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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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入了豪富之家,没有多愁善感的权利。当然,通常也没有时间多愁善感。
总是不断的忙。或许忙于进入家族事业体发挥商业长才,挣取自己的一席之地;或许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更或许忙于教育下一代,跟着到世界各地的名校陪读,因为相信孩子才是你真正的人生保障。偶尔,回来清理一下丈夫身边的花花草草,精明的你当然明白切莫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让二奶三奶什么的登堂入室,对着你叫姐姐,还生下孩子跟你抢财产。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战争,即使是贵妇亦不能幸免,步步为营,才能保有一切的荣华富贵、身分地位。
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的事物,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同。因为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着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着的那种,统称为太幸福的烦恼。
而她,现在就是有着这种闲恼,并且已经让她困扰两个月了
初冬的清晨,通常不太有天光,即使已经六点半了,落地窗外的天空仍然灰暗得像块没洗干净的抹布,带着点可怜兮兮的水气,仿佛就要发霉了。
外头灰蒙蒙的,而卧室里也是灰蒙蒙的,连盏小灯也没有。记得她以前是怕黑的,但为着这个男人的睡眠品质,她选择忘记自己怕黑的事实,反正怕久了,也就麻木了,也就不怕了。黑暗虽然会令人感到恐惧,但并不会带来真正的危害,而人的潜力是如此无穷,没有什么恐惧无法克服至少大部分的恐惧是这样的。她对此感受特别深刻。
躺在她身边的这个正熟睡着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嫁了八年的丈夫。
这个丈夫,是她追来的,强求来的,不顾一切也非嫁不可的男人。当时每个人都被她吓呆了,惊吓于她竟会“发花痴”!惊吓于对名牌一无所知、对商业冷感的她竟会迷恋上代表纸醉金迷、浮华肤浅的富家子,而且看起来还那么的金玉其外!惊吓于即使被父母亲友反对、被他无视,仍然狂热的追上去,像着了魔似的,让她这个优雅的书香世家乖乖女,二十年来从来没让父母担过心的女生,差点被父母赶出家门,断绝关系。
可,她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那时,她只是好迷恋他、好爱他,恨不得可以化为他毛衣上的一缕棉絮,沾粘着他,让他无法甩脱。
那时她有满腔狂热欲爆的爱恋,却没有合宜的疏导与处理,太过年轻而又没经验的她,只能横冲直撞,伤人又伤己,以无比拙劣的姿态来到他身边,纠缠。现在想想,他愿意接受她,实在是不可思议。
至今,她仍然没有勇气问他:当年他为什么接受?接受那么不优雅、不特别、与其他缠着他的花痴没两样的,还像是得了疯狂偏执症的她?
不敢问,但对他有着感激。
这个男人啊她多么的爱他。
她仍然崇拜他,一如初相见;仍然觉得他是她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虽然他并不是,但这并不能阻止她盲目的认定。
当所有人都认定婚姻这个枷锁终会将她自以为的爱情磨损殆尽,让所有美好的表象破灭,露出可憎丑陋的原来面目时,她却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因为她对这个男人从无抱怨。
他晚归、他忙碌、他受挫、他情绪不佳时,她全都接受,只会为了他的不快而不快,为了他的劳累而担心,从不会因此而抱怨,即使有数次她希望可以陪他度过低潮,却被他排拒于门外,请她走开,让他独处时,亦然。
他是她的神,他的一切都是对的。她所做的种种,都是她该做的,而能帮到他的却是如此的少她总是这么认为,所以抓紧每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拼命学习,只为了能在他的生命中起一点作用。
朋友们不了解她对他的爱,总是说:你没救了。别人生个病,总会有痊愈的一天,而你打从生了“罗以律病”之后,一病八年九年,没有退烧,反而被烧坏了,脑筋傻到无可救药。你跟一个男人生活八年,看过他不修边幅最惨不忍睹的一面之后,居然还坚持着他是世上最优秀的男人!他是你的天、你的一切不,我不认为他有多好。是,我不认识真正的他,没与他相处过,但我只看到你对他无尽的包容,而且永远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这是病哪!翠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我怕再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毁掉。
她们觉得,她的爱,很病态。
似乎即使是遇见了自己最渴求的那份爱情,也该把自爱自尊自重平等施与受等等的,都随时摆在一个天秤上去秤着,理智的拨拨打打,像打算盘似的计较着,绝对不能输给爱情。她们渴爱,却又要求在爱情里,让理智高高在上。切莫因为爱而失去自我,因为那就不是爱了,而只是没来由的狂热而已。
许多人没有爱过,有爱过的人也总是一场靶情又一场靶情的流浪着,经历丰富,却找不到最后的归处,于是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忠实,其他人全都不值得信任,即使,她们还是想要遇见爱情。
现在的世代,独立自我是绝对的主流,而她也从不以爱情为议题,与友人开辩论大会。没必要,爱情毕竟不是从辩论中得来的。就算以绝对的胜利辩得全天下人哑口无言,也不表示你就能遇见一份让你宁死也不愿放手的爱情,不表示你会遇见那个让你飞蛾扑火失去性命也不在乎的男人。
而,当你遇到了,你敢为了挣取这份爱而不顾一切吗?
她敢,所以她们说她病态。说这个男人,不值得。
这样的话,听得已经够多了。而许多人在等的,就是一个结果——婚姻失败,她心碎梦醒的结果。
墙上的时钟已经接近七点,她知道他快醒来了,而且他醒来时,不喜欢有人在一旁看着他。所以她轻轻的下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赤足走在羊毛地毡上,滑开更衣室的拉门,进去,开始张罗他今天要穿的衣服。
更衣室里放置一台电暖器,搁在网状桌台下面,用来给衣服煨暖。她仔细搭配,从内衣裤、袜子到整套西装,秋冬的主流是铁灰色,所以以这个颜色为基调,搭配出渐层又沉稳的效果;还有,一定要注意衬衫上不可以有太明显的熨线,但又必须显得笔挺。她仔细挑弄好了之后,轻轻放置网上,让暖器给它们一点温度。待一会儿他穿时,不会感到凉意。
冬天是他的大敌,他讨厌冷,但却又奇异的无法接受伴着暖气入眠的感觉。以前在美国时,实在是不得已,温度太低,不用不行,但总会使他睡眠品质极差。回台湾后,又是另外一个症头,湿冷的天候,让他鼻子过敏了。
他的另一个厌恶冬天的理由是静电,总是常被金属物品上埋伏着的静电给电得身子僵直,这种伤害不大,却让他难以忍受,可又无法宣之于口,一天只要被电三次以上,便会不自觉的臭脸到天黑。
为此她想尽办法去解决他这个困扰,家里的每一扇门都是木制把手,所有他会接触到的家俱,一定要排除掉金属。听说日本发明了一种可以阻隔静电的线与布料,她买了一堆回来,给他裁衣、做手套什么的,甚至还用那种线编了个如意手环,上头编缀着墨绿色玉石,造型沉稳独特,是很男性化的饰品,求他好久,才让他同意戴上。确实多少有一点效果当然,他是不会跟你讨论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的,所以她只能靠观察,注意他的脸色来了解效用如何。
然后,她又去找他的特助、秘书们谈了一下,希望每每进出电梯、大门等但凡需要接触到金属对象的时候,恳请他们帮忙开门、按电梯。这种要求,打死他,他也不会说的,他一点也不想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他有手,员工更不是他的佣人,没有必要帮他服务这些。
他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可不在乎。毕竟金属物件确实是他冬天时的心理障碍,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却非常扰人。即使被外人认为他耍派头好了,那又怎样?只要他好、他感到舒适,一切都无所谓。那些下属在知道了上司这个“可爱且人性化”的缺点之后,都很乐于帮这个忙,也都很有默契的没跟他提起这件私下运作的事。
她是个主流以外的女人,很落伍的那种,她太爱他,爱到除了他,心中再也没有别人——没有自己,也没有子女家人。朋友说她应该投生在古代,最好是明朝那种礼教吃人的朝代,肯定可以成为所有腐儒的梦中情人。真开玩笑了,谁想去明朝?明朝又没有罗以律!
随便她们怎么说,她无所谓。她的人生,还是很乐意围着这个男人打转。即使这两个月来,她心情是如此的不好、如此的低落、如此的伤心。
探手轻触衣物,确定温度够了之后,正打算将电暖器调成微温、转身离开更衣室时,却发现他已经走进来了。
“早。”一贯的微笑道早。
“嗯。”他点头。虽然清醒了,但精神还没有振作到锐利的地步,有些慵懒闲散,是他一天之中,最不菁英的时候。
她很喜欢这样的他,所以从以前就喜欢在他晨起时索吻。虽然他总是忘记该给她一个吻,但也并不拒绝,只要她举高双手,将他肩膀揽住,他就能意会,给予。
即使,他从来不觉得把吻当成例行公事,对夫妻感情的增进会有什么帮助。他是个太不浪漫的男人,对你侬我侬的粘缠非常不耐烦。
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只要别人提出的要求不过分,合适于他的身分的范围内,他通常不会拒绝。她是他的妻子,索吻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他不会拒绝。这个男人在私人感情上很好懂,她能看得一清二楚事实上,也真的是,太清楚了。所以
在他越过她,打算进入浴间漱洗时,她双手揽住他脖子,踮起脚,将唇印上他脸孔偏开了点,道:
“我还没刷牙。”
“没关系的。”
“你刷牙了吗?”他有关系。
她笑:“有的,我刷过了,你尝尝看。”说完,印上。
他还是有点抗拒,搂住她纤腰,忍耐了三秒之后,算是尽完丈夫的义务,坚定的将她抱开——
“去忙你的吧,我得早点到公司。你今天与我一道走吗?”
她想了一下,摇头。
“宝宝昨天有点发烧,我今天约了林医师来家里帮宝宝看一下,会晚点到公司。我让司机在七点四十五分准备好车。需要更改时间吗?”
“不了,就七点四十五。”他点点头,走进浴室。
他是个从来不回头的人,所以他不知道他的妻子这两个月来,总是痴痴望着他的背影看着,以着一种诀别的眼神,蓄着满满的忧伤。
“以律”她轻轻唤着他的名字,发出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
她好爱他,好爱他
是迷恋也好,是疯狂也罢,认识他九年,嫁了他八年,从二十岁的莽撞到如今即将三十岁的沉着。许多人事物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她还是爱他,好爱他。
所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怎么还在这里?”十分钟后,晨浴完毕的罗以律光着身子走出来,抓过平台上已经熏暖的衣物,一件件穿着,衣服上迷人的温度,迅速驱走了满身的寒意,他满意的眯着眼。
“以律,下星期二,你从香港回来之后,给我两个小时,我们一同晚餐好吗?”
“我那天晚上没有行程吗?”他问。
“有的,原本你排了要去打网球。”
“那好,没有问题。”答应了之后,才带着点疑惑的问:“你的生日?还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夫妻很少刻意出门吃饭的,除非是谈公事,或一同接待重要客户。私事的话他记得在结婚的前几年,每有纪念日,还会特意上馆子吃饭,后来也就因为太忙而没有了。
她笑了笑,摇头。淡淡的道:
“都不是。”
“那是什么?”
“可能是,协议离婚那一类的事吧,也许。”她耸耸肩。
他闻言顿了下,仿佛在思索她为什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算了,多想无益,如果她觉得好笑,那就随便她说吧,她都不介意了,他又何须皱眉?
不理她,迳自拿过一件羊毛背心套在衬衫外面,没将她的玩笑话放在心上。
今天,仍是相同平淡无奇的一天,不会因为他妻子开了个不好笑的玩笑,日子就变得缤纷多彩起来。
外头天气,阴,气象报告说有寒流。
比起妻子的玩笑,他还比较介意外面的天气一些。
嫁入了豪富之家,没有多愁善感的权利。当然,通常也没有时间多愁善感。
总是不断的忙。或许忙于进入家族事业体发挥商业长才,挣取自己的一席之地;或许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更或许忙于教育下一代,跟着到世界各地的名校陪读,因为相信孩子才是你真正的人生保障。偶尔,回来清理一下丈夫身边的花花草草,精明的你当然明白切莫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让二奶三奶什么的登堂入室,对着你叫姐姐,还生下孩子跟你抢财产。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战争,即使是贵妇亦不能幸免,步步为营,才能保有一切的荣华富贵、身分地位。
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的事物,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同。因为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着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着的那种,统称为太幸福的烦恼。
而她,现在就是有着这种闲恼,并且已经让她困扰两个月了
初冬的清晨,通常不太有天光,即使已经六点半了,落地窗外的天空仍然灰暗得像块没洗干净的抹布,带着点可怜兮兮的水气,仿佛就要发霉了。
外头灰蒙蒙的,而卧室里也是灰蒙蒙的,连盏小灯也没有。记得她以前是怕黑的,但为着这个男人的睡眠品质,她选择忘记自己怕黑的事实,反正怕久了,也就麻木了,也就不怕了。黑暗虽然会令人感到恐惧,但并不会带来真正的危害,而人的潜力是如此无穷,没有什么恐惧无法克服至少大部分的恐惧是这样的。她对此感受特别深刻。
躺在她身边的这个正熟睡着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嫁了八年的丈夫。
这个丈夫,是她追来的,强求来的,不顾一切也非嫁不可的男人。当时每个人都被她吓呆了,惊吓于她竟会“发花痴”!惊吓于对名牌一无所知、对商业冷感的她竟会迷恋上代表纸醉金迷、浮华肤浅的富家子,而且看起来还那么的金玉其外!惊吓于即使被父母亲友反对、被他无视,仍然狂热的追上去,像着了魔似的,让她这个优雅的书香世家乖乖女,二十年来从来没让父母担过心的女生,差点被父母赶出家门,断绝关系。
可,她还是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那时,她只是好迷恋他、好爱他,恨不得可以化为他毛衣上的一缕棉絮,沾粘着他,让他无法甩脱。
那时她有满腔狂热欲爆的爱恋,却没有合宜的疏导与处理,太过年轻而又没经验的她,只能横冲直撞,伤人又伤己,以无比拙劣的姿态来到他身边,纠缠。现在想想,他愿意接受她,实在是不可思议。
至今,她仍然没有勇气问他:当年他为什么接受?接受那么不优雅、不特别、与其他缠着他的花痴没两样的,还像是得了疯狂偏执症的她?
不敢问,但对他有着感激。
这个男人啊她多么的爱他。
她仍然崇拜他,一如初相见;仍然觉得他是她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虽然他并不是,但这并不能阻止她盲目的认定。
当所有人都认定婚姻这个枷锁终会将她自以为的爱情磨损殆尽,让所有美好的表象破灭,露出可憎丑陋的原来面目时,她却没有等到那一天的到来,因为她对这个男人从无抱怨。
他晚归、他忙碌、他受挫、他情绪不佳时,她全都接受,只会为了他的不快而不快,为了他的劳累而担心,从不会因此而抱怨,即使有数次她希望可以陪他度过低潮,却被他排拒于门外,请她走开,让他独处时,亦然。
他是她的神,他的一切都是对的。她所做的种种,都是她该做的,而能帮到他的却是如此的少她总是这么认为,所以抓紧每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拼命学习,只为了能在他的生命中起一点作用。
朋友们不了解她对他的爱,总是说:你没救了。别人生个病,总会有痊愈的一天,而你打从生了“罗以律病”之后,一病八年九年,没有退烧,反而被烧坏了,脑筋傻到无可救药。你跟一个男人生活八年,看过他不修边幅最惨不忍睹的一面之后,居然还坚持着他是世上最优秀的男人!他是你的天、你的一切不,我不认为他有多好。是,我不认识真正的他,没与他相处过,但我只看到你对他无尽的包容,而且永远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这是病哪!翠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我怕再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毁掉。
她们觉得,她的爱,很病态。
似乎即使是遇见了自己最渴求的那份爱情,也该把自爱自尊自重平等施与受等等的,都随时摆在一个天秤上去秤着,理智的拨拨打打,像打算盘似的计较着,绝对不能输给爱情。她们渴爱,却又要求在爱情里,让理智高高在上。切莫因为爱而失去自我,因为那就不是爱了,而只是没来由的狂热而已。
许多人没有爱过,有爱过的人也总是一场靶情又一场靶情的流浪着,经历丰富,却找不到最后的归处,于是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忠实,其他人全都不值得信任,即使,她们还是想要遇见爱情。
现在的世代,独立自我是绝对的主流,而她也从不以爱情为议题,与友人开辩论大会。没必要,爱情毕竟不是从辩论中得来的。就算以绝对的胜利辩得全天下人哑口无言,也不表示你就能遇见一份让你宁死也不愿放手的爱情,不表示你会遇见那个让你飞蛾扑火失去性命也不在乎的男人。
而,当你遇到了,你敢为了挣取这份爱而不顾一切吗?
她敢,所以她们说她病态。说这个男人,不值得。
这样的话,听得已经够多了。而许多人在等的,就是一个结果——婚姻失败,她心碎梦醒的结果。
墙上的时钟已经接近七点,她知道他快醒来了,而且他醒来时,不喜欢有人在一旁看着他。所以她轻轻的下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赤足走在羊毛地毡上,滑开更衣室的拉门,进去,开始张罗他今天要穿的衣服。
更衣室里放置一台电暖器,搁在网状桌台下面,用来给衣服煨暖。她仔细搭配,从内衣裤、袜子到整套西装,秋冬的主流是铁灰色,所以以这个颜色为基调,搭配出渐层又沉稳的效果;还有,一定要注意衬衫上不可以有太明显的熨线,但又必须显得笔挺。她仔细挑弄好了之后,轻轻放置网上,让暖器给它们一点温度。待一会儿他穿时,不会感到凉意。
冬天是他的大敌,他讨厌冷,但却又奇异的无法接受伴着暖气入眠的感觉。以前在美国时,实在是不得已,温度太低,不用不行,但总会使他睡眠品质极差。回台湾后,又是另外一个症头,湿冷的天候,让他鼻子过敏了。
他的另一个厌恶冬天的理由是静电,总是常被金属物品上埋伏着的静电给电得身子僵直,这种伤害不大,却让他难以忍受,可又无法宣之于口,一天只要被电三次以上,便会不自觉的臭脸到天黑。
为此她想尽办法去解决他这个困扰,家里的每一扇门都是木制把手,所有他会接触到的家俱,一定要排除掉金属。听说日本发明了一种可以阻隔静电的线与布料,她买了一堆回来,给他裁衣、做手套什么的,甚至还用那种线编了个如意手环,上头编缀着墨绿色玉石,造型沉稳独特,是很男性化的饰品,求他好久,才让他同意戴上。确实多少有一点效果当然,他是不会跟你讨论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的,所以她只能靠观察,注意他的脸色来了解效用如何。
然后,她又去找他的特助、秘书们谈了一下,希望每每进出电梯、大门等但凡需要接触到金属对象的时候,恳请他们帮忙开门、按电梯。这种要求,打死他,他也不会说的,他一点也不想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他有手,员工更不是他的佣人,没有必要帮他服务这些。
他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可不在乎。毕竟金属物件确实是他冬天时的心理障碍,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却非常扰人。即使被外人认为他耍派头好了,那又怎样?只要他好、他感到舒适,一切都无所谓。那些下属在知道了上司这个“可爱且人性化”的缺点之后,都很乐于帮这个忙,也都很有默契的没跟他提起这件私下运作的事。
她是个主流以外的女人,很落伍的那种,她太爱他,爱到除了他,心中再也没有别人——没有自己,也没有子女家人。朋友说她应该投生在古代,最好是明朝那种礼教吃人的朝代,肯定可以成为所有腐儒的梦中情人。真开玩笑了,谁想去明朝?明朝又没有罗以律!
随便她们怎么说,她无所谓。她的人生,还是很乐意围着这个男人打转。即使这两个月来,她心情是如此的不好、如此的低落、如此的伤心。
探手轻触衣物,确定温度够了之后,正打算将电暖器调成微温、转身离开更衣室时,却发现他已经走进来了。
“早。”一贯的微笑道早。
“嗯。”他点头。虽然清醒了,但精神还没有振作到锐利的地步,有些慵懒闲散,是他一天之中,最不菁英的时候。
她很喜欢这样的他,所以从以前就喜欢在他晨起时索吻。虽然他总是忘记该给她一个吻,但也并不拒绝,只要她举高双手,将他肩膀揽住,他就能意会,给予。
即使,他从来不觉得把吻当成例行公事,对夫妻感情的增进会有什么帮助。他是个太不浪漫的男人,对你侬我侬的粘缠非常不耐烦。
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只要别人提出的要求不过分,合适于他的身分的范围内,他通常不会拒绝。她是他的妻子,索吻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他不会拒绝。这个男人在私人感情上很好懂,她能看得一清二楚事实上,也真的是,太清楚了。所以
在他越过她,打算进入浴间漱洗时,她双手揽住他脖子,踮起脚,将唇印上他脸孔偏开了点,道:
“我还没刷牙。”
“没关系的。”
“你刷牙了吗?”他有关系。
她笑:“有的,我刷过了,你尝尝看。”说完,印上。
他还是有点抗拒,搂住她纤腰,忍耐了三秒之后,算是尽完丈夫的义务,坚定的将她抱开——
“去忙你的吧,我得早点到公司。你今天与我一道走吗?”
她想了一下,摇头。
“宝宝昨天有点发烧,我今天约了林医师来家里帮宝宝看一下,会晚点到公司。我让司机在七点四十五分准备好车。需要更改时间吗?”
“不了,就七点四十五。”他点点头,走进浴室。
他是个从来不回头的人,所以他不知道他的妻子这两个月来,总是痴痴望着他的背影看着,以着一种诀别的眼神,蓄着满满的忧伤。
“以律”她轻轻唤着他的名字,发出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
她好爱他,好爱他
是迷恋也好,是疯狂也罢,认识他九年,嫁了他八年,从二十岁的莽撞到如今即将三十岁的沉着。许多人事物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她还是爱他,好爱他。
所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怎么还在这里?”十分钟后,晨浴完毕的罗以律光着身子走出来,抓过平台上已经熏暖的衣物,一件件穿着,衣服上迷人的温度,迅速驱走了满身的寒意,他满意的眯着眼。
“以律,下星期二,你从香港回来之后,给我两个小时,我们一同晚餐好吗?”
“我那天晚上没有行程吗?”他问。
“有的,原本你排了要去打网球。”
“那好,没有问题。”答应了之后,才带着点疑惑的问:“你的生日?还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夫妻很少刻意出门吃饭的,除非是谈公事,或一同接待重要客户。私事的话他记得在结婚的前几年,每有纪念日,还会特意上馆子吃饭,后来也就因为太忙而没有了。
她笑了笑,摇头。淡淡的道:
“都不是。”
“那是什么?”
“可能是,协议离婚那一类的事吧,也许。”她耸耸肩。
他闻言顿了下,仿佛在思索她为什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算了,多想无益,如果她觉得好笑,那就随便她说吧,她都不介意了,他又何须皱眉?
不理她,迳自拿过一件羊毛背心套在衬衫外面,没将她的玩笑话放在心上。
今天,仍是相同平淡无奇的一天,不会因为他妻子开了个不好笑的玩笑,日子就变得缤纷多彩起来。
外头天气,阴,气象报告说有寒流。
比起妻子的玩笑,他还比较介意外面的天气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