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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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昀现在最大的麻烦并不是她的花痴做作名声火速红遍了整个“日升集团”也不是她成了“日升宣华”这间化妆品公司所有女性的公敌。她最大的麻烦是自己左手腕上莫名浮现的一块十元铜板大小的紫黑色斑点。
这块颜色很眼熟的斑点曾经出现在那只金龟的印堂上,然而,自那天短暂接触以后,它却逐渐出现在她手腕上。刚开始颜色浅淡还看不出来,后来变成青色,像是不小心撞到的一小块瘀青,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直到今天,这色块定型在十元大小,而那暗沈的紫黑色,让赵子昀立刻联想起这正是那只金龟洛在印堂上的颜色。
他身上的晦气,往她身上转移了。
这个答案突然就这么浮现在她脑海里,并且显得那样斩钉截铁,让她无从质疑或去思考第二个可能的答案。
只是在那天几分钟的短暂接触,竟然就让她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什么道理?凭什么那个陌生金龟的晦气可以转移到她身上?她欠了他什么吗?还是,这具身体本身就是衰运缠身,注定了要多灾多难?
回魂至今四天了,头痛与身体疼痛的状况终于慢慢在缓解,至少痛感已没那么重,也不是无时不刻都在痛着,像是她的身体正在认命地适应她这个“新居民”的入侵与融合,随着被驯服的程度日深,便没再疯狂地排斥了。
可是,所谓的缓解,也不过只是好了那么一点点,却不能说她整个人是感到舒服自在的。
不过,只是不舒服罢了,没什么的;现在的她,太需要有感觉,即使是源源不绝的痛感,或无时不刻的难受,都没有关系任谁在经历了近十年的禁锢,在黑暗中不见天日,头不着天,脚不着地,不能动弹,连思考也被冻结,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生机更是一丝丝从灵魂中被剥离,所有的“我”都正在化为虚无,那种恐怖,她再也不愿意去体验,所以她需要痛感来证明自己仍然存在,就算痛到满地打滚,她也是宁愿承受这份感觉。
虽然手上这块紫黑斑点一点也不会痛,却给了她极度不妙的预感她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又发生了什么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身体,被困锁在那片虚无之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能回到自己身体里来。这一切都不曾出自她个人的意志或努力。
好像她的人生、她的命运,都操控在某人手上,要生便生、要死便死,而她无从置喙,连抗议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没有人在乎她怎样,也不会有人帮她主持公道。像是她的生命从来不属于她,她只是帮别人活着,当别人需要就拿走,不需要就丢下。她的身体就像一件衣服,而她的灵魂,只是个衣架或衣柜,暂时撑起这件“衣服”或暂时用来放置“衣服”罢了,等到别人想起要穿这件衣服了,她这个容器就该乖乖一声不吭。
开什么玩笑!有这样欺负人的吗!
赵子昀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好吧,就算她曾经是个性子很软弱良善的小女孩,也在那十年人不人、鬼不鬼的“坐牢”生涯中变态了。
她不知道天地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鬼神,有没有神佛司掌公平正义;有了那十年的经历,她肯定了灵魂确实存在,却再也不信神,不信天命。
如果神明不能庇佑无辜的人,那么他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所谓的天命,指的是她得认命乖乖当个衣架衣柜,让自己的身体像件衣服似地随时供人取用,那么,谁会信命?谁会认命?
一串清脆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让一整天都呆坐在计算机前的赵子昀瞬间从咬牙切齿里回神,抄起手机,顿了一下,才以不熟悉的手势滑动手机面板,顺利接听。
“喂?”
才发出声音,那头便传来充满火气的一串叫嚷?
“赵子昀!你不要太过分,你手机打不通也就算了,我寄了mail给你,你也不回,昨天我line你,等到今天也没等到你响应!你是在搞什么啊!”赵子昀闭了闭眼,叹气地想着这几日来,她遇到的每个人对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一肚子火气,显见之前窃据她身体的那个人完全没有善待她,毫不在意地把她的人生搅得乌烟瘴气,就算众叛亲离也没当回事反正随时可以拍拍**一走了之,是吗?人家可是有别件“衣服”
喔,搞不好还是好几件“衣服”任凭挑选呢!吧嘛特别珍惜她这一件,是吧?
真是,可恶!
“请问你是哪位?”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不会太温和“什么哪位!我是赵子琳!”没好气的声音,
赵子昀的双眼蓦然瞪大,失声道:
“赵子琳?!”
“喂!就算你每年清明节都不记得回老家扫墓,也总该不会忘记自己姓赵,不会忘记你有个堂妹叫赵子琳吧?!”
“你是琳子?”握着手机的右手掌因为用力过度而青筋尽显,更是微微发抖着。
“什么琳子,少肉麻了!我们没那个交情,你别叫我乳名,我会吓得鸡皮疙瘩掉满地。我一个不学无术、只能在乡下小堡厂混饭吃的土包子,可不敢高攀你。你还是叫我赵子琳吧,这样我自在。”
不用挖出这具身体的记忆,赵子昀也知道这十年来那个人一定把乡下的那些亲戚给得罪个彻底了,不然子琳不可能会对她这样的不假辞色。
对那个人而言,这些居住在乡下的赵家人不是她的亲戚,而是麻烦累赘,加上家境平庸普通,完全没有利用价值,当然最好老死不相往来,省得被看出不对劲。以那个人的自私凉薄,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琳好吧,子琳。”虽然胸口堵着一抹委屈的泪意,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赵子昀硬是咬牙不肯让眼泪软弱地流出来。深吸口气,问道:
“你好像找我很急,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没事我才不想理你!”赵子琳一点也不客气地哼道。也不等赵子昀追问,就劈哩啪啦说了:“是我爸叫我联络你的。我爸说你爸葬满十二年了,该捡骨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啦,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前两天你爸给我爸托梦说要捡骨,我爸就是个烂好人,坚决要接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阻止也没用。虽然你一定不会领情,还会怪我们多事,一毛钱也不会出,我们也认了。还有,我们也不敢想你会愿意出钱,我爸说他出就好。所以我也就通知你一声,反正十二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爸看的好日子,就算你再怎样不愿意回老家,这次总该回来一下吧?”
“你说叔叔要帮我爸捡骨?”父亲在她十六岁那年病逝,原来,已经十二年了吗?
“对啦!开棺动土捡骨进塔什么的,我爸都包了。你身为你爸唯一的孩子,啥也不必做,就露个面,拜一拜他,就这样小小的要求,你不会想要拒绝吧?我警告你啊,这次你一定要回来,不然你爸不会放过你的,他可是跟我爸托梦,说要你回来的!你这十年都没回来扫墓,这次非回来不可!不然你给我走着瞧!”说到最后,口气满是威胁。
“我会回去,一定会回去。”终宄还是没能控制住眼泪,任凭豆大的泪一滴又一滴地垂坠落地,泪如泉涌,像是要一口气把身体里的所有水分都流光,想止也止不住。她哑声道:“还有,谢谢你,也请你帮我谢谢叔叔。费用方面,当然是我出”
“少来!说得好听,你哪来的钱?你那堆卡债还清了没有?四年前我们家族要修坟,只是叫你出一下你爸的费用,你就说你有上百万的卡债,公寓也抵押了,虽然手上拎着香奈儿的包包,但你穷得快要死掉,没钱!不让别人修你爸的坟,说反正以后也是要捡骨,不用浪费钱修了。现在你随口说要出钱,我们谁也不敢当真,所以,你还是闭嘴吧!反正十五号那天你记得回来就行了,我也懒得听你胡言乱语,就这样,挂了。”说完,挂得干脆利落。
“琳子”对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赵子昀哽咽地轻叫着小时候与她最交好的堂妹的乳名;满脸的涕泪就算不断抽面纸抹了去,脸上却一直是湿濡狼狈的状态。
这是她回魂后,第一次听到亲人的声音,第一次拥有归属感,第一次觉得在这个孤苦的世界,她还是有人惦念着的,她的存在,不是没有意义的。
可,也是因为这通电话,让她之前几天以倔强苦苦支撑着的心志,一下子崩溃得支离破碎。
她不怕痛,不怕苦,不怕未来可能更糟糕的处境,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去应对;但,为什么,竟在渴望着可以有个地方让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坚强了啊,怎么,还会想要软弱?这世上,已经没有能让她去撒娇的人了啊。
所以,不可以再哭了,把泪收起来。
哭泣对她来说,实在是件既浪费力气又过度奢侈的事。
她还是一直在流泪?为什么全身发抖不止?为什么,在她最需要坚强的时候,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早已孑然一身了啊,再哭也没有人会心疼她的?
不会有人心疼的眼泪,从来没有存在的必要。
“又打电话?而且又没打通?”钱佑平举了举手中的啤酒,撇着唇角问。被问话的男人没有回答,静静地将手机收回外套口袋内,不再试图做徒劳的动作,拿起桌上的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
“维埕,那个女人有事没事总拿分手来闹你,你总该当真一次吧!至少,不要主动去联络她,你这样只会把她养得更任性、更肆无忌惮,害惨你自己罢了。”
“我不想谈她。”低沈的声音有着长时间没有说话的沙哑,并且带着抹克制忍耐。
“我也不想谈。事实上,我们大伙儿多希望可以一辈子都不要谈她。如果哪天真能这样,叫我跑到一大楼顶楼去跳脱衣舞都没问题!”
“不会有人想看的。”当自己是绝世美女啊,沈维理轻笑了声。
“那可不一定!”钱佑平很自我感觉良好地道:“我好歹也算是个富二代,虽然没有富可敌国那么夸张,但是这身家拿来骗骗那些满脑子灰姑娘美梦的无知少女还是不在话下。我这样多金富二代跳的脱衣舞,还是很有号召力的。”
闲扯完,很快又拉回今天会面的正题拉沈维理一起合伙开公司。
“我说,维理,你就同意我的提议吧!我们一起开公司,我出钱、你出力,我不会干涉你的经营方式,给你最大的自由,不会乱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当蛀虫”
“佑平,我暂时没心情想这个。而且,就算我们真的合伙开公司,也不该是这样的模式,以及,现在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怎么了?这样的模式又怎么了?你不会是觉得我在施舍你吧?你堂堂一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完全的真材实料,只不过是几年的时运不济,就让你丧失自信了吗?你竟然会觉得别人在施舍你一份工作,而不是认为我在趁你人生低潮时捡便宜、拐你上我这艘贼船!别告诉我你这样的人也会钻牛角尖。”钱佑平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问题就很严重。
这人是谁啊,沈维理耶!一个让他从中学同班开始,就一路仰望羡慕嫉妒到大学的风云人物耶!是他这种自命不凡的纨裤子弟憋足了吃奶力气追赶、拼命补习看书却怎么也追赶不上的天生高智商高能力的异类耶!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也会对自我产生质疑,进而灰心丧志,变得畏缩没自信,那他们这种相较之下智商告急的人,是不是该集体去跳河自杀啦?
“贼船?”沈维理忍不住摇摇头。
“会有人这么形容自己的吗?出国留学这几年,你到底学了什么回来啊?”
“我学了什么不重要。重点是,如果你仍然拒绝跟我一同创业,那么就得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话说,为了拉他入伙一同创业,钱佑平已经磨了沈维理八个月。当然,也在这八个月之内,亲眼目睹了沈维理正在走的楣运到底衰到什么离谱的地步。
很衰,衰得很彻底,衰得不可思议。就是那种就算没有人祸也会有天灾的衰法,让人看了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身为沈维理的好友,当然会对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愤怒;但是,他必须老实说,身为一个从小就苦苦追在这样一个风云人物身后吃灰尘的悲摧人士来说,看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吃瘪、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是会忍不住有点暗爽的。
当然,一切暗爽以及幸灾乐祸的前提是他知道沈维理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就算他此刻落魄,也不过是暂时的蛰伏,而且肯定不会太久,一旦他的衰运走完了,不必好运加持,他只要平平常常地过日子,就能挣出一片让人瞠目结舌的锦绣前程。
赵子昀现在最大的麻烦并不是她的花痴做作名声火速红遍了整个“日升集团”也不是她成了“日升宣华”这间化妆品公司所有女性的公敌。她最大的麻烦是自己左手腕上莫名浮现的一块十元铜板大小的紫黑色斑点。
这块颜色很眼熟的斑点曾经出现在那只金龟的印堂上,然而,自那天短暂接触以后,它却逐渐出现在她手腕上。刚开始颜色浅淡还看不出来,后来变成青色,像是不小心撞到的一小块瘀青,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直到今天,这色块定型在十元大小,而那暗沈的紫黑色,让赵子昀立刻联想起这正是那只金龟洛在印堂上的颜色。
他身上的晦气,往她身上转移了。
这个答案突然就这么浮现在她脑海里,并且显得那样斩钉截铁,让她无从质疑或去思考第二个可能的答案。
只是在那天几分钟的短暂接触,竟然就让她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什么道理?凭什么那个陌生金龟的晦气可以转移到她身上?她欠了他什么吗?还是,这具身体本身就是衰运缠身,注定了要多灾多难?
回魂至今四天了,头痛与身体疼痛的状况终于慢慢在缓解,至少痛感已没那么重,也不是无时不刻都在痛着,像是她的身体正在认命地适应她这个“新居民”的入侵与融合,随着被驯服的程度日深,便没再疯狂地排斥了。
可是,所谓的缓解,也不过只是好了那么一点点,却不能说她整个人是感到舒服自在的。
不过,只是不舒服罢了,没什么的;现在的她,太需要有感觉,即使是源源不绝的痛感,或无时不刻的难受,都没有关系任谁在经历了近十年的禁锢,在黑暗中不见天日,头不着天,脚不着地,不能动弹,连思考也被冻结,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生机更是一丝丝从灵魂中被剥离,所有的“我”都正在化为虚无,那种恐怖,她再也不愿意去体验,所以她需要痛感来证明自己仍然存在,就算痛到满地打滚,她也是宁愿承受这份感觉。
虽然手上这块紫黑斑点一点也不会痛,却给了她极度不妙的预感她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又发生了什么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身体,被困锁在那片虚无之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能回到自己身体里来。这一切都不曾出自她个人的意志或努力。
好像她的人生、她的命运,都操控在某人手上,要生便生、要死便死,而她无从置喙,连抗议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没有人在乎她怎样,也不会有人帮她主持公道。像是她的生命从来不属于她,她只是帮别人活着,当别人需要就拿走,不需要就丢下。她的身体就像一件衣服,而她的灵魂,只是个衣架或衣柜,暂时撑起这件“衣服”或暂时用来放置“衣服”罢了,等到别人想起要穿这件衣服了,她这个容器就该乖乖一声不吭。
开什么玩笑!有这样欺负人的吗!
赵子昀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好吧,就算她曾经是个性子很软弱良善的小女孩,也在那十年人不人、鬼不鬼的“坐牢”生涯中变态了。
她不知道天地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鬼神,有没有神佛司掌公平正义;有了那十年的经历,她肯定了灵魂确实存在,却再也不信神,不信天命。
如果神明不能庇佑无辜的人,那么他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所谓的天命,指的是她得认命乖乖当个衣架衣柜,让自己的身体像件衣服似地随时供人取用,那么,谁会信命?谁会认命?
一串清脆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让一整天都呆坐在计算机前的赵子昀瞬间从咬牙切齿里回神,抄起手机,顿了一下,才以不熟悉的手势滑动手机面板,顺利接听。
“喂?”
才发出声音,那头便传来充满火气的一串叫嚷?
“赵子昀!你不要太过分,你手机打不通也就算了,我寄了mail给你,你也不回,昨天我line你,等到今天也没等到你响应!你是在搞什么啊!”赵子昀闭了闭眼,叹气地想着这几日来,她遇到的每个人对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一肚子火气,显见之前窃据她身体的那个人完全没有善待她,毫不在意地把她的人生搅得乌烟瘴气,就算众叛亲离也没当回事反正随时可以拍拍**一走了之,是吗?人家可是有别件“衣服”
喔,搞不好还是好几件“衣服”任凭挑选呢!吧嘛特别珍惜她这一件,是吧?
真是,可恶!
“请问你是哪位?”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不会太温和“什么哪位!我是赵子琳!”没好气的声音,
赵子昀的双眼蓦然瞪大,失声道:
“赵子琳?!”
“喂!就算你每年清明节都不记得回老家扫墓,也总该不会忘记自己姓赵,不会忘记你有个堂妹叫赵子琳吧?!”
“你是琳子?”握着手机的右手掌因为用力过度而青筋尽显,更是微微发抖着。
“什么琳子,少肉麻了!我们没那个交情,你别叫我乳名,我会吓得鸡皮疙瘩掉满地。我一个不学无术、只能在乡下小堡厂混饭吃的土包子,可不敢高攀你。你还是叫我赵子琳吧,这样我自在。”
不用挖出这具身体的记忆,赵子昀也知道这十年来那个人一定把乡下的那些亲戚给得罪个彻底了,不然子琳不可能会对她这样的不假辞色。
对那个人而言,这些居住在乡下的赵家人不是她的亲戚,而是麻烦累赘,加上家境平庸普通,完全没有利用价值,当然最好老死不相往来,省得被看出不对劲。以那个人的自私凉薄,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琳好吧,子琳。”虽然胸口堵着一抹委屈的泪意,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赵子昀硬是咬牙不肯让眼泪软弱地流出来。深吸口气,问道:
“你好像找我很急,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没事我才不想理你!”赵子琳一点也不客气地哼道。也不等赵子昀追问,就劈哩啪啦说了:“是我爸叫我联络你的。我爸说你爸葬满十二年了,该捡骨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啦,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前两天你爸给我爸托梦说要捡骨,我爸就是个烂好人,坚决要接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阻止也没用。虽然你一定不会领情,还会怪我们多事,一毛钱也不会出,我们也认了。还有,我们也不敢想你会愿意出钱,我爸说他出就好。所以我也就通知你一声,反正十二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爸看的好日子,就算你再怎样不愿意回老家,这次总该回来一下吧?”
“你说叔叔要帮我爸捡骨?”父亲在她十六岁那年病逝,原来,已经十二年了吗?
“对啦!开棺动土捡骨进塔什么的,我爸都包了。你身为你爸唯一的孩子,啥也不必做,就露个面,拜一拜他,就这样小小的要求,你不会想要拒绝吧?我警告你啊,这次你一定要回来,不然你爸不会放过你的,他可是跟我爸托梦,说要你回来的!你这十年都没回来扫墓,这次非回来不可!不然你给我走着瞧!”说到最后,口气满是威胁。
“我会回去,一定会回去。”终宄还是没能控制住眼泪,任凭豆大的泪一滴又一滴地垂坠落地,泪如泉涌,像是要一口气把身体里的所有水分都流光,想止也止不住。她哑声道:“还有,谢谢你,也请你帮我谢谢叔叔。费用方面,当然是我出”
“少来!说得好听,你哪来的钱?你那堆卡债还清了没有?四年前我们家族要修坟,只是叫你出一下你爸的费用,你就说你有上百万的卡债,公寓也抵押了,虽然手上拎着香奈儿的包包,但你穷得快要死掉,没钱!不让别人修你爸的坟,说反正以后也是要捡骨,不用浪费钱修了。现在你随口说要出钱,我们谁也不敢当真,所以,你还是闭嘴吧!反正十五号那天你记得回来就行了,我也懒得听你胡言乱语,就这样,挂了。”说完,挂得干脆利落。
“琳子”对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赵子昀哽咽地轻叫着小时候与她最交好的堂妹的乳名;满脸的涕泪就算不断抽面纸抹了去,脸上却一直是湿濡狼狈的状态。
这是她回魂后,第一次听到亲人的声音,第一次拥有归属感,第一次觉得在这个孤苦的世界,她还是有人惦念着的,她的存在,不是没有意义的。
可,也是因为这通电话,让她之前几天以倔强苦苦支撑着的心志,一下子崩溃得支离破碎。
她不怕痛,不怕苦,不怕未来可能更糟糕的处境,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去应对;但,为什么,竟在渴望着可以有个地方让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坚强了啊,怎么,还会想要软弱?这世上,已经没有能让她去撒娇的人了啊。
所以,不可以再哭了,把泪收起来。
哭泣对她来说,实在是件既浪费力气又过度奢侈的事。
她还是一直在流泪?为什么全身发抖不止?为什么,在她最需要坚强的时候,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早已孑然一身了啊,再哭也没有人会心疼她的?
不会有人心疼的眼泪,从来没有存在的必要。
“又打电话?而且又没打通?”钱佑平举了举手中的啤酒,撇着唇角问。被问话的男人没有回答,静静地将手机收回外套口袋内,不再试图做徒劳的动作,拿起桌上的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
“维埕,那个女人有事没事总拿分手来闹你,你总该当真一次吧!至少,不要主动去联络她,你这样只会把她养得更任性、更肆无忌惮,害惨你自己罢了。”
“我不想谈她。”低沈的声音有着长时间没有说话的沙哑,并且带着抹克制忍耐。
“我也不想谈。事实上,我们大伙儿多希望可以一辈子都不要谈她。如果哪天真能这样,叫我跑到一大楼顶楼去跳脱衣舞都没问题!”
“不会有人想看的。”当自己是绝世美女啊,沈维理轻笑了声。
“那可不一定!”钱佑平很自我感觉良好地道:“我好歹也算是个富二代,虽然没有富可敌国那么夸张,但是这身家拿来骗骗那些满脑子灰姑娘美梦的无知少女还是不在话下。我这样多金富二代跳的脱衣舞,还是很有号召力的。”
闲扯完,很快又拉回今天会面的正题拉沈维理一起合伙开公司。
“我说,维理,你就同意我的提议吧!我们一起开公司,我出钱、你出力,我不会干涉你的经营方式,给你最大的自由,不会乱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当蛀虫”
“佑平,我暂时没心情想这个。而且,就算我们真的合伙开公司,也不该是这样的模式,以及,现在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怎么了?这样的模式又怎么了?你不会是觉得我在施舍你吧?你堂堂一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完全的真材实料,只不过是几年的时运不济,就让你丧失自信了吗?你竟然会觉得别人在施舍你一份工作,而不是认为我在趁你人生低潮时捡便宜、拐你上我这艘贼船!别告诉我你这样的人也会钻牛角尖。”钱佑平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问题就很严重。
这人是谁啊,沈维理耶!一个让他从中学同班开始,就一路仰望羡慕嫉妒到大学的风云人物耶!是他这种自命不凡的纨裤子弟憋足了吃奶力气追赶、拼命补习看书却怎么也追赶不上的天生高智商高能力的异类耶!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也会对自我产生质疑,进而灰心丧志,变得畏缩没自信,那他们这种相较之下智商告急的人,是不是该集体去跳河自杀啦?
“贼船?”沈维理忍不住摇摇头。
“会有人这么形容自己的吗?出国留学这几年,你到底学了什么回来啊?”
“我学了什么不重要。重点是,如果你仍然拒绝跟我一同创业,那么就得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话说,为了拉他入伙一同创业,钱佑平已经磨了沈维理八个月。当然,也在这八个月之内,亲眼目睹了沈维理正在走的楣运到底衰到什么离谱的地步。
很衰,衰得很彻底,衰得不可思议。就是那种就算没有人祸也会有天灾的衰法,让人看了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身为沈维理的好友,当然会对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愤怒;但是,他必须老实说,身为一个从小就苦苦追在这样一个风云人物身后吃灰尘的悲摧人士来说,看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吃瘪、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是会忍不住有点暗爽的。
当然,一切暗爽以及幸灾乐祸的前提是他知道沈维理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就算他此刻落魄,也不过是暂时的蛰伏,而且肯定不会太久,一旦他的衰运走完了,不必好运加持,他只要平平常常地过日子,就能挣出一片让人瞠目结舌的锦绣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