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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火头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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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笫三章火头营

    “二狗,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  ”李大雷看刘云书情绪有些低落,气愤的挥舞着他的大拳头说道。

    “大雷,我没事,你吃了没有。”刘云书调整了一下情绪,对于李大雷还是叫自己二狗也不介意,而是问道。

    “呵呵,今天李大叔说我干活干的不错,给了我两块糙饼,还有一大碗稀饭,我已经吃饱了,还有一块给你吃。”一说起吃的东西,李大雷立马就把刚才的气愤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刘云书知道所谓的一大碗稀饭,只不过是一大碗装有几粒小米的清水米汤,而李大雷口中的李大叔,就是李大雷那个饥民区的管理者,名叫李文昌,是一个很稳重的中年人,上次自己强出头被王贵揍得半死,就是这个李大叔出来说的情,此人为人和善,在农民军中资历又老,就算是王桂也不敢不给面子。他还有一个儿子也在农民军正兵营中当兵,可能是他这个人也是受过苦难的人,所以对像李大雷这样的饥民比较同情,能自己干的事绝不找别人,而且还时不时地从自己家的口粮中拿出一些,给帮他干活的人,虽然不多,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毕竟别人也是有家口的人。哪像王贵这个王八蛋一毛不拔不说,还总抢别人的东西,自己给王贵干活,从来就没有一点吃的,动不动还要被打骂一顿。

    今天从早上到现在,他自己也只是早上喝了一碗稀粥和两大碗清水,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此时看着前世绝对不会看一眼的黑乎乎的糙饼,就像面对山珍海味一样诱人,拿起糙饼就准备往嘴里吞。

    但看到李大雷那副眼热的样子,又顿住了,是啊,一碗清汤,一块糙饼,对于一个正长身体的十六七岁的少年来说,怎么吃得饱。

    “我个子小,吃不了这么多,半块就够了。”说着,将糙饼掰成两半,递给李大雷。

    “二狗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老说不够吃的吗。”李大雷孤疑的看着刘云书。

    “是不是不听话,哥让你吃,你就吃,哪这么多废话。”刘云书怒道,而后不由分说的将半块炒饼塞到李大雷手中。

    李大雷能将这块糙饼揣了这么久,已经需要莫大的忍耐力了,现在刘云书命令他吃,那还忍受得了,抓起半块糙饼就往大嘴里塞,嚼都没嚼几下,就迫不及待的吞了下去。

    刘云书的吃相也没好到哪里去,半块糙饼下肚,虽说吃不饱,但对闹了一早上的肚子也算有个交代。

    “额,大雷,哪来的衣服。”吃了点东西,刘云书这才注意到李大雷身上穿的衣服以前没见过。

    “哦,我们帐篷里今天早上死几个人了,大家就把他们的衣服脱下来分了。”李大雷说到这里有些伤感。

    死人的衣服,刘云书心里叹息,其实来到这个世界的半个月里,他每天都能看到一些年老体虚的人没能挺下来,或饿死,或冻死,或病死。毕竟每天两碗清汤水只能吊命,并不能救命。至于很多人死后被人拔光衣服,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凡有点办法,任何人都不会去亵渎死人的遗体。

    现在农历九月的天气已经相当寒冷了,饥民们靠着一些柴火尚且还能度日,要是再过一两个月,估计有很多人都会冻死,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

    “你们帐篷里的几个人怎么死的,是病死的吗。”穿死人的衣服没关系,要是穿病死人的衣服就麻烦了。

    “不是,是冻死的。”李大雷老实回答道。

    刘云书点了点头,不是病死的就好。

    就在刘云书李大雷一边聊一边往回走的时候,一个颇为剽悍的骑兵从他们身边绝尘而去,刘云书看到这名骑兵身后背着一杆小旗,小旗上写着一个黑色的令字,这几天站岗,他已经多次见过这种骑兵,知道对方是一个传令兵,但是这个传令兵跟他以前看到过的传令兵不太一样,旗帜和衣服的颜色不一样,马更健壮些,人也更彪悍些,隐隐带着一丝杀气,看他所去的方向,竟是正兵营的驻地,远远看到他直奔入正兵营辕门之前,无一人敢拦阻。

    “好威风啊。”一旁的李大雷不禁羡慕道,“要是我们也能这样就好了。”

    “威风个屁。”刘云书用枪干轻轻敲了一下李大雷的脑袋,“别看他们这种人今天威风,搞不好明天就嗝屁了,我们还是想办法弄点钱财,取个婆姨,找个没有战乱的地方过一辈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这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

    “嗯,二狗子去哪,我就去哪。”李大雷想了一下,很认真的说道,他才不管什么是幸福生活。

    刘云书看着李大雷认真的样子,摇了摇头,真是个呆子,估计自己把他卖了,他还会帮自己数钱。不过这样的信任我的人,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

    “喂,那边两个小家伙,过来给老子帮帮忙。”刘云书和李大雷正走着,经过一片营地时,一阵喊叫声从右边不远处传来。

    刘云书打眼望去,才觉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火头营的驻地,只见不远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嚣张的向他们喊叫。

    刘云书一看那人就拉着李大雷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对方不认得他们,可刘云书却认识那人,正兵营火头军的头头,姓郝,是刘云书知道的农民军中资格最老的一位,他还有个儿子叫郝勇,在农民军中军部左哨认掌旗兵,要知道但凡在战场上,两军相遇,谅你神功盖世,也怕拳打脚踢,所以一旦接战,前几排士兵很快就报销了,而掌旗兵就更是打仗冲在最前面,目标最大,死的最快的兵,毕竟不管冷热战争,军旗都是一只军队军魂的象征和引领这只军队冲锋的方向,将敌人的军旗干倒可以有力的打击对方的士气,所以扛军旗的哥们自然会成为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要是没有十分的勇武和上辈子积德是活不下来的。

    不过掌旗兵虽然危险,但是回报也大,不仅奖赏颇重,而且只要多立几次功,就可以提干了,实为有志青年升职找死之必备职业。

    “郝叔。”刘云书喜滋滋的跑到对方面前,就像讨要糖果的小朋友。刘云书心中暗道今天运气真是不错,正饿得前胸贴后背,老天爷就给自己送吃的来了。刘二狗为人机灵油滑,以前就给郝叔帮过几次忙,每次都能得到两个热乎乎的白面馒头。

    “原来是你小子啊,我道是谁。”郝叔点了点头,接着道:“来,给老子搭把手,今天有大活,我这边人手不够,火头军的许多军士都被派出去准备去了,王贵那小子那边,你不用担心,我回头给他说声,今天你就不用给他干活了。”说着,郝叔将手中的木柄大榔头递给了刘云书,郝叔虽然不算什么官,但王贵还是不敢不卖个面子给他的。

    “誒,好叻,您就歇着吧,我俩一定给您把事情办得妥妥的。”刘云书不敢怠慢,立马招呼李大雷开始干活。

    看见李大雷一米八几的大个从眼前走过,郝叔眼前不禁一亮,叫到;“好一条虎背熊腰的汉子。”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郝叔接着问道。

    李大雷对别人可不像对刘云书那么客气,站着也不说话,只是大睁着一双牛眼盯着不远处冒着白气的大蒸笼,里面也不知道蒸的是什么,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香味。

    “他叫李大雷,是我同村,今年过完年就十七岁了。”李大雷不说话,刘云书却不敢怠慢,这可是咱的衣食父母,今天能不能吃顿好的就全看他的了。

    “呵呵,饿了吧。”郝叔见李大雷不理自己,心中也不恼,看李大雷眼前盯着蒸笼不放,就知道他饿了,走上前去,从蒸笼里拿出四个热乎乎的馒头,扔给刘云书和李大雷。

    “多谢郝叔。”刘云书接过馒头都差点哭了,这辈子都没有觉得热腾腾的白面馒头是这么的诱人。

    “唔....谢...谢。”李大雷已经迫不及待的将馒头塞进嘴中,含糊不清的道谢道。

    “来,小伙子,过来和老子一起把这几头大肥猪抬到那边的大台子上去。”郝叔看李大雷吃完了,就招呼着让他搭把手。

    两个馒头下肚,李大雷对郝叔的敌意消减了不少,嗡嗡的应了一声,抬步走了过去,抓起猪腿,微一用力,一手一只,就将两只头大肥猪提了起来,迈开大步转生就走,丝毫没有要和别人共抬一头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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