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是毒不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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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不知道谁家的公鸡天才见亮便高高低低的啼叫起来,前世作息从没正常过的鱼小闲,这段日子鸡鸣则起,天黑为了省油钱就睡,白天连赖床的丁点机会都没有,每天这样过下来,她都要以为自己变成了为了把握时间,闻鸡起舞的祖逖了。
她下床打水洗脸,用青盐刷牙的时候,田十四还没醒。
炕床的好处就是够大,两人睡得开,井水不犯河水,只要不故意制造出声响来,也没有谁会吵到谁。
其实家中就那一床被子,名义上他是她的丈夫,两人一起睡,合情合理,但是她鱼小闲虽然骨子里是现代人,对男女之防没有太多在意,可她到底还是希望和自己睡在一块的是自己喜欢的男人。
穿到这时空和他拴在一起,与一个完全谈不上感情的男人成了夫妻,难道她就得认命吗?
看在他是病人的分上,她把家里唯一的一床被子晒过后让给了他,自己将就着外衣睡觉,这样日子也凑合着过了。
也幸好现在还不太冷,就算只是披件外裳睡觉,倒也没有着凉之虞,只是等她手上有些余裕,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打一床松软的被子回来不可!
她伸手又去探了他的鼻息,如同往常一般,鼻息虽然浅却不是没有,确定他还有呼吸,人是活着的,她便不再管他。
不想费事去起火烙饼子或煮粥,随便翻找了下,才想到昨晚的饭菜别说剩下,连最后一片菜叶子都被自己吃光了。
家里的粮食都是和别人换来的,得省着用,一顿饭能不吃就别吃了。
喝了几口温水,她今日要和安娘子去赶集。
安娘子曾告诉她,乌桃镇和寡妇村相距一个时辰的路途,并不算远,一趟来回花不到两个时辰,根据这些日子的经验,田十四总会睡个几天,今儿个要是醒了,她回来再给他弄吃的,左右饿不着他的。
这乌桃镇每五日有市集,每月初五、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日,附近十村八里的农户和流动商贩都会来设摊赶集,卖一些平常比较不常见的东西,寡妇村的村人也会趁机去做点小买卖,好替家中添点进项。
鱼小闲去市集纯粹为了买工具,当然也顺便瞧瞧那些赶集的人都卖些什么,这对她来说谈不上市调,只是多了解一下,心里也好有个底。
鱼小闲赶紧梳头穿衣,确定全部的家当都带上了,正要出门,安娘子就过来敲门了。
安娘子还是一身利落打扮,半袖旧短衫,露出蓝布印花里裙,胳臂挂着一个竹篮。
“俊扮儿呢?”
“筝哥儿带着,不碍事。”安筝是安娘子的小叔,安家老夫妇的老来子,对安娘子来说,安筝与其说是小叔,反倒更像自己的孩子。
两人趁着日头还没爬高,匆匆往乌桃镇赶,沿路上也遇到和她们抱着同样心思,往镇里赶的村人,鱼小闲如今虽然还说不上村头到村尾人人认识她,但是村人见她那稳当的态度和干净的模样,总觉得这小娘子颇与众不同,她的以物易物作为,还真的在寡妇村闯出了一点名头。
虽然这封建社会的人对女子还是一面倒的要求规矩礼教,女子越是低调,名声越发的好,好在鱼小闲挂着“已婚”身分,而且她一劈头就把“病入膏肓”的夫君拿来做筏子,一个弱女子要照顾病重的夫君,加上她那家境,可想而知这生活担子会挑得有多么辛苦,因此谁会没有良心的去计较她不顾廉耻、抛头露面?
加上寡妇村几乎都是老弱妇孺,不少妇人也忙活家计,谁会说她半点不是?!
见着了这些大婶、大叔,她一通的喊,大娘早,大叔早,态度真挚诚恳,丝毫不虚伪,好聊天的王大娘知道她第一次赶集,连忙传授心得,告诉她哪个摊子卖得实在,哪个可以不用去光顾,一路上倒也一团和气。
比较让鱼小闲困惑的是那王大娘和安娘子的房子就隔着一条水沟,却对安娘子似乎颇多忌讳,态度冷淡不说,言词上也谈不上热络。
安娘子注意到她的疑惑,涩涩一笑“我是寡妇,和我走得太近,他们怕沾了晦气。”
“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安大哥鸿福齐天,一定会平安无事回来和嫂子你团聚的!”
她过来勾住安娘子的胳膊,实心实意的说道。
安娘子一阵苦笑“我要真计较,早活不下去了,哪能撑到现在?”只是抱着微薄的希望苦撑“若是妹子也担心我的晦气会沾染了你,要与我生分,我一点都不会怪你的。”
鱼小闲连迭的喊“我怕,好怕啊好怕嫂子不理我。”却七手八脚,几乎要像八爪章鱼般的往安娘子身上缠了。
安娘子先是被她前面的两句话给唬着,心绪低落,却不料她口不对心,接下来的态度与她亲热不已,把她逗得心里又酸又甜,不知道该觉得她窝心还是瞪她才好。
“你这坏丫头!”
乌桃镇和寡妇村相距并不算远,但是相较于以前只要出门就有车可以搭,捷运公车火车计程车,任君选择,到处是便利的交通工具,完全不必劳动到双脚,可来到这里,动不动要靠双腿走路,这对习惯搭车的鱼小闲来说,真是辛苦到不行,短短一个时辰的路,她停下来休息了两次,把安娘子笑得直摇头。
好不容易进了镇,日头已经悄悄升上来了。
她和安娘子分头行事,约好事情办完再回来市集前碰头,两人便分手了。
鱼小闲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
走路这件事,她真的缺乏锻炼,可回来和去又不一样,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时,手里、臂弯上、背上都带着东西要不是舍不得花八文钱雇牛车帮忙送回来,她哪用得着这么辛苦。
但是继而一想,八文钱可以扯上两尺葛布还有余,她便收起了那心思,认命的一步一脚印,把东西给“驮”了回来。
她买的东西真的有点多,不是花钱不知节制,而是手上就那么一点钱,缺的东西却不少,无论怎么省也不够用。
她买齐了需要的工具,扬着笑脸和打铁铺的老板讨价还价,好说歹说,允诺以后若有需要,一定会先来照顾他的生意,老板心痛的瞧着这笑眼弯弯,与他软磨硬泡的小娘子,最后忍痛以一两二十文的价钱成交。
他真的没想到日后因着鱼小闲,向来清淡的打铁铺子可是做成了不少生意。
鱼小闲也知道冶铁这东西,打铁铺真的没什么赚头,这年代,盐铁都受朝廷管制,铁器一般来说,除却农具、家庭用具可以自由买卖,其他被抓到可是要受罚的,那些所谓江湖上的侠客,一个个身上带的都是违禁品。
会这般计较,实在是她也穷得响叮当,只好对不起打铁铺的老板了。
钱袋子里剩下一两银子多一点,她转身去了布行,蓝色斜纹粗麻布三文钱一尺,和青色葛布相差一文钱,想想田十四连一件换洗的衣物也没有,人生病已经够难受的了,身上要是能穿着舒适一点,指不定身体、心里都会舒坦些,于是她毫不犹豫的裁了六尺的葛布,准备给田十四缝件单衣。
看看时间差不多,回到市集逛了一圈,生意最热络的时候大概是过去了,闲逛的客人所剩不多,看见卖吃食的摊子,香喷喷的味道钻进鼻子,这才发现一早只有喝了两瓢水的肚子饿到不行,她花了六文钱秤了一斤芝麻糖片、一斤麻花卷,自己吃了一块,唔,这是她穿越到这里那么久头一次吃到甜食,鱼小闲怕自己三口两嘴一下把东西吃光了,赶紧放进布包里眼不见为净,肚子有点东西,这样应该不会作怪了吧?
回到和安娘子相约的地点,她向对方打听哪家医馆的郎中医术了得,想请大夫给田十四瞧瞧。
于是两人又到镇上的医馆请了一位愿意出诊的老郎中,说明田十四的病情,请他到寡妇村走一趟。
老郎中没多说什么,收拾了医箱,让药僮看家,便爽快的和她们出了门。
鱼小闲和安娘子在交岔路口分手,她把买的芝麻糖片和麻花卷拿出来塞给安娘子,说是要给家里的两个孩子甜甜嘴。
“自己又不是多宽裕,你花这钱做什么?哪有人像你这样宠孩子的?”安娘子死活不肯拿。
“只是一点吃食,哪说得上宠?俊扮儿和筝哥儿听话顾家,让你没后顾之忧的出门,听话的孩子就该适当的给奖赏。”她知道这回去镇上,安娘子是专程陪她去的。让她丢着家中两个小孩,就为了陪自己去一趟市集,她非常的过意不去。
“说得好像青天大老爷似的,还赏罚分明呢,东西我收了,我待会儿让两个哥儿过来给你道谢。”扛不住鱼小闲一片心意,又想到家里那两个还在长个子的孩子,安娘子只得收下。
“左右是邻居,你跟我客气什么呢?”鱼小闲挥挥手,赶紧领着老郎中进了门。
田十四还维持着她出门时见到他的姿势,显见从早上至今都还没醒来过。
她先向老郎中告罪,一样样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舀了水洗洗手,再出来时,老郎中已经抓起田十四的手把起脉来了。
鱼小闲交握着双手,也不打岔,两眼瞬也不瞬的盯着老郎中把脉的手指。
好半晌,一把白胡子的老郎中沉默的把田十四的手放回被子里,直起身,沉吟不语。
“大夫?”
“病人脉象十分离奇,奇经八脉郁积紊乱,脸色雪白,掌心如冰,老朽技拙,实在看不出来病人犯了什么病症,只能勉力开几帖方子,梳理经脉,减少病人的痛楚,老朽只劝小娘子还是另请高明的好。”捋着白胡子,老郎中满是褶子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那就请大夫开方子吧。”想不到他的病这么复杂!
老郎中坐下,拿起自备的文房四宝,斟酌的写起方子,写完之后吹干“小娘子可有人手与老朽去拿药?”
这时门一开,探出安筝的小脸“鱼姨,我去!”
“筝哥儿,你怎么过来了?”
九岁的安筝面皮白净,五官清秀,今年虚岁有十,他不像一般的黄口小儿赶鸡撵狗的疯玩,年纪虽小却成熟稳重,心里大抵是知道嫂子持家不易,不论是在田地里忙碌,还是喂鸡养鸭,他总带着小他两岁的俊生,有时还会假借带侄子出来玩给安娘子送水喝。
乡村孩子难得有正经的零食吃,他和俊生见到安娘子出门回来居然给他们带了甜食,简直喜出望外,一边吃,一边听说是鱼小闲买的,便自告奋勇过来向她道谢。
“我可以和大夫去镇上拿药。”
“你识路吗?”
安筝不禁露出腼腆的笑容,这一笑,颊边露出一个小小的涡儿“我去学堂时,每天都必须从那岔路上经过。”
“那就麻烦你了。”她掏出仅剩的一两银子交给安筝。
“给太多了,药帖子一包六十文,拿三副药吃看看,出诊费五十文,去掉零头,小娘子给老朽两百文钱就是了,别让孩子带那么多钱在路上走,危险。”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小娘子,大手大脚的,让他颇不以为然。
鱼小闲搔搔头,有那么些不好意思,不是她大方,是手上就那么块碎银,不找开来,还真没办法使。
安筝悟性高,很快反应过来。“算术夫子教过我的,我知道要找多少铜板回来。”
鱼小闲满意的点头,孺子可教也,这孩子是个聪慧可教的,她一边向老郎中道谢“多谢大夫教我!我会谨记在心,多谢您跑这一趟!”
这老郎中是个心善之人,见她家困窘,掐头去尾,去掉零头,可这一来不就没赚头了?
“这是我分内之事,别怪老朽多嘴一句,小娘子如果可以,还是尽早往县城去找更高明的郎中,令夫婿的病才能及早复原。”老郎中胸襟开阔,毫不忌讳自己医术不精,反要她速速另聘高明。
于是鱼小闲再度向老郎中道谢,之后他带着安筝走了。
她回头看了眼平躺在炕上的田十四,不料对上的却是他睁着的眼睛,他长长的眉毛看起来有些倔强,沉着的眼睛似能洞悉一切,却又有几分让人看不透的威仪。
“醒了?要我扶你起来吗?”她看他,他也看她,不知道为什么,鱼小闲好像做不到面不改色,只能揣摩他心意的问了句。
他也不客气的点头,一副就等她过来扶的样子。
她轻易的把田十四扶起让他坐稳,眼睛带笑,却不说话直直的瞪着他看。
他被鱼小闲瞪得心里发毛,拉起她的手,写着“怎么回事?”
“我在等你跟我道谢啊。”
这男人会不会是把她对他的服侍都当成了理所当然,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却从来没听过一个谢字从他嘴里出来。
这样的男人不能惯,男人是要教的,磨一磨,才会好用。
这时代的女子把丈夫当成天,可以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如此,也许等她真的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她可以替他做任何事情,但这“室友”他还没这权力。
她也不是真的缺他一声谢,就是看不惯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
田十四眯起眼,咬牙切齿,这是质疑他的教养吗?
鱼小闲几乎要听到他的磨牙声了,但是她愉快的很“没有人有义务要帮你做事的,就算你是我的丈夫,我是你的内人,我仍然应该得到你的敬意。”
田十四盯着她,说她胆大妄为一点也没错,可明面上又让人挑不出错处。
的确,她一日两餐在灶前忙碌,给他做饭,供着他吃穿;他每次睁眼,就可以看见院子外扯的两根绳索,上面晾着他的衣物,风一起,起起伏伏的随风飘荡,而她趁着谷雨前后种下的瓜豆也冒出绿油油的芽,感觉充满了生命力。
如果两人可以继续这样过下去想到这里,他居然不反对
他静了半晌,手劲用了力的在她手上写下“谢谢。”
鱼小闲才不管田十四心里有没有什么os,总之她满意了。
就这样?见她瞬间露出满意的笑,田十四心里有些不懂。
的确,鱼小闲要的就只有这样。
她的观念里,女人从来不是男人的附属,你要我做事,可以,但事成你得向我道谢,无论朋友也好,上司下属也罢,这便是你来我往的人际礼节。
为他做了那么多她要一个谢字,不过分吧!
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马上找回场子“给我一杯水。”
“是,老爷。”睚皆必报的小人!
她倒了水,把茶杯塞进他手里“方才大夫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见刚才他睁眼的刹那,那眼神澄澈得很,不像刚醒过来的人。
他瞥了她一眼,把满当当的水一口气喝光。
鱼小闲当他这反应是从头到尾都听清楚了“你这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拉起她的手心,写着“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吧。”她也不啰嗦,只是他的指尖在她的手心里描绘着字型,有些发痒。
田十四目光微深“被仇家所害。”
“与人结仇,对方的背后势力强不强?你看起来又不像争强好斗的人,莫非是为了女人?银子?还是义气之争?哼哼,男人打架为的不就这几样?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这伤得看什么大夫?方才那老郎中说他治不好,还是你有别的想法?”
她说话简直像竹筒倒豆儿似的,螺丝也没吃一个,让田十四直觉有些反应不过来。
“对方被我所杀,我和他双双跌入赣河,才会变成现下这模样。”
“要我去县城请郎中吗?”打打杀杀,他不会是武侠小说里写的那种江湖中人吧?
“这毒我能自己治。”只要给他安静的地方与时间。
只有武功恢复才能改变现状,其实随着每日不间断的调息养气,他已经能感觉得到内力逐渐渗入四肢百骸,身体一天比一天舒畅。
“好吧,不过既然花了钱,拿回来的药你还是得吃。”
她眼睛清亮,样子格外明丽,看着他的柔软神情像舒展在清澈水中的春茶,感觉清香四溢。
但是,慢着!她难道不知道是药三分毒,他不需要!
见他一副不情愿,她低声威胁“一包六十文,可贵得很!”肉痛啊!这可要多久才能赚回来?
想到她上一世虽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至少没愁过吃穿,想不到来到这里她心里悄悄的向上帝竖起了中指!
庄稼人一天只吃早晚两顿饭。
家里要是有爷们、男娃还是老人,中午才再加上一顿。
这一顿还是为了家里的劳动力能有力气干活,至于男娃,是传宗接代的盼头,饿了谁也不能饿了他,老人家嘛,白璧皇朝自从建国便崇尚孝道,不给老人家吃喝,这可不是光着脊梁骨等别人戳吗?
一般来说,女人是没有午饭的。
鱼小闲可不管这些,吃饭皇帝大,她就是要吃三顿饭,她是家里的劳力,她不吃饱,想法子挣钱,她家男人吃什么?
她很快张罗起午饭,从市集回来本来就晚了,又被老郎中这一耽误,不知不觉晌午都过了,早上那糖饼早不知道消化到哪去,这会儿饿过头反倒没感觉了。
她也不理田十四,挑好菜、把锅子洗净,在灶上忙活开来。
食材有限,调味料也少得可怜,她最后决定把剩下不多的野菜烧成汤,然后用粗粮粉搓成团子,和着野菜汤一起煮熟,这叫野菜糊糊,美味又管饱。
她想起田十四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不自觉地从篮子里拿了两个蛋,锅里放上素油,煎了两只荷包蛋。
“还要我喂饭吗?”她把缺了角的大碗往田十四面前一放,里面两颗蛋滑嫩滑嫩的相依偎。
“我自己来。”那味儿马上吸引了他。
这些日子以来,他好像越来越不能忍饿了。
不过,这两个荷包蛋都是他的吗?她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
他心里生出一股自己也不明白的虚荣劲,两个沁出蛋黄的荷包蛋,只有他有。只是他曾几何时变得这么幼稚了,以前不屑一顾的粗俗鸡蛋居然就能讨得了他的欢心?
不“她”没有出现之前,别说一天两顿饭没着落,好几天经常都是饥肠辘辘的,那时的自己想着离死不远,多一顿少一顿,又有什么差别,可自从“她”出现后,连肚皮都知道要求生了。
鱼小闲也拿起筷子开吃。
她的吃相文文静静,田十四竟然觉得有些赏心悦目。
吃过饭,她拾掇了一切,照例又用茶枝给他泡了杯茶,然后拿起买回来的工具,出去收拾她那些拖回来的粗木棍子。
田十四在房子里呆坐了一会儿,喝了茶,感觉消食消得差不多了,回到炕上,倒头睡了个午觉,再度醒来后,透过院门,就瞧见鱼小闲的侧脸和不住做事的双臂。
她,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猪晚,一个人把里里外外的活都揽去做,太辛苦了。
若一般男子这么工作一下午,胳膊估计都不像自己的了,照她那样继续下去,肯定是累得不得了,但他又不能干活,都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曾几何时,他田十四堕落到要一个女子来养他?
他太阳穴上的青筋迸了出来,五指握成了拳。
第二天,不知道谁家的公鸡天才见亮便高高低低的啼叫起来,前世作息从没正常过的鱼小闲,这段日子鸡鸣则起,天黑为了省油钱就睡,白天连赖床的丁点机会都没有,每天这样过下来,她都要以为自己变成了为了把握时间,闻鸡起舞的祖逖了。
她下床打水洗脸,用青盐刷牙的时候,田十四还没醒。
炕床的好处就是够大,两人睡得开,井水不犯河水,只要不故意制造出声响来,也没有谁会吵到谁。
其实家中就那一床被子,名义上他是她的丈夫,两人一起睡,合情合理,但是她鱼小闲虽然骨子里是现代人,对男女之防没有太多在意,可她到底还是希望和自己睡在一块的是自己喜欢的男人。
穿到这时空和他拴在一起,与一个完全谈不上感情的男人成了夫妻,难道她就得认命吗?
看在他是病人的分上,她把家里唯一的一床被子晒过后让给了他,自己将就着外衣睡觉,这样日子也凑合着过了。
也幸好现在还不太冷,就算只是披件外裳睡觉,倒也没有着凉之虞,只是等她手上有些余裕,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打一床松软的被子回来不可!
她伸手又去探了他的鼻息,如同往常一般,鼻息虽然浅却不是没有,确定他还有呼吸,人是活着的,她便不再管他。
不想费事去起火烙饼子或煮粥,随便翻找了下,才想到昨晚的饭菜别说剩下,连最后一片菜叶子都被自己吃光了。
家里的粮食都是和别人换来的,得省着用,一顿饭能不吃就别吃了。
喝了几口温水,她今日要和安娘子去赶集。
安娘子曾告诉她,乌桃镇和寡妇村相距一个时辰的路途,并不算远,一趟来回花不到两个时辰,根据这些日子的经验,田十四总会睡个几天,今儿个要是醒了,她回来再给他弄吃的,左右饿不着他的。
这乌桃镇每五日有市集,每月初五、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日,附近十村八里的农户和流动商贩都会来设摊赶集,卖一些平常比较不常见的东西,寡妇村的村人也会趁机去做点小买卖,好替家中添点进项。
鱼小闲去市集纯粹为了买工具,当然也顺便瞧瞧那些赶集的人都卖些什么,这对她来说谈不上市调,只是多了解一下,心里也好有个底。
鱼小闲赶紧梳头穿衣,确定全部的家当都带上了,正要出门,安娘子就过来敲门了。
安娘子还是一身利落打扮,半袖旧短衫,露出蓝布印花里裙,胳臂挂着一个竹篮。
“俊扮儿呢?”
“筝哥儿带着,不碍事。”安筝是安娘子的小叔,安家老夫妇的老来子,对安娘子来说,安筝与其说是小叔,反倒更像自己的孩子。
两人趁着日头还没爬高,匆匆往乌桃镇赶,沿路上也遇到和她们抱着同样心思,往镇里赶的村人,鱼小闲如今虽然还说不上村头到村尾人人认识她,但是村人见她那稳当的态度和干净的模样,总觉得这小娘子颇与众不同,她的以物易物作为,还真的在寡妇村闯出了一点名头。
虽然这封建社会的人对女子还是一面倒的要求规矩礼教,女子越是低调,名声越发的好,好在鱼小闲挂着“已婚”身分,而且她一劈头就把“病入膏肓”的夫君拿来做筏子,一个弱女子要照顾病重的夫君,加上她那家境,可想而知这生活担子会挑得有多么辛苦,因此谁会没有良心的去计较她不顾廉耻、抛头露面?
加上寡妇村几乎都是老弱妇孺,不少妇人也忙活家计,谁会说她半点不是?!
见着了这些大婶、大叔,她一通的喊,大娘早,大叔早,态度真挚诚恳,丝毫不虚伪,好聊天的王大娘知道她第一次赶集,连忙传授心得,告诉她哪个摊子卖得实在,哪个可以不用去光顾,一路上倒也一团和气。
比较让鱼小闲困惑的是那王大娘和安娘子的房子就隔着一条水沟,却对安娘子似乎颇多忌讳,态度冷淡不说,言词上也谈不上热络。
安娘子注意到她的疑惑,涩涩一笑“我是寡妇,和我走得太近,他们怕沾了晦气。”
“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安大哥鸿福齐天,一定会平安无事回来和嫂子你团聚的!”
她过来勾住安娘子的胳膊,实心实意的说道。
安娘子一阵苦笑“我要真计较,早活不下去了,哪能撑到现在?”只是抱着微薄的希望苦撑“若是妹子也担心我的晦气会沾染了你,要与我生分,我一点都不会怪你的。”
鱼小闲连迭的喊“我怕,好怕啊好怕嫂子不理我。”却七手八脚,几乎要像八爪章鱼般的往安娘子身上缠了。
安娘子先是被她前面的两句话给唬着,心绪低落,却不料她口不对心,接下来的态度与她亲热不已,把她逗得心里又酸又甜,不知道该觉得她窝心还是瞪她才好。
“你这坏丫头!”
乌桃镇和寡妇村相距并不算远,但是相较于以前只要出门就有车可以搭,捷运公车火车计程车,任君选择,到处是便利的交通工具,完全不必劳动到双脚,可来到这里,动不动要靠双腿走路,这对习惯搭车的鱼小闲来说,真是辛苦到不行,短短一个时辰的路,她停下来休息了两次,把安娘子笑得直摇头。
好不容易进了镇,日头已经悄悄升上来了。
她和安娘子分头行事,约好事情办完再回来市集前碰头,两人便分手了。
鱼小闲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
走路这件事,她真的缺乏锻炼,可回来和去又不一样,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回来时,手里、臂弯上、背上都带着东西要不是舍不得花八文钱雇牛车帮忙送回来,她哪用得着这么辛苦。
但是继而一想,八文钱可以扯上两尺葛布还有余,她便收起了那心思,认命的一步一脚印,把东西给“驮”了回来。
她买的东西真的有点多,不是花钱不知节制,而是手上就那么一点钱,缺的东西却不少,无论怎么省也不够用。
她买齐了需要的工具,扬着笑脸和打铁铺的老板讨价还价,好说歹说,允诺以后若有需要,一定会先来照顾他的生意,老板心痛的瞧着这笑眼弯弯,与他软磨硬泡的小娘子,最后忍痛以一两二十文的价钱成交。
他真的没想到日后因着鱼小闲,向来清淡的打铁铺子可是做成了不少生意。
鱼小闲也知道冶铁这东西,打铁铺真的没什么赚头,这年代,盐铁都受朝廷管制,铁器一般来说,除却农具、家庭用具可以自由买卖,其他被抓到可是要受罚的,那些所谓江湖上的侠客,一个个身上带的都是违禁品。
会这般计较,实在是她也穷得响叮当,只好对不起打铁铺的老板了。
钱袋子里剩下一两银子多一点,她转身去了布行,蓝色斜纹粗麻布三文钱一尺,和青色葛布相差一文钱,想想田十四连一件换洗的衣物也没有,人生病已经够难受的了,身上要是能穿着舒适一点,指不定身体、心里都会舒坦些,于是她毫不犹豫的裁了六尺的葛布,准备给田十四缝件单衣。
看看时间差不多,回到市集逛了一圈,生意最热络的时候大概是过去了,闲逛的客人所剩不多,看见卖吃食的摊子,香喷喷的味道钻进鼻子,这才发现一早只有喝了两瓢水的肚子饿到不行,她花了六文钱秤了一斤芝麻糖片、一斤麻花卷,自己吃了一块,唔,这是她穿越到这里那么久头一次吃到甜食,鱼小闲怕自己三口两嘴一下把东西吃光了,赶紧放进布包里眼不见为净,肚子有点东西,这样应该不会作怪了吧?
回到和安娘子相约的地点,她向对方打听哪家医馆的郎中医术了得,想请大夫给田十四瞧瞧。
于是两人又到镇上的医馆请了一位愿意出诊的老郎中,说明田十四的病情,请他到寡妇村走一趟。
老郎中没多说什么,收拾了医箱,让药僮看家,便爽快的和她们出了门。
鱼小闲和安娘子在交岔路口分手,她把买的芝麻糖片和麻花卷拿出来塞给安娘子,说是要给家里的两个孩子甜甜嘴。
“自己又不是多宽裕,你花这钱做什么?哪有人像你这样宠孩子的?”安娘子死活不肯拿。
“只是一点吃食,哪说得上宠?俊扮儿和筝哥儿听话顾家,让你没后顾之忧的出门,听话的孩子就该适当的给奖赏。”她知道这回去镇上,安娘子是专程陪她去的。让她丢着家中两个小孩,就为了陪自己去一趟市集,她非常的过意不去。
“说得好像青天大老爷似的,还赏罚分明呢,东西我收了,我待会儿让两个哥儿过来给你道谢。”扛不住鱼小闲一片心意,又想到家里那两个还在长个子的孩子,安娘子只得收下。
“左右是邻居,你跟我客气什么呢?”鱼小闲挥挥手,赶紧领着老郎中进了门。
田十四还维持着她出门时见到他的姿势,显见从早上至今都还没醒来过。
她先向老郎中告罪,一样样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舀了水洗洗手,再出来时,老郎中已经抓起田十四的手把起脉来了。
鱼小闲交握着双手,也不打岔,两眼瞬也不瞬的盯着老郎中把脉的手指。
好半晌,一把白胡子的老郎中沉默的把田十四的手放回被子里,直起身,沉吟不语。
“大夫?”
“病人脉象十分离奇,奇经八脉郁积紊乱,脸色雪白,掌心如冰,老朽技拙,实在看不出来病人犯了什么病症,只能勉力开几帖方子,梳理经脉,减少病人的痛楚,老朽只劝小娘子还是另请高明的好。”捋着白胡子,老郎中满是褶子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
“那就请大夫开方子吧。”想不到他的病这么复杂!
老郎中坐下,拿起自备的文房四宝,斟酌的写起方子,写完之后吹干“小娘子可有人手与老朽去拿药?”
这时门一开,探出安筝的小脸“鱼姨,我去!”
“筝哥儿,你怎么过来了?”
九岁的安筝面皮白净,五官清秀,今年虚岁有十,他不像一般的黄口小儿赶鸡撵狗的疯玩,年纪虽小却成熟稳重,心里大抵是知道嫂子持家不易,不论是在田地里忙碌,还是喂鸡养鸭,他总带着小他两岁的俊生,有时还会假借带侄子出来玩给安娘子送水喝。
乡村孩子难得有正经的零食吃,他和俊生见到安娘子出门回来居然给他们带了甜食,简直喜出望外,一边吃,一边听说是鱼小闲买的,便自告奋勇过来向她道谢。
“我可以和大夫去镇上拿药。”
“你识路吗?”
安筝不禁露出腼腆的笑容,这一笑,颊边露出一个小小的涡儿“我去学堂时,每天都必须从那岔路上经过。”
“那就麻烦你了。”她掏出仅剩的一两银子交给安筝。
“给太多了,药帖子一包六十文,拿三副药吃看看,出诊费五十文,去掉零头,小娘子给老朽两百文钱就是了,别让孩子带那么多钱在路上走,危险。”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小娘子,大手大脚的,让他颇不以为然。
鱼小闲搔搔头,有那么些不好意思,不是她大方,是手上就那么块碎银,不找开来,还真没办法使。
安筝悟性高,很快反应过来。“算术夫子教过我的,我知道要找多少铜板回来。”
鱼小闲满意的点头,孺子可教也,这孩子是个聪慧可教的,她一边向老郎中道谢“多谢大夫教我!我会谨记在心,多谢您跑这一趟!”
这老郎中是个心善之人,见她家困窘,掐头去尾,去掉零头,可这一来不就没赚头了?
“这是我分内之事,别怪老朽多嘴一句,小娘子如果可以,还是尽早往县城去找更高明的郎中,令夫婿的病才能及早复原。”老郎中胸襟开阔,毫不忌讳自己医术不精,反要她速速另聘高明。
于是鱼小闲再度向老郎中道谢,之后他带着安筝走了。
她回头看了眼平躺在炕上的田十四,不料对上的却是他睁着的眼睛,他长长的眉毛看起来有些倔强,沉着的眼睛似能洞悉一切,却又有几分让人看不透的威仪。
“醒了?要我扶你起来吗?”她看他,他也看她,不知道为什么,鱼小闲好像做不到面不改色,只能揣摩他心意的问了句。
他也不客气的点头,一副就等她过来扶的样子。
她轻易的把田十四扶起让他坐稳,眼睛带笑,却不说话直直的瞪着他看。
他被鱼小闲瞪得心里发毛,拉起她的手,写着“怎么回事?”
“我在等你跟我道谢啊。”
这男人会不会是把她对他的服侍都当成了理所当然,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却从来没听过一个谢字从他嘴里出来。
这样的男人不能惯,男人是要教的,磨一磨,才会好用。
这时代的女子把丈夫当成天,可以任劳任怨、任打任骂,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如此,也许等她真的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她可以替他做任何事情,但这“室友”他还没这权力。
她也不是真的缺他一声谢,就是看不惯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
田十四眯起眼,咬牙切齿,这是质疑他的教养吗?
鱼小闲几乎要听到他的磨牙声了,但是她愉快的很“没有人有义务要帮你做事的,就算你是我的丈夫,我是你的内人,我仍然应该得到你的敬意。”
田十四盯着她,说她胆大妄为一点也没错,可明面上又让人挑不出错处。
的确,她一日两餐在灶前忙碌,给他做饭,供着他吃穿;他每次睁眼,就可以看见院子外扯的两根绳索,上面晾着他的衣物,风一起,起起伏伏的随风飘荡,而她趁着谷雨前后种下的瓜豆也冒出绿油油的芽,感觉充满了生命力。
如果两人可以继续这样过下去想到这里,他居然不反对
他静了半晌,手劲用了力的在她手上写下“谢谢。”
鱼小闲才不管田十四心里有没有什么os,总之她满意了。
就这样?见她瞬间露出满意的笑,田十四心里有些不懂。
的确,鱼小闲要的就只有这样。
她的观念里,女人从来不是男人的附属,你要我做事,可以,但事成你得向我道谢,无论朋友也好,上司下属也罢,这便是你来我往的人际礼节。
为他做了那么多她要一个谢字,不过分吧!
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马上找回场子“给我一杯水。”
“是,老爷。”睚皆必报的小人!
她倒了水,把茶杯塞进他手里“方才大夫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见刚才他睁眼的刹那,那眼神澄澈得很,不像刚醒过来的人。
他瞥了她一眼,把满当当的水一口气喝光。
鱼小闲当他这反应是从头到尾都听清楚了“你这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拉起她的手心,写着“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吧。”她也不啰嗦,只是他的指尖在她的手心里描绘着字型,有些发痒。
田十四目光微深“被仇家所害。”
“与人结仇,对方的背后势力强不强?你看起来又不像争强好斗的人,莫非是为了女人?银子?还是义气之争?哼哼,男人打架为的不就这几样?算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这伤得看什么大夫?方才那老郎中说他治不好,还是你有别的想法?”
她说话简直像竹筒倒豆儿似的,螺丝也没吃一个,让田十四直觉有些反应不过来。
“对方被我所杀,我和他双双跌入赣河,才会变成现下这模样。”
“要我去县城请郎中吗?”打打杀杀,他不会是武侠小说里写的那种江湖中人吧?
“这毒我能自己治。”只要给他安静的地方与时间。
只有武功恢复才能改变现状,其实随着每日不间断的调息养气,他已经能感觉得到内力逐渐渗入四肢百骸,身体一天比一天舒畅。
“好吧,不过既然花了钱,拿回来的药你还是得吃。”
她眼睛清亮,样子格外明丽,看着他的柔软神情像舒展在清澈水中的春茶,感觉清香四溢。
但是,慢着!她难道不知道是药三分毒,他不需要!
见他一副不情愿,她低声威胁“一包六十文,可贵得很!”肉痛啊!这可要多久才能赚回来?
想到她上一世虽然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至少没愁过吃穿,想不到来到这里她心里悄悄的向上帝竖起了中指!
庄稼人一天只吃早晚两顿饭。
家里要是有爷们、男娃还是老人,中午才再加上一顿。
这一顿还是为了家里的劳动力能有力气干活,至于男娃,是传宗接代的盼头,饿了谁也不能饿了他,老人家嘛,白璧皇朝自从建国便崇尚孝道,不给老人家吃喝,这可不是光着脊梁骨等别人戳吗?
一般来说,女人是没有午饭的。
鱼小闲可不管这些,吃饭皇帝大,她就是要吃三顿饭,她是家里的劳力,她不吃饱,想法子挣钱,她家男人吃什么?
她很快张罗起午饭,从市集回来本来就晚了,又被老郎中这一耽误,不知不觉晌午都过了,早上那糖饼早不知道消化到哪去,这会儿饿过头反倒没感觉了。
她也不理田十四,挑好菜、把锅子洗净,在灶上忙活开来。
食材有限,调味料也少得可怜,她最后决定把剩下不多的野菜烧成汤,然后用粗粮粉搓成团子,和着野菜汤一起煮熟,这叫野菜糊糊,美味又管饱。
她想起田十四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不自觉地从篮子里拿了两个蛋,锅里放上素油,煎了两只荷包蛋。
“还要我喂饭吗?”她把缺了角的大碗往田十四面前一放,里面两颗蛋滑嫩滑嫩的相依偎。
“我自己来。”那味儿马上吸引了他。
这些日子以来,他好像越来越不能忍饿了。
不过,这两个荷包蛋都是他的吗?她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
他心里生出一股自己也不明白的虚荣劲,两个沁出蛋黄的荷包蛋,只有他有。只是他曾几何时变得这么幼稚了,以前不屑一顾的粗俗鸡蛋居然就能讨得了他的欢心?
不“她”没有出现之前,别说一天两顿饭没着落,好几天经常都是饥肠辘辘的,那时的自己想着离死不远,多一顿少一顿,又有什么差别,可自从“她”出现后,连肚皮都知道要求生了。
鱼小闲也拿起筷子开吃。
她的吃相文文静静,田十四竟然觉得有些赏心悦目。
吃过饭,她拾掇了一切,照例又用茶枝给他泡了杯茶,然后拿起买回来的工具,出去收拾她那些拖回来的粗木棍子。
田十四在房子里呆坐了一会儿,喝了茶,感觉消食消得差不多了,回到炕上,倒头睡了个午觉,再度醒来后,透过院门,就瞧见鱼小闲的侧脸和不住做事的双臂。
她,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猪晚,一个人把里里外外的活都揽去做,太辛苦了。
若一般男子这么工作一下午,胳膊估计都不像自己的了,照她那样继续下去,肯定是累得不得了,但他又不能干活,都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曾几何时,他田十四堕落到要一个女子来养他?
他太阳穴上的青筋迸了出来,五指握成了拳。