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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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宁,来,你最喜欢的烤全羊。”我眼睛一亮,羊肉外脆内嫩,汁香味美,我吃得不亦乐乎。
在林默离开的这几天,我过得有滋有味,每天胡吃海喝的,在雅妹子的照顾下,体重呈直线增长。
“阿答,你别再给他吃了,这才几天,你没见他都长膘了。”说话人一把推开我伸向羊腿的魔爪。
我怒目以对,可那人只是笑了笑,还冲我扮了个鬼脸。我假装将手伸向那人背后,待他不注意时,另一只手快速闪向旁边的抓饼。
“抓饼也是很美味的。”说完,以防再被人截胡,我把整块抓饼快速塞进了嘴里,腮帮子塞得满满的。
“你属狗的。”那人气道,就要把手抻到我嘴里。
“窝数虎里地”(我属狐狸的)我吃完就跑,还不忘边跑边叫嚣道。
雅妹子笑着看着我俩打闹,“齐可,唯弟弟正在生长的时候,默哥哥叫我照顾一下,可怜见得,之前太瘦了。”
那名被唤作齐可的少年,手扶额头,头疼道:“那小子哪一块瘦了,几人份都不够他吃,那腰都没法看了,整一下水桶模样,又贪吃,又没用,真看不出是那个林默的兄弟。”
奔跑着,我不知不觉来到和林默分别的地方。
一片风沙里,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手里握着一个小血瓶,瓶子里的血还半满。幸亏自己早有先见之名,只在疼至极点时微微舔几口,要不按林默这一去不回头的性子,我早就死不瞑目了。
他离开整整七天了,还那个什么信誓旦旦地说七天一回,信他就有鬼,想当初,我就不该心软,如果再见到活人,就把他的血都吸干了。
“想林默呢。”身后传来虎哥那爽朗的声音。
“是呢,在想他呢,想得恨不得杀死他。”我在心中嘀咕。
我回过头来,瞧了虎哥一眼。此时虎哥也不得不感叹林默家的血缘强大。
真是个长得漂亮的孩子,只见他的美丽模糊了男女,身穿一件白色海棠缎子衣袍,束着银丝攒花云纹腰带,白皙娇嫩的小脸眉目如画,风沙刮得两侧脸颊呈桃红,双唇不点而朱,墨色的长发在脑后随意绑着,几缕发丝被风吹散,那双晶莹的大眼亮得比大漠里的星星还璀璨。风卷起黄沙,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仿佛渡上一层金色的光环。
虎哥错愕地看着刚才伫立张望的人儿猝然趴下,连头都狠狠地埋在地上。
“怎么了?”虎哥焦急道。
“又起黄沙了,上次我就被吹得眼睛里都是沙子,这次看它怎么吹。”声声控述从地上传来,底下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只余一个墨色小脑袋。逗得虎哥开怀大笑:“哈,还是个有趣的孩子呢。”
“其实黄沙并不可怕,比黄沙更可怕的是贪婪的人心。你知道这里叫做疆宁,其实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喀其斯”,在乌纳语里是“沙漠明珠”的意思。”虎哥说道。
“明珠?”我望着四周,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除了环湖而建的几顶帐篷,建筑断瓦残垣,还真看不出所谓的明珠模样。
“茫茫的黄沙中,唯有这里有一片绿洲,曾经这里鼎盛一时,是商队穿越沙漠的交通要道,一片繁华景象。”虎哥带着对过往的憧憬道。
“那后来呢?”我疑惑道。
“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无情而又贪婪地吞噬着无数人的生命。”
“什么?在吟诗?”我不解道,这虎哥长得粗枝大叶的,居然如此文绉绉。
“哈,哈,这话可是林默说的。”
虎哥想起那时的林默,年龄如眼前的少年相仿,“烽火燃不熄,征战无以时,真正的和平是用战争换取的。”漂亮的小脸散发出一种王者气息,令人甘心跟随,林默他们选择的是以战止战,而我选择的是相信守护他们。
看着云家军那面飘扬的旗帜,虎哥喃喃自语:“他们会回来的,很快就会回来的。”
恶搞小剧场:
林默回来的时候,唯宁已经把自己吃成了个小胖子。
林默看着眼里的胖姑娘,觉得头又开始疼了,讽刺道:“唯姑娘,每次相见,都让我份外惊讶。”
唯宁怒道:“你就看上了我的外表吗?”
林默说道:“请问你除了外表,还有什么?”
唯宁一下被戳中要害,“我……”我了很久,都没有答出。
“况且,论外表还是我强些的。”林默淡淡地再补一刀。
唯宁气得哭丧着脸跑走了。
“看来与魔星一役,还是由我男扮女装吧。”林默心中暗自思索。
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各散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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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宁,来,你最喜欢的烤全羊。”我眼睛一亮,羊肉外脆内嫩,汁香味美,我吃得不亦乐乎。
在林默离开的这几天,我过得有滋有味,每天胡吃海喝的,在雅妹子的照顾下,体重呈直线增长。
“阿答,你别再给他吃了,这才几天,你没见他都长膘了。”说话人一把推开我伸向羊腿的魔爪。
我怒目以对,可那人只是笑了笑,还冲我扮了个鬼脸。我假装将手伸向那人背后,待他不注意时,另一只手快速闪向旁边的抓饼。
“抓饼也是很美味的。”说完,以防再被人截胡,我把整块抓饼快速塞进了嘴里,腮帮子塞得满满的。
“你属狗的。”那人气道,就要把手抻到我嘴里。
“窝数虎里地”(我属狐狸的)我吃完就跑,还不忘边跑边叫嚣道。
雅妹子笑着看着我俩打闹,“齐可,唯弟弟正在生长的时候,默哥哥叫我照顾一下,可怜见得,之前太瘦了。”
那名被唤作齐可的少年,手扶额头,头疼道:“那小子哪一块瘦了,几人份都不够他吃,那腰都没法看了,整一下水桶模样,又贪吃,又没用,真看不出是那个林默的兄弟。”
奔跑着,我不知不觉来到和林默分别的地方。
一片风沙里,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手里握着一个小血瓶,瓶子里的血还半满。幸亏自己早有先见之名,只在疼至极点时微微舔几口,要不按林默这一去不回头的性子,我早就死不瞑目了。
他离开整整七天了,还那个什么信誓旦旦地说七天一回,信他就有鬼,想当初,我就不该心软,如果再见到活人,就把他的血都吸干了。
“想林默呢。”身后传来虎哥那爽朗的声音。
“是呢,在想他呢,想得恨不得杀死他。”我在心中嘀咕。
我回过头来,瞧了虎哥一眼。此时虎哥也不得不感叹林默家的血缘强大。
真是个长得漂亮的孩子,只见他的美丽模糊了男女,身穿一件白色海棠缎子衣袍,束着银丝攒花云纹腰带,白皙娇嫩的小脸眉目如画,风沙刮得两侧脸颊呈桃红,双唇不点而朱,墨色的长发在脑后随意绑着,几缕发丝被风吹散,那双晶莹的大眼亮得比大漠里的星星还璀璨。风卷起黄沙,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仿佛渡上一层金色的光环。
虎哥错愕地看着刚才伫立张望的人儿猝然趴下,连头都狠狠地埋在地上。
“怎么了?”虎哥焦急道。
“又起黄沙了,上次我就被吹得眼睛里都是沙子,这次看它怎么吹。”声声控述从地上传来,底下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只余一个墨色小脑袋。逗得虎哥开怀大笑:“哈,还是个有趣的孩子呢。”
“其实黄沙并不可怕,比黄沙更可怕的是贪婪的人心。你知道这里叫做疆宁,其实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喀其斯”,在乌纳语里是“沙漠明珠”的意思。”虎哥说道。
“明珠?”我望着四周,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除了环湖而建的几顶帐篷,建筑断瓦残垣,还真看不出所谓的明珠模样。
“茫茫的黄沙中,唯有这里有一片绿洲,曾经这里鼎盛一时,是商队穿越沙漠的交通要道,一片繁华景象。”虎哥带着对过往的憧憬道。
“那后来呢?”我疑惑道。
“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无情而又贪婪地吞噬着无数人的生命。”
“什么?在吟诗?”我不解道,这虎哥长得粗枝大叶的,居然如此文绉绉。
“哈,哈,这话可是林默说的。”
虎哥想起那时的林默,年龄如眼前的少年相仿,“烽火燃不熄,征战无以时,真正的和平是用战争换取的。”漂亮的小脸散发出一种王者气息,令人甘心跟随,林默他们选择的是以战止战,而我选择的是相信守护他们。
看着云家军那面飘扬的旗帜,虎哥喃喃自语:“他们会回来的,很快就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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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回来的时候,唯宁已经把自己吃成了个小胖子。
林默看着眼里的胖姑娘,觉得头又开始疼了,讽刺道:“唯姑娘,每次相见,都让我份外惊讶。”
唯宁怒道:“你就看上了我的外表吗?”
林默说道:“请问你除了外表,还有什么?”
唯宁一下被戳中要害,“我……”我了很久,都没有答出。
“况且,论外表还是我强些的。”林默淡淡地再补一刀。
唯宁气得哭丧着脸跑走了。
“看来与魔星一役,还是由我男扮女装吧。”林默心中暗自思索。
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各散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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