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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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他穿越了!
这件事在他认知中如同外星人攻击地球一样匪夷所思,怎么可能发生?
没错,这一定是梦。他从家里出门去拍婚纱照途中,遇到银行抢劫,身为一流警官,当下反应当然是帮忙逮住抢匪,却疏忽了对方手上有枪,他因此身中一枪,在随之扬起的惊慌尖叫声中,渐渐地,视线模糊了,无尽的黑暗将他淹没。
当意识再度回来,他心想应该是被送到医院,可是目光所及的景物诡异得教他发毛,只能有一个解释—中枪昏迷不醒的他陷入与爱丽丝相同的情境。
是的,这是作梦,如果他穿越了换了个躯壳,他的左腕上怎会还戴着手表?这只表是十年前他的青梅竹马小喜儿送的生日礼物,表的背面有特殊的花纹,小喜儿说那叫曼珠沙华,小喜儿死了后手表莫名的失去踪影,直至三天前,在尘封已久的回忆箱中发现它,思念之情顿时涌上心头,就忍不住戴上了。
他一次又一次用办案精神想证明这是一场梦,可是时间一天、两天、三天不住流逝,反而教他认清楚眼前这一切都是真的。
“世子爷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高成忧心的看着伺候多年的主子—致远侯世子顾延霆,分明是同一张脸,可是神韵完全变了其实,主子真的变了,他倒觉得可喜可贺,这两年世子爷过得像个废人,如今变了,他们这些在身边伺候的小厮近卫是不是可以远离恶梦了?
他不是不记得,而是犹如初生婴儿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当然,经过三天暗暗查探,将他能够走动的区域翻了一遍,再加上对负责照顾他的两位小厮疲劳轰炸一番,他已经从初生婴儿进入到青少年时期。
“我问,你答。”
“是。”这真是不可思议,眼前这位什么都忘记的世子爷教人心生敬意,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有着教人信服的沉稳。
“我要知道侯府的事。”也许是当警官长年下来的习惯,他一定要掌握所有的细节,别人认为无关紧要的小事,很可能是破案关键。如今,他有如身处谜团之中,当然要熟知这里的状况,要不,难道等着被人家卖了,还帮人家数钞票吗?
“侯府的事?”
“这里每一个人,从上到下,彼此的关系。凡你所知,知无不言。”虽然他不看连续剧,但对权贵阶级也有不少认识,尤其这种封建制度下的权贵,更教人不能不心生“敬意”这个家庭绝不会和乐融融—即便看似如此,也是表相。
“侯府的事至少要说上三天三夜。”
“你就说上三天三夜吧。”
高成斯文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世子爷是在逗他玩吗?
“说吧。”
“世子爷真要奴才说上三天三夜?”高成努力摆出小可怜的样子,早知道世子爷要他从头说,这三天不应该浪费那么多口水。
深沉的目光轻轻一扫,他命令:“废话不必,可以说了。”
莫名的寒毛一竖,高成赶紧在世子爷充满威严的逼视下娓娓道来—
致远侯是大周最骁勇善战的武将,有一妻三妾、三子二女。正妻赵氏是继室,也是第一任致远侯夫人的庶妹,生下致远侯嫡次子顾延霁;妾室张姨娘生下庶子顾延霖;妾室武姨娘生下庶女顾敏华;妾室沈姨娘生下庶女顾敏兰。
致远侯妻妾和睦,赵氏温和仁慈,在京城不但享有贤名,更是公认的才女,也因此原致远侯夫人临终之时,选择她嫁给致远侯当继室,照顾刚出生就失去母亲守护的嫡长子顾延霆。
致远侯的三子都已经行了冠礼,可是都还未娶妻。长子顾延霆任职近卫营,二子顾延霁任职工部;三子顾延霖任职刑部。由此可知,当今皇上很看重致远侯,爱屋及乌重用他三个儿子。
也许因兄弟各自任职不同地方,三兄弟的往来并不密切,除了逢年过节,不见他们聚在一起用膳饮酒。
顾家三兄弟遗传到致远侯,相貌俊美,尤其顾延霆,自幼习武,俊美之中多了一股阳刚之气,是京城名门闺秀心中的佳婿,直至两年前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抛下他与侍卫私奔,从此浪荡颓废,成为官家千金避之唯恐不及的败家子;顾延霁文采风流、斯文有礼,是姑娘家见了就会脸红的翩翩公子;顾延霖文武都有涉猎,性格豪迈、不拘小节,可是粗中带细,是致远侯府最受丫鬟喜爱的主子。
“我是什么样的人?”
高成真的好想跪下来求饶,劈哩啪啦说了一串,世子爷怎么不让他喝杯水?
“我怎么敢论断世子爷?”若说真话,世子爷会不会一脚将他踹出去?
“废话不必,我是什么样子的人?”
缩了一下脖子,高成老老实实说了。
“世子爷聪明好学,深受众人喜爱,直到两年前,因为玉小姐的事,世子爷大受打击,开始跑去花楼撒银子,与狐群狗党高唱及时行乐,每次闹事,总要侯爷出面摆平,侯爷就会对世子爷动家法,世子爷挨了家法之后,总会安分一些日子。”
挨了家法,身上有伤,能够不安分一些日子吗?顾延霆的眉头都打结了,原本的世子爷是他最讨厌的类型,靠女人忘记痛苦,层次太低了但也不应该过于苛责,自傲的世子爷竟被想厮守一生的人抛弃,还跟侍卫私奔,确是残酷的打击。不过,他怎么觉得此事透着诡异?是青梅竹马,又不是良家妇女遇到鱼肉乡民的恶霸,搞到最后一刻再上演逃跑记,这不符合常理。
“世子爷还有什么事想知道吗?”
唇角冷冷上扬,顾延霆喃喃自语“我的家庭真可爱在这里只怕是假象吧。”
“嗄?”
直视高成,顾延霆提醒他行事原则。“对我,要知无不言,至于他人,要慎言。”
“是,世子爷。”
“今日暂且到此,明儿个你想起什么需要告诉我,或者我想到什么需要知道的事,你再继续。”他不喜欢这个在记忆中不曾存在的时代,感觉好像被丢进迷宫,哪一条路才是活下去的出路,一点概念都没有,可是他在现代好歹活了三十二年,经历不少大风大浪,早已练就了“既来之,则安之”的沉稳心态。
“世子爷,侯爷和夫人频频派人询问世子爷是否清醒了,奴才们如何回复?”这三天,在世子爷的指示下,他和高瑞一致对外宣称世子爷时而清醒时而昏睡。
“你们就说我醒了,可是什么事都忘了。”他的记性不错,高成提及的每一个人都记住了,不过将人名对上脸,这可不是凭记性就能办到的事,还不如“实话实说”这还有一个好处,人家对他的防备会降低几分,到时他可以仔细研究每一个人,人家却只当他努力寻找失去的记忆。
怔了一下,高成还真是搞不懂他的想法。
“世子爷要奴才们实话实说?”
“你认为可以瞒下此事吗?”
“奴才和高瑞不能时时跟在世子爷身边,迟早会露了馅。”
“既然如此,何不先坦白?你不是说我从马上摔下来吗?太医说我能捡回一条命是奇迹,如今只是伤了脑子,将不太讨人喜欢的过去忘了,这已要谢天谢地,何必费心思不教人家知晓?”
高成用力点头附和,世子爷说得有理,可是,怎么觉得世子爷说起话来怪里怪气的?不过,说是像市井小民,倒也不像。
“你去弄些史书过来给我,还有大周朝制度、地理、游记各方面的书册。”
“世子爷要看书?”
他微微挑起眉。“我不爱看书吗?”
“除了兵书,世子爷对其他书不感兴趣。”
这真是太好了,他原本就不喜风花雪月的诗词歌赋,兵书倒是看了一些,总觉得这比较符合男人的风格。
“我如今还在养伤,总不能成天躺着发呆,看书能够打发时间。”虽说失去记忆,但是人的习惯不容易改变,必须有足以说服人家的理由。
高成完全深信世子爷什么都忘了,以前世子爷总是说看书是最无聊的事。
“待会儿奴才去藏书阁帮世子爷取书。”
“还有,我要一个可以收藏小物品的匣子,若能上锁更好。”顾延霆看了一眼左手腕。虽然不明白这个现代化的东西为何跟来这里,但是绝对不能戴着它到处晃来晃去,即使不知为何在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闪烁了一下光芒就停止走动了,不可讳言,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
高成越来越搞不懂主子了,可是主子说什么,他照着做就是了。
【第一章
他穿越了!
这件事在他认知中如同外星人攻击地球一样匪夷所思,怎么可能发生?
没错,这一定是梦。他从家里出门去拍婚纱照途中,遇到银行抢劫,身为一流警官,当下反应当然是帮忙逮住抢匪,却疏忽了对方手上有枪,他因此身中一枪,在随之扬起的惊慌尖叫声中,渐渐地,视线模糊了,无尽的黑暗将他淹没。
当意识再度回来,他心想应该是被送到医院,可是目光所及的景物诡异得教他发毛,只能有一个解释—中枪昏迷不醒的他陷入与爱丽丝相同的情境。
是的,这是作梦,如果他穿越了换了个躯壳,他的左腕上怎会还戴着手表?这只表是十年前他的青梅竹马小喜儿送的生日礼物,表的背面有特殊的花纹,小喜儿说那叫曼珠沙华,小喜儿死了后手表莫名的失去踪影,直至三天前,在尘封已久的回忆箱中发现它,思念之情顿时涌上心头,就忍不住戴上了。
他一次又一次用办案精神想证明这是一场梦,可是时间一天、两天、三天不住流逝,反而教他认清楚眼前这一切都是真的。
“世子爷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高成忧心的看着伺候多年的主子—致远侯世子顾延霆,分明是同一张脸,可是神韵完全变了其实,主子真的变了,他倒觉得可喜可贺,这两年世子爷过得像个废人,如今变了,他们这些在身边伺候的小厮近卫是不是可以远离恶梦了?
他不是不记得,而是犹如初生婴儿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当然,经过三天暗暗查探,将他能够走动的区域翻了一遍,再加上对负责照顾他的两位小厮疲劳轰炸一番,他已经从初生婴儿进入到青少年时期。
“我问,你答。”
“是。”这真是不可思议,眼前这位什么都忘记的世子爷教人心生敬意,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有着教人信服的沉稳。
“我要知道侯府的事。”也许是当警官长年下来的习惯,他一定要掌握所有的细节,别人认为无关紧要的小事,很可能是破案关键。如今,他有如身处谜团之中,当然要熟知这里的状况,要不,难道等着被人家卖了,还帮人家数钞票吗?
“侯府的事?”
“这里每一个人,从上到下,彼此的关系。凡你所知,知无不言。”虽然他不看连续剧,但对权贵阶级也有不少认识,尤其这种封建制度下的权贵,更教人不能不心生“敬意”这个家庭绝不会和乐融融—即便看似如此,也是表相。
“侯府的事至少要说上三天三夜。”
“你就说上三天三夜吧。”
高成斯文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世子爷是在逗他玩吗?
“说吧。”
“世子爷真要奴才说上三天三夜?”高成努力摆出小可怜的样子,早知道世子爷要他从头说,这三天不应该浪费那么多口水。
深沉的目光轻轻一扫,他命令:“废话不必,可以说了。”
莫名的寒毛一竖,高成赶紧在世子爷充满威严的逼视下娓娓道来—
致远侯是大周最骁勇善战的武将,有一妻三妾、三子二女。正妻赵氏是继室,也是第一任致远侯夫人的庶妹,生下致远侯嫡次子顾延霁;妾室张姨娘生下庶子顾延霖;妾室武姨娘生下庶女顾敏华;妾室沈姨娘生下庶女顾敏兰。
致远侯妻妾和睦,赵氏温和仁慈,在京城不但享有贤名,更是公认的才女,也因此原致远侯夫人临终之时,选择她嫁给致远侯当继室,照顾刚出生就失去母亲守护的嫡长子顾延霆。
致远侯的三子都已经行了冠礼,可是都还未娶妻。长子顾延霆任职近卫营,二子顾延霁任职工部;三子顾延霖任职刑部。由此可知,当今皇上很看重致远侯,爱屋及乌重用他三个儿子。
也许因兄弟各自任职不同地方,三兄弟的往来并不密切,除了逢年过节,不见他们聚在一起用膳饮酒。
顾家三兄弟遗传到致远侯,相貌俊美,尤其顾延霆,自幼习武,俊美之中多了一股阳刚之气,是京城名门闺秀心中的佳婿,直至两年前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抛下他与侍卫私奔,从此浪荡颓废,成为官家千金避之唯恐不及的败家子;顾延霁文采风流、斯文有礼,是姑娘家见了就会脸红的翩翩公子;顾延霖文武都有涉猎,性格豪迈、不拘小节,可是粗中带细,是致远侯府最受丫鬟喜爱的主子。
“我是什么样的人?”
高成真的好想跪下来求饶,劈哩啪啦说了一串,世子爷怎么不让他喝杯水?
“我怎么敢论断世子爷?”若说真话,世子爷会不会一脚将他踹出去?
“废话不必,我是什么样子的人?”
缩了一下脖子,高成老老实实说了。
“世子爷聪明好学,深受众人喜爱,直到两年前,因为玉小姐的事,世子爷大受打击,开始跑去花楼撒银子,与狐群狗党高唱及时行乐,每次闹事,总要侯爷出面摆平,侯爷就会对世子爷动家法,世子爷挨了家法之后,总会安分一些日子。”
挨了家法,身上有伤,能够不安分一些日子吗?顾延霆的眉头都打结了,原本的世子爷是他最讨厌的类型,靠女人忘记痛苦,层次太低了但也不应该过于苛责,自傲的世子爷竟被想厮守一生的人抛弃,还跟侍卫私奔,确是残酷的打击。不过,他怎么觉得此事透着诡异?是青梅竹马,又不是良家妇女遇到鱼肉乡民的恶霸,搞到最后一刻再上演逃跑记,这不符合常理。
“世子爷还有什么事想知道吗?”
唇角冷冷上扬,顾延霆喃喃自语“我的家庭真可爱在这里只怕是假象吧。”
“嗄?”
直视高成,顾延霆提醒他行事原则。“对我,要知无不言,至于他人,要慎言。”
“是,世子爷。”
“今日暂且到此,明儿个你想起什么需要告诉我,或者我想到什么需要知道的事,你再继续。”他不喜欢这个在记忆中不曾存在的时代,感觉好像被丢进迷宫,哪一条路才是活下去的出路,一点概念都没有,可是他在现代好歹活了三十二年,经历不少大风大浪,早已练就了“既来之,则安之”的沉稳心态。
“世子爷,侯爷和夫人频频派人询问世子爷是否清醒了,奴才们如何回复?”这三天,在世子爷的指示下,他和高瑞一致对外宣称世子爷时而清醒时而昏睡。
“你们就说我醒了,可是什么事都忘了。”他的记性不错,高成提及的每一个人都记住了,不过将人名对上脸,这可不是凭记性就能办到的事,还不如“实话实说”这还有一个好处,人家对他的防备会降低几分,到时他可以仔细研究每一个人,人家却只当他努力寻找失去的记忆。
怔了一下,高成还真是搞不懂他的想法。
“世子爷要奴才们实话实说?”
“你认为可以瞒下此事吗?”
“奴才和高瑞不能时时跟在世子爷身边,迟早会露了馅。”
“既然如此,何不先坦白?你不是说我从马上摔下来吗?太医说我能捡回一条命是奇迹,如今只是伤了脑子,将不太讨人喜欢的过去忘了,这已要谢天谢地,何必费心思不教人家知晓?”
高成用力点头附和,世子爷说得有理,可是,怎么觉得世子爷说起话来怪里怪气的?不过,说是像市井小民,倒也不像。
“你去弄些史书过来给我,还有大周朝制度、地理、游记各方面的书册。”
“世子爷要看书?”
他微微挑起眉。“我不爱看书吗?”
“除了兵书,世子爷对其他书不感兴趣。”
这真是太好了,他原本就不喜风花雪月的诗词歌赋,兵书倒是看了一些,总觉得这比较符合男人的风格。
“我如今还在养伤,总不能成天躺着发呆,看书能够打发时间。”虽说失去记忆,但是人的习惯不容易改变,必须有足以说服人家的理由。
高成完全深信世子爷什么都忘了,以前世子爷总是说看书是最无聊的事。
“待会儿奴才去藏书阁帮世子爷取书。”
“还有,我要一个可以收藏小物品的匣子,若能上锁更好。”顾延霆看了一眼左手腕。虽然不明白这个现代化的东西为何跟来这里,但是绝对不能戴着它到处晃来晃去,即使不知为何在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闪烁了一下光芒就停止走动了,不可讳言,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
高成越来越搞不懂主子了,可是主子说什么,他照着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