个年轻女子横尸房内,那女子浑身****,死不瞑目,可以想见她死前的凄惨。虽然已经经历过惨不忍睹的战场,看过无数的尸体,但当他看着眼前的这三具尸时,依然忍不住心中的愤怒,长治城之战,那是为了生存不得不杀人,可现在已经抢了别人的钱财,不再需要忍饥挨饿,为什么还要杀人。
刘云书将自己的衣服盖在女子身上,合上他的双眼,然后让李大雷去把后院的门拆了下来,等一下当作盾牌,他自己则跑到厨房搬了一坛油,拿了一把菜刀出来。
刘云书将油倒在进入后院的帐帘后,示意李大雷将门板挡在自己身前,然后他就拿着菜刀躲在帐帘左边的箱子下,探听着前厅的动静。
大门被轰的一声撞开,接着就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脚步声停了一下,看来对方在查探前厅的格局,然后脚步声接着响起,一股是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估计有人走向二楼,另一股声音向后院逼近。
刘云书屏气凝神,在他的心中有一股怒火,一股想要杀人的怒火。脚步越来越近,然后帐帘被人掀开,两个饥兵急急忙忙冲了进来,然后唉哟一声,双双滑倒在地。
“杀……”刘云书暴喝一声,用菜刀砍中一个饥兵的脖子。
一股涩涩的感觉传入他的心中,原来这就是杀人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死死捂住自己脖子的饥兵,除了感觉心跳的很快,他便没有太多的恐惧和罪恶感,有的只是一点点麻木,也许是因为经历过战场,也许是因为看到那一家人的尸体觉得这些饥兵该死,也许他天生就该杀人。
对不住了,今天有点烧,勉强写了这一章……
第一卷名震三晋灭奴寇
“谁敢欺负二狗子……”
李大雷的怒吼如天雷般在众人耳边炸响,随后按着刘云书胳膊的两个大汉就直接飞了出,另外两个按住刘云书双腿的大汉,抬头惊恐的看向背对太阳站在他们面前那个山一样的身影,两人吓得齐齐呆在那里。
刘云书乘机抽腿将两人踹倒,爬将起来,退到李大雷身旁。
“原来是李大傻子来了,挺威风的呵,怎么,想救你兄弟。”王贵回过神来,心中吃惊,这李大雷什么时候这么大力气了,一手一个就能把人给扔出去,不过虽然吃惊,但他以前也经欺负李大雷,那种对李大雷的轻视感却是并未退去,是以他一点也不怕李大雷。就像你以前经常欺负某个人,他有一天突然变壮了,在你没有被他暴打一顿的时候,你心中是以前的想法。
王贵知道李大雷的底细,但他旁边那几个流氓却是不知道的,见这么高大个壮汉站在面前,心里面一阵憷,一直往后退了几步,连那个嘴贱青年也不敢再瞎嚷嚷了。
王贵见到手下几个人的样子,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怒骂道:“怕他做什么,别看他长的高高大大的,其实就是一个二傻子,老子以前哪次不是把他打得像狗一样。”
几人听了王贵的话,有些将信将疑,还是不敢上前。
王贵心想不证明一下,这几个没卵子的家伙看来是不会相信,他向李大雷逼了过去,李大雷是郝松新收的徒弟,王贵也知道,他并不想得罪郝松,所以没有用刀,只是对着大雷的肚子一拳打去,可是下一刻他就倒飞了出去。
虽然刘云书觉得郝松让李大雷每天背着五百多斤重的东西在几根细木桩上走来走去,还不让把水倒出来的这种非人的训练很脑残,但不得不说这种脑残的训练方式,效果还是显著的,每天背着几百斤东西,现在一卸下来,身体自身的条件反射度大增,比一般人的反应要快了不少,打不过林仲那种习过武的再正常不过,但王贵不过就是个泼皮,因为经常和人打架,反应和心里素质要比普通百姓来要快一点,所以虐刘云书这种人是没有问题的,但面对现在的李大雷可就不能比了。
对面的王贵躺在地上,他的嘴巴挨了李大雷一拳,牙齿都被打掉了好几颗,嘴里满是鲜血,在那痛苦的嚎叫着。
李大雷看着自己停在半空中的拳头,傻眼了,一双牛眼一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的手,估计也没想到自己的出拳会这么快。
后面的那个青年和王贵的几个手下也全傻眼了,看着躺在地上捂着嘴嚎哭的王贵,尼玛,这就是你经常欺负还不敢还手的大傻子,你是逗我的吧。
下一刻,这几人就要化为鸟兽散。
刘云书一见那个青年要跑。
一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他奶奶个腿,刚才这个贱人差点害老子变成太监,还要把开膛破肚做成肉酱,现在眼见打不过就想跑,天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你这个乌鸦嘴给我站住。”刘云书二话不说,拔退就追了上去。
另外几人见刘云书追了上来,跑得更快了,那几个大汗瞬间就跑的没影了,但那个青年被刘云书削了一刀,身上有伤怎么可能跑得快,没多久就被刘云书给逮住了。
“让你嘴贱,还想把爷弄成太监。”刘云书把青年踹倒在地,骑坐在对方身上,左右开弓,帕帕的抽了对方几个大耳刮子。“让你欠,疼不疼……哎呀,还知道疼是吧,只有你知道疼,别人就不知道疼是吧。”
“你他妈敢打我,信不信我找人弄死你。”青年瞪着刘云书,叫嚣道。
“哎呀……都到这地步了还这么嚣张,只有你能打别人,就不让别人打你是吧,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最烦你们这些小流氓,尽会欺负一些良善之人。”刘云书一边说一边像抽皮球一样狂抽对方,直到打得青年开始服软求饶,他才罢手。
本来刘云书被按到地上的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杀了这个一脸吊相的青年,但好在最后没事,现在气也出了,对方也服软了,他也就不准备把他怎么样,放了吧。
谁想这孙子捂着脸跑了没多远,竟然又反了,回过头来对着刘云书大骂,什么污言秽语都有,还说要找人干掉他。
对于这一点,刘云书一笑置之,懒得理他,这种事后放几句狠话的事谁没做过,反正实惠在自己这边,被人骂几句又不会少块肉。
可是他搞错了地方,这里可是明末,乱军横行,刘云书和李大雷刚从一家店铺搜括完出来,就被人给围了。
围住他们的人是一个中年人和五个手拿短矛的饥兵,刚刚被刘云书放走的那个青年正怨恨的看着他。
“干爹,就是这两个小子把我打伤的。”青年对着中年人道。
“敢打我干儿子,好大的狗胆。”没想到中年人一脸大胡子,声音却是很尖锐,到像是个太监。
我靠原来这小子真把人叫来了,不就是打了你一顿嘛,何必这么认真呢。
“我打了贵公子,确实是我不对,我甘愿认罚,但他要杀我,还要把我开膛破肚,我总得反抗一下不是。”刘云书辨解道。
中年人看了青年一眼,青年眼神有些慌乱,想要解释,但中年人却摆了摆手,止住青年的话,冷漠的对刘云书道:“一个饥民而已,连条狗都不如,杀你便杀你,你还敢反抗。”
刘云书气笑了,虽然总是自嘲自已,但真的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命连狗都不如,刘云书心中还真是五味杂陈。
看来今天是躲不过去了,这些人是不打算放过自己两人,就算装孙子估计也没用,不过想要我的命可没那么容易。
“大雷,待会他们围过来,我们就往店铺里冲。”刘云书对李大雷低声道。现在对方人多,虽然李大雷反应比一般人,快了不少,但肯定打不过这么多人,只有将这几人引到狭窄的地方才有可能取胜,而且店铺内都有后门,打不过也可以从后门遛走。
那个青年见他干爹这么顶他,当即就兴奋起来,大声叫嚷道:“把这两个小子给我抓住,我要慢慢玩死他们。”
那几个饥兵看了中年人一眼,见对方点头,随即开始向刘云书两人包来。
“冲……”刘云书怒吼一声。
在店铺的门口只有一名饥兵,陡然看到李大雷和刘云书向他冲来,他慌乱之中将短矛刺出,李大雷一个跨步便出现在他前方,左手死死抓住短矛杆,刘云书随后跟上,一脚将对方踢翻在地。要知道刘云书穿越前可是一个丑男壮汉,长得非常墩实,在学校里也是经常打架的主,虽然换了一副身体,但那种技巧和感觉还在,只是以前因为这具身体太弱,又是乱世,刘云书本着明哲保身的想法,只要装孙子能混过去的事,他就尽量忍受,从来都没有表露过,但现在装孙子已经不管用了,生死危机之下,他必需得认真对待。
“走……”
刘云书两人冲入店内,将门栓住,然后又用桌子抵住,再继续向后院跑去。
中年人没想到两人还敢反抗,顿时大怒,“给老子追……”
刘云书两人跑到内院时,看到一对夫妇,一个年轻女子横尸房内,那女子浑身****,死不瞑目,可以想见她死前的凄惨。虽然已经经历过惨不忍睹的战场,看过无数的尸体,但当他看着眼前的这三具尸时,依然忍不住心中的愤怒,长治城之战,那是为了生存不得不杀人,可现在已经抢了别人的钱财,不再需要忍饥挨饿,为什么还要杀人。
刘云书将自己的衣服盖在女子身上,合上他的双眼,然后让李大雷去把后院的门拆了下来,等一下当作盾牌,他自己则跑到厨房搬了一坛油,拿了一把菜刀出来。
刘云书将油倒在进入后院的帐帘后,示意李大雷将门板挡在自己身前,然后他就拿着菜刀躲在帐帘左边的箱子下,探听着前厅的动静。
大门被轰的一声撞开,接着就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脚步声停了一下,看来对方在查探前厅的格局,然后脚步声接着响起,一股是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估计有人走向二楼,另一股声音向后院逼近。
刘云书屏气凝神,在他的心中有一股怒火,一股想要杀人的怒火。脚步越来越近,然后帐帘被人掀开,两个饥兵急急忙忙冲了进来,然后唉哟一声,双双滑倒在地。
“杀……”刘云书暴喝一声,用菜刀砍中一个饥兵的脖子。
一股涩涩的感觉传入他的心中,原来这就是杀人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死死捂住自己脖子的饥兵,除了感觉心跳的很快,他便没有太多的恐惧和罪恶感,有的只是一点点麻木,也许是因为经历过战场,也许是因为看到那一家人的尸体觉得这些饥兵该死,也许他天生就该杀人。
对不住了,今天有点烧,勉强写了这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