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从来要赢的都是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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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过的极快,白天沈清珩去上班,季娆要么是去顾家的香坊制香,要么是去沪城不同的地方采风。
只不过每次去哪里,沈清珩都会亲自送季娆到她想要去的地方,无论是否顺路、路途是否遥远。
尤其每次去顾家香坊的时候,沈清珩都会不厌其烦地找过来,陪季娆一起吃饭。
这期间,季娆已经和顾家香坊里的人都渐渐熟悉起来了,和顾景也接触了很多。
只不过顾景这人特别奇怪,每次只要沈清珩找过来和季娆一起吃饭,顾景就一定会找准时机凑过来,和他们一起。
吃过饭,他也不多做什么事情,就回自己的办公室去忙。
而沈清珩不在的时候,顾景也都是去忙自己的事情,从来没有过多地打扰季娆。
在一旁看着这些徐小芳,都觉得自己家少东家的行为实在是太奇怪了,她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问道,
“少东家,你不会是看上人家沈总了吧?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
顾景听到徐小芳的问题,立即身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他做作地将自己的胳膊拿到徐小芳面前,
“小芳啊,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多么恐怖的话,真的很吓人诶!”
“我只喜欢女生,只喜欢女生!”
顾景瞪了徐小芳一眼。
徐小芳缩了缩脖子,嘀咕道,
“谁让你每次都主动找狗粮吃的,真的很奇怪诶你!”
“你懂什么,少爷我这是在享受高端的乐趣。”
徐小芳不理解地摇摇头,少爷又开始发癫了。
见徐小芳不理解,顾景兴致勃勃地同徐小芳讲道,
“你知道靛蓝彩鹀这种鸟吗?”
徐小芳摇摇头,
“没听说过,这种鸟有什么特别的吗?”
“嗯,这是一种在北美洲东部和中部广泛分布的鸟类,它的雄鸟非常特别,在繁殖季节,雄鸟的羽毛会呈现出鲜明的天蓝色,为了吸引雌鸟,并明确自己所在的领地,不让其他雄性占领。”
“不过这和沈总裁和季姐姐有什么关系啊?”徐小芳不解地问。
“你不觉得吗?沈清珩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雄鸟一样,张开自己翅膀,警惕自己的领域呢。”
“那位沈总,好像真的是这样子做的,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季姐姐呢。”
岂止,顾景心里想道,沈清珩简直是在自己的领地上筑好巢穴等着季娆呢。
这阶段的接触下来,顾景对季娆的印象愈发不错,出于朋友的角度,他只能希望季娆也喜欢沈清珩。
不然,他简直不敢想象季娆如果真的离开了沈清珩身边,沈清珩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咦~还是不要做这么可怕的想象了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上了楼。
不过今天季娆居然没有来香坊?
一般工作日这段时间,她都会来的啊?
原本确实如顾景猜测的那样,季娆是打算今天去顾家的香坊去进行新一轮的新品实验的。
但是她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季娆坐在沪城的一家咖啡馆里,想着这吴大小姐还真的是,坚持不懈啊。
季娆看着自己的咖啡杯里的抹茶拿铁,轻轻叹了一口气,
“说吧,吴小姐,你这次找我是因为什么事情呀?”
吴韵菲看着眼前季娆,她今天只穿了一件简单的浅蓝色的无袖衬衫,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头发也随意地披着。
不得不承认,季娆这人是很漂亮的,就算是穿着普通的衣服,也依旧不减风采。
如果季娆不是沈清珩的女朋友,她会更加欣赏她。
可惜没有如果。
吴韵菲喝了一口自己点的冰美式,里面的冰块份量很足,让她整个人都冰了一下。
她将杯子放下,嘴角带起一丝嘲讽的笑,
“我劝你别得意,我可派人查过了,珩哥哥之所以让你做他的女朋友,就是因为他喜欢的人,也是制香的,而且实力超群!”
“珩哥哥喜欢的人,最近就要来沪城了,到时候你最好识趣一点,让出自己的位置!”
季娆听到吴韵菲的话,拿着咖啡杯的手一顿,表情也空白了一晌,随即她继续拿起咖啡杯,淡然地又喝了一口抹茶拿铁。
等她再将杯子放下的时候,她的神情已经看不出任何的异样,
“怎么?原来吴小姐就因为这件事特意来跑一趟告诉我?我竟然不知道,吴小姐,还有做别人爱情保镖的喜好。”
吴韵菲见季娆表情没有太大的起伏,更是气愤,
“我看你能得意到几时,珩哥哥能选你,不过是你会制香罢了,你只不过是一个替身!”
“哦?那真不好意思,我偏生还就是会这个,怎么吴小姐嫉妒了?如今连我这样的替身也嫉妒?如果你也想做的话,我可以教你制香啊~”
季娆慢悠悠地补充道,
“虽然现在学还有点晚了,但我想,吴小姐愿意的话,学个三年两载,还是能有个模样出来的。”
“你!你怎么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季娆却丝毫不被吴韵菲的话所影响,在她看来吴韵菲只是一个闲的发慌的大小姐,
“吴小姐,我好心告诉你一个道理。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对手从来都不是那个人的女朋友或者是他的白月光、黑月光什么的。”
季娆的语气平静,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吴韵菲不自觉地听进去了,
“那是什么?”
季娆像是陷入了回忆一般,语气淡淡,
“就算你喜欢的人的周围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你整日围在他身边,也不意味着你就成功了。只要那个人心里没有你,你永远都是输家。”
就像她当年围着段景繁,但是他的眼里一直没有她一样,追得再紧,跟得再死,又有什么用呢?
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场无谓的自我感动罢了。
“永远都是输家?”
吴韵菲皱着眉重复道。
她最讨厌的就是输了。
她一向眼界高,所以一般的男人她看不上,直到遇到了沈清珩,各方面都能够满足她的标准的男人。她觉得就应该找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对呀,男女之间,女人从来输给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的心。”
所以雌竞有什么用呢,到头来只会是让自己身心俱疲。
吴韵菲听到季娆的话,一时间没有说话。
季娆看得出,吴韵菲需要自己的时间,就也没继续说下去,而是起身拿了自己的手包,
“我先走了,你慢慢思考吧,不要再这么幼稚了。”
她正要走,就被吴韵菲拦住了。
吴韵菲坐在座位上,仰头看向季娆,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嗯,我这里有些查到的关于珩哥哥其他信息,我可以分享给你。”
之后的日子过的极快,白天沈清珩去上班,季娆要么是去顾家的香坊制香,要么是去沪城不同的地方采风。
只不过每次去哪里,沈清珩都会亲自送季娆到她想要去的地方,无论是否顺路、路途是否遥远。
尤其每次去顾家香坊的时候,沈清珩都会不厌其烦地找过来,陪季娆一起吃饭。
这期间,季娆已经和顾家香坊里的人都渐渐熟悉起来了,和顾景也接触了很多。
只不过顾景这人特别奇怪,每次只要沈清珩找过来和季娆一起吃饭,顾景就一定会找准时机凑过来,和他们一起。
吃过饭,他也不多做什么事情,就回自己的办公室去忙。
而沈清珩不在的时候,顾景也都是去忙自己的事情,从来没有过多地打扰季娆。
在一旁看着这些徐小芳,都觉得自己家少东家的行为实在是太奇怪了,她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问道,
“少东家,你不会是看上人家沈总了吧?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
顾景听到徐小芳的问题,立即身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他做作地将自己的胳膊拿到徐小芳面前,
“小芳啊,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多么恐怖的话,真的很吓人诶!”
“我只喜欢女生,只喜欢女生!”
顾景瞪了徐小芳一眼。
徐小芳缩了缩脖子,嘀咕道,
“谁让你每次都主动找狗粮吃的,真的很奇怪诶你!”
“你懂什么,少爷我这是在享受高端的乐趣。”
徐小芳不理解地摇摇头,少爷又开始发癫了。
见徐小芳不理解,顾景兴致勃勃地同徐小芳讲道,
“你知道靛蓝彩鹀这种鸟吗?”
徐小芳摇摇头,
“没听说过,这种鸟有什么特别的吗?”
“嗯,这是一种在北美洲东部和中部广泛分布的鸟类,它的雄鸟非常特别,在繁殖季节,雄鸟的羽毛会呈现出鲜明的天蓝色,为了吸引雌鸟,并明确自己所在的领地,不让其他雄性占领。”
“不过这和沈总裁和季姐姐有什么关系啊?”徐小芳不解地问。
“你不觉得吗?沈清珩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雄鸟一样,张开自己翅膀,警惕自己的领域呢。”
“那位沈总,好像真的是这样子做的,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季姐姐呢。”
岂止,顾景心里想道,沈清珩简直是在自己的领地上筑好巢穴等着季娆呢。
这阶段的接触下来,顾景对季娆的印象愈发不错,出于朋友的角度,他只能希望季娆也喜欢沈清珩。
不然,他简直不敢想象季娆如果真的离开了沈清珩身边,沈清珩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咦~还是不要做这么可怕的想象了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上了楼。
不过今天季娆居然没有来香坊?
一般工作日这段时间,她都会来的啊?
原本确实如顾景猜测的那样,季娆是打算今天去顾家的香坊去进行新一轮的新品实验的。
但是她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季娆坐在沪城的一家咖啡馆里,想着这吴大小姐还真的是,坚持不懈啊。
季娆看着自己的咖啡杯里的抹茶拿铁,轻轻叹了一口气,
“说吧,吴小姐,你这次找我是因为什么事情呀?”
吴韵菲看着眼前季娆,她今天只穿了一件简单的浅蓝色的无袖衬衫,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头发也随意地披着。
不得不承认,季娆这人是很漂亮的,就算是穿着普通的衣服,也依旧不减风采。
如果季娆不是沈清珩的女朋友,她会更加欣赏她。
可惜没有如果。
吴韵菲喝了一口自己点的冰美式,里面的冰块份量很足,让她整个人都冰了一下。
她将杯子放下,嘴角带起一丝嘲讽的笑,
“我劝你别得意,我可派人查过了,珩哥哥之所以让你做他的女朋友,就是因为他喜欢的人,也是制香的,而且实力超群!”
“珩哥哥喜欢的人,最近就要来沪城了,到时候你最好识趣一点,让出自己的位置!”
季娆听到吴韵菲的话,拿着咖啡杯的手一顿,表情也空白了一晌,随即她继续拿起咖啡杯,淡然地又喝了一口抹茶拿铁。
等她再将杯子放下的时候,她的神情已经看不出任何的异样,
“怎么?原来吴小姐就因为这件事特意来跑一趟告诉我?我竟然不知道,吴小姐,还有做别人爱情保镖的喜好。”
吴韵菲见季娆表情没有太大的起伏,更是气愤,
“我看你能得意到几时,珩哥哥能选你,不过是你会制香罢了,你只不过是一个替身!”
“哦?那真不好意思,我偏生还就是会这个,怎么吴小姐嫉妒了?如今连我这样的替身也嫉妒?如果你也想做的话,我可以教你制香啊~”
季娆慢悠悠地补充道,
“虽然现在学还有点晚了,但我想,吴小姐愿意的话,学个三年两载,还是能有个模样出来的。”
“你!你怎么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季娆却丝毫不被吴韵菲的话所影响,在她看来吴韵菲只是一个闲的发慌的大小姐,
“吴小姐,我好心告诉你一个道理。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对手从来都不是那个人的女朋友或者是他的白月光、黑月光什么的。”
季娆的语气平静,给人一种莫名的信服感。
吴韵菲不自觉地听进去了,
“那是什么?”
季娆像是陷入了回忆一般,语气淡淡,
“就算你喜欢的人的周围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你整日围在他身边,也不意味着你就成功了。只要那个人心里没有你,你永远都是输家。”
就像她当年围着段景繁,但是他的眼里一直没有她一样,追得再紧,跟得再死,又有什么用呢?
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场无谓的自我感动罢了。
“永远都是输家?”
吴韵菲皱着眉重复道。
她最讨厌的就是输了。
她一向眼界高,所以一般的男人她看不上,直到遇到了沈清珩,各方面都能够满足她的标准的男人。她觉得就应该找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对呀,男女之间,女人从来输给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的心。”
所以雌竞有什么用呢,到头来只会是让自己身心俱疲。
吴韵菲听到季娆的话,一时间没有说话。
季娆看得出,吴韵菲需要自己的时间,就也没继续说下去,而是起身拿了自己的手包,
“我先走了,你慢慢思考吧,不要再这么幼稚了。”
她正要走,就被吴韵菲拦住了。
吴韵菲坐在座位上,仰头看向季娆,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嗯,我这里有些查到的关于珩哥哥其他信息,我可以分享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