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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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男人和女人就象是两种棋子--黑的和白的,他们永远对立,又谁也离不开谁,人生就象一盘你争我夺的棋赛,纠缠一生的爱恨情仇。
一路走来,才会感到年轻真好,就象一条曾经流行的太阳裙,偶尔被翻出来,才猛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旋转得那么美丽那么奔放,但是逝去的日子如过时的太阳裙是缄默在箱底的沉默。
我庆幸自己在错过了许多风景的途中没有走失太阳,在融融的阳光里,我见到满目的绿草、鲜花在小鸟的翅膀的开翕中尽情地生长,尽情地歌唱,毕竟,我在青春时的生命里有过一种追求,还有一种热情在潜行!
一个你从不接触的人,可能了解你,一个形影不离的人可能对你一无所知。也许这就是缘。看见天空那两片云了吗?它们或许擦肩而过,永生不会相识,各走各地轨迹,它们或许也相互触及,缓缓分离,再带着各自地伤痛,去演绎信地故事。它们也许相互撞击,让身体飘洒成一阵泪雨,结束它们地生命,留下一个凄美地故事。也许,静静地融合,成为一体,缓缓地飘向天际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体验方式,我想昔日不重来,那么在我们明朗地回眸时,亮丽地春色,掬满双手。
我是个恋旧的人一件事,一个人,一首歌,甚至一个回眸,一片树叶都能让我陷入沉思。她们仿佛一把钥匙,随时都可以打开我记忆的门。让青春的岁月滚滚涌出,让时间在自己的脑海里倒流。
有些事,有些人在你不知不觉种,你并没想忘记的时候忘却了。而有些事,有些人,犹如铭刻在你的心里一样,无论如何都是难以忘怀的。我固执得认为,尽管岁月蹉跎,世道浑浊,不堪忍受沉积在心底的厚厚的无奈和寂寞,对过去对现在。而偶尔被提起的旧日,仍然在沉默里隐隐作痛,我生活过的日子呦,没有遗憾。
今天的生活,是一个花样不断翻新的时代。从天下满目灰、黄、黑到满世界五彩缤纷;从解决温饱到吃出文化,生活的变化甚至让我们无暇去思索就匆匆过去了,有时真想留住点什么。
时光这么无情地流掉了,站在青春的岸边,望着少男少女们的翩然姿态,想起自己曾经也是如此欢欣忘我的年少,那一张张青春的脸也曾印在我的脸上。旧日的点点滴滴、人来人往愈来愈深的雕刻在我的脸上,不能忘记上学时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不能忘记工作中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事;不能忘记生活中的每一位亲人和朋友。
支持过我的、鼓励过我的、帮助过我的、伤害过我的,对于每一个人我都心存感激,是他们让我走过了无数风风雨雨,走过了幼稚和无知,今天当我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我更是怀念在我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在忙碌之余,在无人的夜里,我总是打开记忆的开关,让旧日的情愫感动自己。
把生命里最让人难以割舍的东西永远留住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愿望啊,一张发黄的旧照片、一部旧电影、一段旧音乐、一份旧日情、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一张破碎的脸,它们带给们的并不仅仅是干涸了的生命之泪,怀旧是让生命的泉水重新流回时间的源头,其中的滋味自有别一番动人的蕴致,那是仅靠追溯赶浪所永远不能获得的。
下面我要讲诉时是:在我的生命中出现的18个男人,这18个男人与我纠结一生的情感故事。
一、情窦初开
桌上一盆水仙花,绿绿的叶子,啊,那点点绿色,又把我的视线引到了窗外,窗外是一片荒芜,一片枯黄绿色代表什么?有人说它给人一种恬静的感觉,是春天和大自然的色彩。也有人说它象征着生命,象征着青春和初恋,还是这个人说的有点意思,我的青春中的那一片绿色啊,我的生活,我的道路,我的初恋
1970年我出生在北方一个清雅幽静的小镇里。母亲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女子,象所有水粉画中画的女孩那样,有一张清纯灵动的面容。我想我是象她的。我出生的那一天,母亲抱着我,微笑着,看我细细的眉眼。父亲在床前用手臂环着我们,面上也满是笑容。他对母亲说你看我们的女儿多么象你,多么美丽。我是在一个雪花飘飘得夜晚降临人世的。本来已经是11月的天了,可是生的第二天,下了一夜的雪花,却融化成水,充满诗情画意的母亲,就给我起了个美丽的名字--若雨。
母亲是个幽雅的小家碧玉,喜欢读书,画画和音乐,家里一面墙满置了书。还弹得一手好琴。那是一架二手的电子琴,已经很旧了,但是母亲却视为珍宝,每次弹琴之前,都要用香皂净手。我记得我的童年就是常常趴在桌子上,听母亲弹琴,听秋日的私语、听梅花三弄、听梁祝,那一首首乐曲就象一阵阵和煦的风,吹进我的灵魂深处。母亲的长发丝丝缕缕随着音乐的节奏飘飘荡荡,真是美丽极了。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段日子,院子里静静的,风和缓地拂动我的心,庭院里母亲种植的小花细密地开着,花香琐碎,暗暗的弥散着。渐渐的睡意袭来,便慢慢合了眼,睡在母亲创造的美丽梦里
然而这样的日子不能够一直继续下去。在我14岁那年,在我作为一个女孩子刚刚朦朦胧胧体会到这世上有一种美丽的感情叫做爱情的那一个年龄,我的母亲,抛下了我与父亲。
是另一个男人,从我与父亲的身边将母亲带走了。
事实上我并不恨他。
他和母亲一样多才多艺,他是父亲战友,是一个极具男人魅力的人,他总是找到各种理由来到我家,带着菜和酒,和父亲把酒叙旧,很长的一段日子,我都觉得,他就是我家的一员,在母亲弹琴的时候,他常常会引航高歌,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和母亲的琴声搭配起来是那么的和谐,在他的歌声中,母亲的情绪总是高昂的。他也是爱书成痴的人,这使得他来家里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与母亲交流。
我就这样在14岁那一年失去了母亲,且是,永远地失去了她。
父亲的变化是极明显的。
他毁掉了家中所有母亲的东西,包括那一壁的书。
他开始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吸烟。然后就把旧事一件一件地提起,直到他倦了,满面流了泪为止。
我只倔强地立在那里,一言不发。父亲最后的一句话几乎永远是不变的:你,跟你那死妈,一模一样!
是的。母亲遗传给我更多的东西。我从小便爱读书,喜欢音乐。平日里常常一个人写写涂涂。爱画,喜欢围棋。母亲常说我对文字、色彩、音乐有天生的识别力,我想是的,如果母亲能够一直在我身边,我想我是能够充分利用这天赋的。
可是她走了。再不回来。父亲不许我画画,不许我听音乐。甚至,我不能够在父亲在时看任何与功课无关的书——他不愿在我身上见到任何母亲留下的印迹。他痛恨一切与诗情画意有关的东西。他一天一天地看着她的女儿长大,看着她的女儿一天比一天美丽。他甚至开始痛恨我的美丽。因为我象极了母亲。
家庭的压抑,使我变得很忧郁,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清晨夹一本书,倚在校园里一棵大杨树上,静静地背。那是校园里树叶飘零的时候,金黄色的落叶落得到处都是,脚踩上去沙沙作响,有种柔软的奇异的感觉,天气好极了,蓝天显得澄净悠远,空气寒冷而又新鲜。这时我才感到生活真的很美好。忽然有一天,我远远地便看见一个潇洒的身影靠在那棵树上,当我走近一看,只见一个男孩子身穿一件银灰色的中山装,手拿一本英语书,正在全神贯注地背着单词,姿态那么优美,我站在那儿,一声不响地望他,我知道他叫志,是我们的班长兼体育委员,每天上间操时,他总是很精神地站在前面,志长的很帅气,个子又高,短短的头发,一张英气勃勃的脸,是班级女生的偶像。上间操,也许是全班女生最兴奋的一件事了,因为大家可以毫无顾忌的注视着他。
深秋早晨很凉,也许他一个姿式站了很久了,不觉地打了个寒战,抬起了头,便看见傻呆呆的我,冲我微微一笑问道:“怎么,有事吗?”
“不,其实每天我都在这儿背书的”
“是吗?是我夺人之美地,真不好意思,报歉,报歉”他有些不安了。
“没什么,其实一个人在这里读书,也挺寂寞的”
“那我们一起背好吗?”
“当然好了。”
从那天开始,我们象是约好的似的,一起来到那棵树下,一个提问,一个解答,书背的特别好。期中考试,我竟考了第一,他也考了第二。
我想我们的心中已经升起了爱的风帆,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心迹,可是我们又彼此知道各自心中所想。这种美好终于被一件事情打破了。
我们班级有一位班花艳红,艳红是我在班级里唯一的好朋友,因为长的漂亮,便会有很多的麻烦,很多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小流氓,便在放学的路上截她,有一次,她被几个小流氓截走,两个小时后才放了她,我和艳红是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其实那天他们并没有把艳红怎么样,只是想让艳红入伙,被艳红拒绝了。这件事情在学校里传开了,都说艳红被他们怎样怎样了,很难听,艳红受不了,吃药自杀。
那天艳红来的很早,把一封信交给我以后,就回到她的座位上,然后就趴在了桌子上,我迅速地读了一遍信,是一封遗书,主要是说,人言可畏,生不如死之类的话,我赶紧去叫艳红,想阻止她,可是已经晚了,她已经睡着了,我想她可能吃的是安眠药,就就慌了,这时老师还没有来,只好找志,并把信给看了,他说赶紧送医院,就这样在他的指挥下,同学们把艳红及时送到了医院,并且得到了抢救。艳红出院后,她的父母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还有志的一位好友雄去吃饭,那天我们很开心,四个人聊了很多,并即兴结了拜,那时侯男生女生是不能公开来往的,从此我们四人只能私下称兄道弟。
从此,在艳红的嘴里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志。在我们交谈时,志也就成了我们的话题,艳红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爱上了志,而且她也很自信地猜想,志一定也喜欢她,只是不敢表达而已,因为她是美女。也难怪,我们都只有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志又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怎么不会叫人心动呢?面对每日神采飞扬的艳红,我无法说出我心中的秘密。把对志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每日装做很有兴致地听艳红的心事。艳红为了能够得和志多在一起,想尽了一切办法,总是以结拜兄妹的名义,搞出很多节目,尤其是假日,总是被排得满满的,我和雄总是作为其中的一员被拉来参加聚会。
天一天比一天的凉了,秋天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第一雪的来临,冬季到了,我和志结束了晨读。
很快艳红的十六岁生日到了,她的父母为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回避了。我想艳红的父母一直认为我们救过艳红的命,便也对我们疼爱有加,所以对我们的交往也有些纵容。艳红是那种长相很张扬的美丽,让人一眼就会难以忘记的美丽。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条兰色的牛仔裤,配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眼神总是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情,楚楚可怜,又楚楚动人,真是美极了。不要说男孩喜欢她,我都喜欢的很。
艳红举起装满红酒的杯,对我们说:“我很感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我也许已经长眠不醒了,为了我今天还能做在你们的面前,干杯。”
我们无法拒绝,喝了。
她又举起酒杯:“在今天我能拥有你们三个好朋友,我真地好开心,尤其是现在的中学生男女是不能在一块玩地,而我们还能结拜,多么幸福,我们可这是八十年代地新一辈,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我们又喝了。
就这样我们一杯一杯地,都喝多了,最后艳红突然宣布:“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那就是从今天起,我要和志谈恋爱了,为了我们的勇敢,喝一杯。”
雄很支持艳红的决定:“对,你们太相配了,帅男美女,绝配,绝配。”
艳红醉眼迷朦地望着志:“我知道你也爱我,可是你不敢说,是不是?你怕我不同意?那我今天就告诉你吧,我同意了。”
志说:“艳红,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就是没醉,我高兴,我接受你的爱了,你是不是也高兴呀?你说,你说呀”
志很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又去哄艳红了。我的眼里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只是大家谁也没有注意我的表情,我想我永远失去了志。
从此在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地时候,大家很自然地把他们想做一对,雄也总是不厌其烦和我说,他们这是天生的一对。我的话越来越少,每次总是静静地看着他们说呀,笑呀,而每次我都看见,志不时地偷偷关注着我的表情。
春天来到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志的倡议下,一个假日,我们背起行囊开始踏青。天蒙蒙亮,我们每人骑了一辆单车上路了。在路上我的自行车突然坏了,志提议,他用他的车后座载我,雄除了骑自己的车以外,还要带着我的自行车。大家都表示同意,我们继续上路了。我是第一次做在男生的自行车上,尤其是做在志的车上,心里一阵阵暖流涌上来。一路上,志和雄高唱着那时最流行的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在志的歌声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终点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山里。我和艳红开始把带来的塑料单铺好,整理物品,志和雄就把事先做好的字条分别藏起来,然后大家在一定的范围内去寻宝。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比较集中,距离都不算太远,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了我和志,志一边找宝一边给讲解,这找宝的秘诀,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时,他突然大喊:“若雨,小心,这有个坑”我还没有反映过来,我们两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还好坑不算太深,可是我的脚却崴了,动弹不了。志赶紧脱了我的鞋和袜子,就开始给我揉。边揉边说:“如果不赶紧揉的话,很容易落下后遗症的。”我知道他在吓唬我,不过我的脚在他的怀里,虽然很痛,但是也舒服极了。
揉着揉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我说:
“小雨,其实你知道的,你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反对艳红,我没有拒绝她,是怕她受到伤害,我怕她还去自杀,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呀。”说着,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的眼泪又开始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
后来他告诉我,为什么会喜欢参加艳红倡议地各种活动,那是因为,活动中有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呀,我们都不想伤害艳红。我们就这样在哪个大坑里,说呀说呀直到艳红和雄找到了我们。志和雄轮换着把我背回了我们的驻足地,由于我脚的原因,下面的活动取消了,我们吃过野餐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为了不怕艳红起疑心,我坚决坐在了雄的自行车后座上。
在以后的日子,我和志又恢复了晨读,我们偷偷地沉浸在我们的世界里,疯狂的初恋迷醉了我们,我们忘了这个世界,可是我一看见艳红我的心就沉进了谷底,我陷入了一种迷乱的绝望的情绪中,仿佛自己已经陷入深深的井坑里,四周一片黑暗,大水从四面八方呼啸着涌上来,涌上来,眼看着就要把我淹没,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呼救,我觉得倾刻之间自己就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踪影全无。我拼命地告戒自己,不要在走下去了,绝不能伤害我的好朋友。
可是每天早晨我又会鬼使神差地去校园,就这样我和志都陷进了这种欲罢不能地泥潭。我们都怕伤害艳红,而瞒着她。于是这种心灵被扭曲的感情折磨着我们。学习成绩急速下降,老师也开始找不断找我们谈话,让我们总结原因。
于是,我们开始了无休止地相互指责,然后又发誓要相依为命,而又互不相信,我们的足迹曾遍布了田野雪地。这痛苦的初恋啊!我想,那根本不是什么爱情,那只是青春的冲动,只是因孤独、冷寞,而引起的空谷回音。既然这样,我就该当是春天浓郁的树荫下做的那个绿色的梦,时过境迁,就会梦回人醒的。当我们再次相见时,含泪分了手,便各奔前程了。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们太年轻,幼稚的早恋,让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这是一种稚气而又矛盾的感情。
可是艳红还是发现了我们的恋情,她无法控制自己,她恨恨地对我说:“亏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你竟然釜底抽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在一个黄昏,艳红留下了:“我什么都不相信”几个字的遗书,卧轨自杀了。一个那么美丽的女孩,因为偏执只活了16岁。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我和志是先于她相爱的,就这样艳红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痛。
我想在我们每个人前行的路上,大约都会有一个人或者某些事成为我们人生的界碑。倘若一个人时时回首,怀念着那块界碑,那么很可能此时此刻他或她正在体味着一种失落或者情感的伤痛。我的初恋真的很纯洁,纯洁到我们只是拉过手而已,我的初恋又很轰轰烈烈,竟然结束在一片血色里。我终于明白:其实许多人都是坐在相同的寂寞里,谁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人格范型,当我明白的时候,青春已经开始泛黄
序
男人和女人就象是两种棋子--黑的和白的,他们永远对立,又谁也离不开谁,人生就象一盘你争我夺的棋赛,纠缠一生的爱恨情仇。
一路走来,才会感到年轻真好,就象一条曾经流行的太阳裙,偶尔被翻出来,才猛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旋转得那么美丽那么奔放,但是逝去的日子如过时的太阳裙是缄默在箱底的沉默。
我庆幸自己在错过了许多风景的途中没有走失太阳,在融融的阳光里,我见到满目的绿草、鲜花在小鸟的翅膀的开翕中尽情地生长,尽情地歌唱,毕竟,我在青春时的生命里有过一种追求,还有一种热情在潜行!
一个你从不接触的人,可能了解你,一个形影不离的人可能对你一无所知。也许这就是缘。看见天空那两片云了吗?它们或许擦肩而过,永生不会相识,各走各地轨迹,它们或许也相互触及,缓缓分离,再带着各自地伤痛,去演绎信地故事。它们也许相互撞击,让身体飘洒成一阵泪雨,结束它们地生命,留下一个凄美地故事。也许,静静地融合,成为一体,缓缓地飘向天际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体验方式,我想昔日不重来,那么在我们明朗地回眸时,亮丽地春色,掬满双手。
我是个恋旧的人一件事,一个人,一首歌,甚至一个回眸,一片树叶都能让我陷入沉思。她们仿佛一把钥匙,随时都可以打开我记忆的门。让青春的岁月滚滚涌出,让时间在自己的脑海里倒流。
有些事,有些人在你不知不觉种,你并没想忘记的时候忘却了。而有些事,有些人,犹如铭刻在你的心里一样,无论如何都是难以忘怀的。我固执得认为,尽管岁月蹉跎,世道浑浊,不堪忍受沉积在心底的厚厚的无奈和寂寞,对过去对现在。而偶尔被提起的旧日,仍然在沉默里隐隐作痛,我生活过的日子呦,没有遗憾。
今天的生活,是一个花样不断翻新的时代。从天下满目灰、黄、黑到满世界五彩缤纷;从解决温饱到吃出文化,生活的变化甚至让我们无暇去思索就匆匆过去了,有时真想留住点什么。
时光这么无情地流掉了,站在青春的岸边,望着少男少女们的翩然姿态,想起自己曾经也是如此欢欣忘我的年少,那一张张青春的脸也曾印在我的脸上。旧日的点点滴滴、人来人往愈来愈深的雕刻在我的脸上,不能忘记上学时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不能忘记工作中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事;不能忘记生活中的每一位亲人和朋友。
支持过我的、鼓励过我的、帮助过我的、伤害过我的,对于每一个人我都心存感激,是他们让我走过了无数风风雨雨,走过了幼稚和无知,今天当我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我更是怀念在我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在忙碌之余,在无人的夜里,我总是打开记忆的开关,让旧日的情愫感动自己。
把生命里最让人难以割舍的东西永远留住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愿望啊,一张发黄的旧照片、一部旧电影、一段旧音乐、一份旧日情、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一张破碎的脸,它们带给们的并不仅仅是干涸了的生命之泪,怀旧是让生命的泉水重新流回时间的源头,其中的滋味自有别一番动人的蕴致,那是仅靠追溯赶浪所永远不能获得的。
下面我要讲诉时是:在我的生命中出现的18个男人,这18个男人与我纠结一生的情感故事。
一、情窦初开
桌上一盆水仙花,绿绿的叶子,啊,那点点绿色,又把我的视线引到了窗外,窗外是一片荒芜,一片枯黄绿色代表什么?有人说它给人一种恬静的感觉,是春天和大自然的色彩。也有人说它象征着生命,象征着青春和初恋,还是这个人说的有点意思,我的青春中的那一片绿色啊,我的生活,我的道路,我的初恋
1970年我出生在北方一个清雅幽静的小镇里。母亲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女子,象所有水粉画中画的女孩那样,有一张清纯灵动的面容。我想我是象她的。我出生的那一天,母亲抱着我,微笑着,看我细细的眉眼。父亲在床前用手臂环着我们,面上也满是笑容。他对母亲说你看我们的女儿多么象你,多么美丽。我是在一个雪花飘飘得夜晚降临人世的。本来已经是11月的天了,可是生的第二天,下了一夜的雪花,却融化成水,充满诗情画意的母亲,就给我起了个美丽的名字--若雨。
母亲是个幽雅的小家碧玉,喜欢读书,画画和音乐,家里一面墙满置了书。还弹得一手好琴。那是一架二手的电子琴,已经很旧了,但是母亲却视为珍宝,每次弹琴之前,都要用香皂净手。我记得我的童年就是常常趴在桌子上,听母亲弹琴,听秋日的私语、听梅花三弄、听梁祝,那一首首乐曲就象一阵阵和煦的风,吹进我的灵魂深处。母亲的长发丝丝缕缕随着音乐的节奏飘飘荡荡,真是美丽极了。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段日子,院子里静静的,风和缓地拂动我的心,庭院里母亲种植的小花细密地开着,花香琐碎,暗暗的弥散着。渐渐的睡意袭来,便慢慢合了眼,睡在母亲创造的美丽梦里
然而这样的日子不能够一直继续下去。在我14岁那年,在我作为一个女孩子刚刚朦朦胧胧体会到这世上有一种美丽的感情叫做爱情的那一个年龄,我的母亲,抛下了我与父亲。
是另一个男人,从我与父亲的身边将母亲带走了。
事实上我并不恨他。
他和母亲一样多才多艺,他是父亲战友,是一个极具男人魅力的人,他总是找到各种理由来到我家,带着菜和酒,和父亲把酒叙旧,很长的一段日子,我都觉得,他就是我家的一员,在母亲弹琴的时候,他常常会引航高歌,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和母亲的琴声搭配起来是那么的和谐,在他的歌声中,母亲的情绪总是高昂的。他也是爱书成痴的人,这使得他来家里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与母亲交流。
我就这样在14岁那一年失去了母亲,且是,永远地失去了她。
父亲的变化是极明显的。
他毁掉了家中所有母亲的东西,包括那一壁的书。
他开始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吸烟。然后就把旧事一件一件地提起,直到他倦了,满面流了泪为止。
我只倔强地立在那里,一言不发。父亲最后的一句话几乎永远是不变的:你,跟你那死妈,一模一样!
是的。母亲遗传给我更多的东西。我从小便爱读书,喜欢音乐。平日里常常一个人写写涂涂。爱画,喜欢围棋。母亲常说我对文字、色彩、音乐有天生的识别力,我想是的,如果母亲能够一直在我身边,我想我是能够充分利用这天赋的。
可是她走了。再不回来。父亲不许我画画,不许我听音乐。甚至,我不能够在父亲在时看任何与功课无关的书——他不愿在我身上见到任何母亲留下的印迹。他痛恨一切与诗情画意有关的东西。他一天一天地看着她的女儿长大,看着她的女儿一天比一天美丽。他甚至开始痛恨我的美丽。因为我象极了母亲。
家庭的压抑,使我变得很忧郁,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清晨夹一本书,倚在校园里一棵大杨树上,静静地背。那是校园里树叶飘零的时候,金黄色的落叶落得到处都是,脚踩上去沙沙作响,有种柔软的奇异的感觉,天气好极了,蓝天显得澄净悠远,空气寒冷而又新鲜。这时我才感到生活真的很美好。忽然有一天,我远远地便看见一个潇洒的身影靠在那棵树上,当我走近一看,只见一个男孩子身穿一件银灰色的中山装,手拿一本英语书,正在全神贯注地背着单词,姿态那么优美,我站在那儿,一声不响地望他,我知道他叫志,是我们的班长兼体育委员,每天上间操时,他总是很精神地站在前面,志长的很帅气,个子又高,短短的头发,一张英气勃勃的脸,是班级女生的偶像。上间操,也许是全班女生最兴奋的一件事了,因为大家可以毫无顾忌的注视着他。
深秋早晨很凉,也许他一个姿式站了很久了,不觉地打了个寒战,抬起了头,便看见傻呆呆的我,冲我微微一笑问道:“怎么,有事吗?”
“不,其实每天我都在这儿背书的”
“是吗?是我夺人之美地,真不好意思,报歉,报歉”他有些不安了。
“没什么,其实一个人在这里读书,也挺寂寞的”
“那我们一起背好吗?”
“当然好了。”
从那天开始,我们象是约好的似的,一起来到那棵树下,一个提问,一个解答,书背的特别好。期中考试,我竟考了第一,他也考了第二。
我想我们的心中已经升起了爱的风帆,却从来没有表白过心迹,可是我们又彼此知道各自心中所想。这种美好终于被一件事情打破了。
我们班级有一位班花艳红,艳红是我在班级里唯一的好朋友,因为长的漂亮,便会有很多的麻烦,很多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小流氓,便在放学的路上截她,有一次,她被几个小流氓截走,两个小时后才放了她,我和艳红是最好的朋友,我知道其实那天他们并没有把艳红怎么样,只是想让艳红入伙,被艳红拒绝了。这件事情在学校里传开了,都说艳红被他们怎样怎样了,很难听,艳红受不了,吃药自杀。
那天艳红来的很早,把一封信交给我以后,就回到她的座位上,然后就趴在了桌子上,我迅速地读了一遍信,是一封遗书,主要是说,人言可畏,生不如死之类的话,我赶紧去叫艳红,想阻止她,可是已经晚了,她已经睡着了,我想她可能吃的是安眠药,就就慌了,这时老师还没有来,只好找志,并把信给看了,他说赶紧送医院,就这样在他的指挥下,同学们把艳红及时送到了医院,并且得到了抢救。艳红出院后,她的父母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还有志的一位好友雄去吃饭,那天我们很开心,四个人聊了很多,并即兴结了拜,那时侯男生女生是不能公开来往的,从此我们四人只能私下称兄道弟。
从此,在艳红的嘴里多了一个人的名字--志。在我们交谈时,志也就成了我们的话题,艳红更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爱上了志,而且她也很自信地猜想,志一定也喜欢她,只是不敢表达而已,因为她是美女。也难怪,我们都只有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志又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男孩,怎么不会叫人心动呢?面对每日神采飞扬的艳红,我无法说出我心中的秘密。把对志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每日装做很有兴致地听艳红的心事。艳红为了能够得和志多在一起,想尽了一切办法,总是以结拜兄妹的名义,搞出很多节目,尤其是假日,总是被排得满满的,我和雄总是作为其中的一员被拉来参加聚会。
天一天比一天的凉了,秋天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第一雪的来临,冬季到了,我和志结束了晨读。
很快艳红的十六岁生日到了,她的父母为我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就回避了。我想艳红的父母一直认为我们救过艳红的命,便也对我们疼爱有加,所以对我们的交往也有些纵容。艳红是那种长相很张扬的美丽,让人一眼就会难以忘记的美丽。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一条兰色的牛仔裤,配着她那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眼神总是流露出一种无辜的神情,楚楚可怜,又楚楚动人,真是美极了。不要说男孩喜欢她,我都喜欢的很。
艳红举起装满红酒的杯,对我们说:“我很感谢你们,要是没有你们,我也许已经长眠不醒了,为了我今天还能做在你们的面前,干杯。”
我们无法拒绝,喝了。
她又举起酒杯:“在今天我能拥有你们三个好朋友,我真地好开心,尤其是现在的中学生男女是不能在一块玩地,而我们还能结拜,多么幸福,我们可这是八十年代地新一辈,我提议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
我们又喝了。
就这样我们一杯一杯地,都喝多了,最后艳红突然宣布:“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那就是从今天起,我要和志谈恋爱了,为了我们的勇敢,喝一杯。”
雄很支持艳红的决定:“对,你们太相配了,帅男美女,绝配,绝配。”
艳红醉眼迷朦地望着志:“我知道你也爱我,可是你不敢说,是不是?你怕我不同意?那我今天就告诉你吧,我同意了。”
志说:“艳红,你喝醉了。”
“我没醉,我就是没醉,我高兴,我接受你的爱了,你是不是也高兴呀?你说,你说呀”
志很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又去哄艳红了。我的眼里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只是大家谁也没有注意我的表情,我想我永远失去了志。
从此在我们四个人在一起地时候,大家很自然地把他们想做一对,雄也总是不厌其烦和我说,他们这是天生的一对。我的话越来越少,每次总是静静地看着他们说呀,笑呀,而每次我都看见,志不时地偷偷关注着我的表情。
春天来到了,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志的倡议下,一个假日,我们背起行囊开始踏青。天蒙蒙亮,我们每人骑了一辆单车上路了。在路上我的自行车突然坏了,志提议,他用他的车后座载我,雄除了骑自己的车以外,还要带着我的自行车。大家都表示同意,我们继续上路了。我是第一次做在男生的自行车上,尤其是做在志的车上,心里一阵阵暖流涌上来。一路上,志和雄高唱着那时最流行的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在志的歌声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终点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山里。我和艳红开始把带来的塑料单铺好,整理物品,志和雄就把事先做好的字条分别藏起来,然后大家在一定的范围内去寻宝。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比较集中,距离都不算太远,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了我和志,志一边找宝一边给讲解,这找宝的秘诀,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时,他突然大喊:“若雨,小心,这有个坑”我还没有反映过来,我们两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还好坑不算太深,可是我的脚却崴了,动弹不了。志赶紧脱了我的鞋和袜子,就开始给我揉。边揉边说:“如果不赶紧揉的话,很容易落下后遗症的。”我知道他在吓唬我,不过我的脚在他的怀里,虽然很痛,但是也舒服极了。
揉着揉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我说:
“小雨,其实你知道的,你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反对艳红,我没有拒绝她,是怕她受到伤害,我怕她还去自杀,可是我的心里只有你呀。”说着,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的眼泪又开始无法控制地流了下来。
后来他告诉我,为什么会喜欢参加艳红倡议地各种活动,那是因为,活动中有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呀,我们都不想伤害艳红。我们就这样在哪个大坑里,说呀说呀直到艳红和雄找到了我们。志和雄轮换着把我背回了我们的驻足地,由于我脚的原因,下面的活动取消了,我们吃过野餐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为了不怕艳红起疑心,我坚决坐在了雄的自行车后座上。
在以后的日子,我和志又恢复了晨读,我们偷偷地沉浸在我们的世界里,疯狂的初恋迷醉了我们,我们忘了这个世界,可是我一看见艳红我的心就沉进了谷底,我陷入了一种迷乱的绝望的情绪中,仿佛自己已经陷入深深的井坑里,四周一片黑暗,大水从四面八方呼啸着涌上来,涌上来,眼看着就要把我淹没,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呼救,我觉得倾刻之间自己就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踪影全无。我拼命地告戒自己,不要在走下去了,绝不能伤害我的好朋友。
可是每天早晨我又会鬼使神差地去校园,就这样我和志都陷进了这种欲罢不能地泥潭。我们都怕伤害艳红,而瞒着她。于是这种心灵被扭曲的感情折磨着我们。学习成绩急速下降,老师也开始找不断找我们谈话,让我们总结原因。
于是,我们开始了无休止地相互指责,然后又发誓要相依为命,而又互不相信,我们的足迹曾遍布了田野雪地。这痛苦的初恋啊!我想,那根本不是什么爱情,那只是青春的冲动,只是因孤独、冷寞,而引起的空谷回音。既然这样,我就该当是春天浓郁的树荫下做的那个绿色的梦,时过境迁,就会梦回人醒的。当我们再次相见时,含泪分了手,便各奔前程了。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们太年轻,幼稚的早恋,让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这是一种稚气而又矛盾的感情。
可是艳红还是发现了我们的恋情,她无法控制自己,她恨恨地对我说:“亏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你竟然釜底抽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在一个黄昏,艳红留下了:“我什么都不相信”几个字的遗书,卧轨自杀了。一个那么美丽的女孩,因为偏执只活了16岁。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我和志是先于她相爱的,就这样艳红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痛。
我想在我们每个人前行的路上,大约都会有一个人或者某些事成为我们人生的界碑。倘若一个人时时回首,怀念着那块界碑,那么很可能此时此刻他或她正在体味着一种失落或者情感的伤痛。我的初恋真的很纯洁,纯洁到我们只是拉过手而已,我的初恋又很轰轰烈烈,竟然结束在一片血色里。我终于明白:其实许多人都是坐在相同的寂寞里,谁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的人格范型,当我明白的时候,青春已经开始泛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